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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计划用两年(2009-2010年)左右时间,基本将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最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实施意见》,决定在巩固农民工“平安计划”实施成果基础上,以农民工集中的服务业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全面推进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