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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建筑业得到了迅猛提升。施工单位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不仅是为了防止投资突破工程的预算,更重要的一方面是要为了从整体上有效促进工程的实施和施工的管理,唯有这样,与工程施工相关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同时取得最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鉴于此,本文笔者针施工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及控制进行阐述,并提出相应策略。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控制项目施工这一阶段的工程造价,是由响应节制方针,控制过程的行为来实现的。因为施工的承发包行为既涉及承发包之双方既(甲方、乙方),而且同工程的设计、项目的管理、工程的监理以及造价咨询等有关各方慎密相关,都需要经过从明晰的过程合同到各自权力义务的明确,经由过程有关各方分歧合同的组合,相对地讲,最有效地实现控制的目标,从约束的角度地讲比较困难。其控制方法中最有效的方法,应当是通过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按照合同具体落实的施工承、发包工程实施,对该合同价款及其该合同价款外的责任行为实施有效控制,换言之,能够奠定此控制基础的,关键还在于通过该建设工程招投标所形成的相关文件,如施工方面的承发包合同等。因为制定出一份好的合同,其条款逻辑严密,责任明确,就能够很有效地规范与调节合同当事人相互之间的行为,亦能够预防和改变施工过程中重经营轻管理的弊端,有效地控制施工阶段的动态造价。与此同时,还可合理地降低发包方的工程造价,适当增加利润;还能使承包方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和毫无价值的重复耗费,明确目标、科学组织、精心施工、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最大限度地提高施工承包的利润率。
一、目前施工阶段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达到预控工程造价结果目标,实现工程造价节制的方针之目的,牵涉到方方面面。仅从合同的管理及合同控制来讲,除对工程造价与合同价款的认识之外,还存在较多问题与缺陷:问题一,对一些事务的处理认识比较模糊、处理还较茫然,如对工程签证及相关问题的认识与处理;问题二,在一些合同条款的制定上比较随意,诸如合同约定条款中,对那些可转化为价款责任的约定条款等,体系不够完整,缺乏严密性;问题三,一些上了合同的条款缺乏可操作性。如履行条约保证的一些条款,虽则大部分已经上了合同,但实际上依然缺乏可操作性,依然存在诚信度较差的问题。因此,有效地控制施工承发包行为,把围绕合同标的贯穿始终,前移工程造价的控制节点,是时下比较有效的方法。
二、完善施工阶段造价管理需要把握的原则
1、要以工程各方责任行为原则
控制施工承发包等行为涉及到许多方面,但必须首先明白的一点,也是最为重要的原则就是工程各方的责任行为原则。就拿设计施工图交底与会审来讲,该交底工作实际是通过交底会形式,为使工程施工的各方了解与掌握设计意图。由设计方就设计施工图进一步向有关各方进行阐明,如设计方不能达到预期的履职效果,没有如期按约完成,就要承担其作为设计方的责任。图纸会审过程中,监理方应承担的履职责任是,必须对图纸中有违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的问题严格进行审核;承包商如果未发现施工图纸中的质量与缺陷问题,就应当承担过失责任。否则,在设计上出现问题责任不明的,其责任通常均由发包方承担与埋单,这就不好化解此种履职行为的缺陷和风险,给整个工程过程会留下更多的徒劳、失控的造价和諸多隐患。
2、要规范行为原则
如工程签证,这是在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和发生的情况,我们在这里把它定义为:“根据施工中涉及合同价款以外的责任事件,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之约定,通常由承发包双方代表所作的签认证明”。
3、要前提条件约束行为的原则
如围绕施工的一个合理、公正的中标标函,它是在发包招标过程中形成,其内容中的承诺应当十分明确,所确定的施工界面条件也是十分明确的。在双方都明确的前提下,对“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也就明确了。
4、要合法行为原则
适合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据此在双方合同中的有效约定所明确的行为。在合法前提下有约定如法,约定优先的行为准则。这一条涉及范围较广,也属必要性行为准则,是必须遵守的。第五是合理(得当)行为原则。无论在什么样的条件和状况下,无论是何人何单位的过错责任引起的,各方都应以合理的行为处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如施工中监理方一旦发现施工方出现严重的违规行为,应当果断制止。如果既没有作出任何制止的表示,也没有采取任何制止的措施,只是作些举证工作,对其过程行为没有产生制止的影响,这样的处置同样属于不当的行为。对没有采取制止的表示和没有采取制止的措施所引起的后果,要承担部分后果责任;如监理方及时采取了制止表示或措施,施工方不仅承担工期、质量等责任,还要按约承担相应的处罚,其行为自始至终均属不合理行为。
三、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控制的方向
也许大多企业在做出报价中标后到此阶段就与施工阶段造价管理脱节了,其实这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不可分离阶段,它是实现工程总造价工作的平台,工程造价管理是贯穿施工整个过程,不断完善与论证的。此阶段应有投标班子成员进行跟踪管理与参与施工意见,最大浮度节约成本,使工程造价控制在预定的范围之中,且能够最大可能实现利润。与世界发达国家比较,我国工程造价管理起步较晚,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相对滞后,市场信息不充分。鉴于新的国际国内环境,我国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如何求进步,求发展呢!
