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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听到农民朋友谈到他们在集镇商店或市场购物时被营业员或个体摊主在没有验钞设备情况下没收“假币”,且不给任何收据,老实巴交的农民虽然心存疑问却不敢有异议。因为如有异议,营业员或摊主便以罚款或送交派出所为名相威胁。 那么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没收所谓的“假钞”呢?没收假钞要不要给个手续呢?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假币没收只能由银行职能部门来执行,其他单位或个人执行没收假币的行为均属违法。至于那些以农民缺乏真假鉴别能力来蒙骗群众,或以补偿自身损失等原由来没收或处罚的就更不应该了。 所以,当你遇到有人没收假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