1、要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
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培育和完善建筑市场,逐步放开工程定价,不断更新造价技术,把工程定价推向市场,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这符合国际惯例和历史发展潮流。
由于我国工程造价的发展滞后于国际市场,这就要求我们抓紧学习市场经济运行较好且符合国际惯例的造价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代表政府进行工程造价管理,按客观规律和社会需求展开研究,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和以优质的服务取信于社会,形成一套完整的由工料测量师根据市场行情来给建筑产品定价的模式。
2、严格控制施工中的变更
施工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工程施工的地形或地质变化、障碍物的处理、材料的第二次转堆、无法用定额规定进行计算的大型设备进退场费用、工程其他零星的修改签证、工期延误、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等都会造成施工中的变更。在施工的过程中,要严把施工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现象的发生。对于那些必须进行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才可进行,同时,变更应当是提前实现的,因为这样做可以提前使工程施工方的损失和施工量相对减少。
3、加强工程索赔管理工作
应高度重视工程索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加强工程索赔管理工作,使我国的索赔管理工作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随着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我国市场的逐步放开,建筑企业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冲击。因此,要逐步加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参与国际竞争,适应国际惯例,迅速掌握国际工程的索赔常识,高度重视工程索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这就要求我国跻身于国际工程的企业必须加速提高对索赔重要性的认识,讲究索赔策略和索赔技巧,做到着眼于重大索赔和合理让步以达到索赔目的,从而减少和转移工程风险,避免亏损,获取利润,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同时企业投标时应预见到索赔,以此作为降低报价的依据。
4、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网络和数据库
目前,我国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集、整理和发布的各类工程价格信息,严重滞后于国际国内两个大市场,其手段和管理方法不适应于科学化、信息化要求,因此要加快建立工程造价信息网,主要内容包括:已完成工程详细资料系统,建设工程劳务、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系统,建设工程造价指标信息系统,以及有关建设工程政策、指导性工程定额、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内容。造价管理部门要尽快适应市场经济改革带来的更高的管理和服务要求,转变职能,加强以服务求生存的意识,要以工作独占性为优势,多汇集整理各种工程造价资料,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并予以发布,为工程计价咨询、评估、招投标计价服务。
总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作为工程管理人员要时时具有控制投资的经济头脑,认真分析、对待建设过程中技术问题和经济问题,在工程实践中还要勇于实践,大胆尝试,发现错误的问题、方法要敢于承认、改正,正确的思路、科学的方法、恰当的措施要发扬继续使用,把握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浪费,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为以后的项目工程提供可贵的借鉴。
结束语
为搞好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还要继续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和完善项目法人制度,借鉴和引进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国际惯例,在建立市场价格机制的同时,把握均衡价格,推行限额设计,加强对索赔工作的管理,引入“双赢”理念和“伙伴关系”理念,强化从业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是搞好建筑工程施工造价管理不可忽视的内容。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看到目前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管理中存在的問题和相应的解决方法。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中所采取的诸项措施都是以此为出发点进行的,只有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力度,提高建筑工程造价行业专业人员的素质。工程造价要走的路还很长,未来造价控制的发展应尽早与国际市场接轨,规范化,国际化。在工程造价中,要做的东西还有很多,需要工程相关人员共同的努力。
参考文献:
[1]马青,吕正华,赵明.以人为本的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J].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1
[2]朱志英.刘一水.浅析(甲方)对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应采取的有效措施,[J].科学创新导报,2008(11).
[3]赵立山,高国芳。浅析我国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J].管理科学文摘,2007
[4]赵章宇.李国芳.基于统计分析的数据挖掘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J].科技促进发展,2011(02).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控制项目施工这一阶段的工程造价,是由响应节制方针,控制过程的行为来实现的。因为施工的承发包行为既涉及承发包之双方既(甲方、乙方),而且同工程的设计、项目的管理、工程的监理以及造价咨询等有关各方慎密相关,都需要经过从明晰的过程合同到各自权力义务的明确,经由过程有关各方分歧合同的组合,相对地讲,最有效地实现控制的目标,从约束的角度地讲比较困难。其控制方法中最有效的方法,应当是通过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按照合同具体落实的施工承、发包工程实施,对该合同价款及其该合同价款外的责任行为实施有效控制,换言之,能够奠定此控制基础的,关键还在于通过该建设工程招投标所形成的相关文件,如施工方面的承发包合同等。因为制定出一份好的合同,其条款逻辑严密,责任明确,就能够很有效地规范与调节合同当事人相互之间的行为,亦能够预防和改变施工过程中重经营轻管理的弊端,有效地控制施工阶段的动态造价。与此同时,还可合理地降低发包方的工程造价,适当增加利润;还能使承包方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和毫无价值的重复耗费,明确目标、科学组织、精心施工、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最大限度地提高施工承包的利润率。
一、目前施工阶段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达到预控工程造价结果目标,实现工程造价节制的方针之目的,牵涉到方方面面。仅从合同的管理及合同控制来讲,除对工程造价与合同价款的认识之外,还存在较多问题与缺陷:问题一,对一些事务的处理认识比较模糊、处理还较茫然,如对工程签证及相关问题的认识与处理;问题二,在一些合同条款的制定上比较随意,诸如合同约定条款中,对那些可转化为价款责任的约定条款等,体系不够完整,缺乏严密性;问题三,一些上了合同的条款缺乏可操作性。如履行条约保证的一些条款,虽则大部分已经上了合同,但实际上依然缺乏可操作性,依然存在诚信度较差的问题。因此,有效地控制施工承发包行为,把围绕合同标的贯穿始终,前移工程造价的控制节点,是时下比较有效的方法。
二、完善施工阶段造价管理需要把握的原则
1、要以工程各方责任行为原则
控制施工承发包等行为涉及到许多方面,但必须首先明白的一点,也是最为重要的原则就是工程各方的责任行为原则。就拿设计施工图交底与会审来讲,该交底工作实际是通过交底会形式,为使工程施工的各方了解与掌握设计意图。由设计方就设计施工图进一步向有关各方进行阐明,如设计方不能达到预期的履职效果,没有如期按约完成,就要承担其作为设计方的责任。图纸会审过程中,监理方应承担的履职责任是,必须对图纸中有违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的问题严格进行审核;承包商如果未发现施工图纸中的质量与缺陷问题,就应当承担过失责任。否则,在设计上出现问题责任不明的,其责任通常均由发包方承担与埋单,这就不好化解此种履职行为的缺陷和风险,给整个工程过程会留下更多的徒劳、失控的造价和諸多隐患。
2、要规范行为原则
如工程签证,这是在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和发生的情况,我们在这里把它定义为:“根据施工中涉及合同价款以外的责任事件,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之约定,通常由承发包双方代表所作的签认证明”。
3、要前提条件约束行为的原则
如围绕施工的一个合理、公正的中标标函,它是在发包招标过程中形成,其内容中的承诺应当十分明确,所确定的施工界面条件也是十分明确的。在双方都明确的前提下,对“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也就明确了。
4、要合法行为原则
适合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据此在双方合同中的有效约定所明确的行为。在合法前提下有约定如法,约定优先的行为准则。这一条涉及范围较广,也属必要性行为准则,是必须遵守的。第五是合理(得当)行为原则。无论在什么样的条件和状况下,无论是何人何单位的过错责任引起的,各方都应以合理的行为处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如施工中监理方一旦发现施工方出现严重的违规行为,应当果断制止。如果既没有作出任何制止的表示,也没有采取任何制止的措施,只是作些举证工作,对其过程行为没有产生制止的影响,这样的处置同样属于不当的行为。对没有采取制止的表示和没有采取制止的措施所引起的后果,要承担部分后果责任;如监理方及时采取了制止表示或措施,施工方不仅承担工期、质量等责任,还要按约承担相应的处罚,其行为自始至终均属不合理行为。
三、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控制的方向
也许大多企业在做出报价中标后到此阶段就与施工阶段造价管理脱节了,其实这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不可分离阶段,它是实现工程总造价工作的平台,工程造价管理是贯穿施工整个过程,不断完善与论证的。此阶段应有投标班子成员进行跟踪管理与参与施工意见,最大浮度节约成本,使工程造价控制在预定的范围之中,且能够最大可能实现利润。与世界发达国家比较,我国工程造价管理起步较晚,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相对滞后,市场信息不充分。鉴于新的国际国内环境,我国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如何求进步,求发展呢!
1、要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
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培育和完善建筑市场,逐步放开工程定价,不断更新造价技术,把工程定价推向市场,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这符合国际惯例和历史发展潮流。
由于我国工程造价的发展滞后于国际市场,这就要求我们抓紧学习市场经济运行较好且符合国际惯例的造价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代表政府进行工程造价管理,按客观规律和社会需求展开研究,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和以优质的服务取信于社会,形成一套完整的由工料测量师根据市场行情来给建筑产品定价的模式。
2、严格控制施工中的变更
施工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工程施工的地形或地质变化、障碍物的处理、材料的第二次转堆、无法用定额规定进行计算的大型设备进退场费用、工程其他零星的修改签证、工期延误、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等都会造成施工中的变更。在施工的过程中,要严把施工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现象的发生。对于那些必须进行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才可进行,同时,变更应当是提前实现的,因为这样做可以提前使工程施工方的损失和施工量相对减少。
3、加强工程索赔管理工作
应高度重视工程索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加强工程索赔管理工作,使我国的索赔管理工作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随着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我国市场的逐步放开,建筑企业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冲击。因此,要逐步加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参与国际竞争,适应国际惯例,迅速掌握国际工程的索赔常识,高度重视工程索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这就要求我国跻身于国际工程的企业必须加速提高对索赔重要性的认识,讲究索赔策略和索赔技巧,做到着眼于重大索赔和合理让步以达到索赔目的,从而减少和转移工程风险,避免亏损,获取利润,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同时企业投标时应预见到索赔,以此作为降低报价的依据。
4、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网络和数据库
目前,我国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集、整理和发布的各类工程价格信息,严重滞后于国际国内两个大市场,其手段和管理方法不适应于科学化、信息化要求,因此要加快建立工程造价信息网,主要内容包括:已完成工程详细资料系统,建设工程劳务、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系统,建设工程造价指标信息系统,以及有关建设工程政策、指导性工程定额、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内容。造价管理部门要尽快适应市场经济改革带来的更高的管理和服务要求,转变职能,加强以服务求生存的意识,要以工作独占性为优势,多汇集整理各种工程造价资料,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并予以发布,为工程计价咨询、评估、招投标计价服务。
总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作为工程管理人员要时时具有控制投资的经济头脑,认真分析、对待建设过程中技术问题和经济问题,在工程实践中还要勇于实践,大胆尝试,发现错误的问题、方法要敢于承认、改正,正确的思路、科学的方法、恰当的措施要发扬继续使用,把握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浪费,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为以后的项目工程提供可贵的借鉴。
结束语
为搞好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还要继续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和完善项目法人制度,借鉴和引进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国际惯例,在建立市场价格机制的同时,把握均衡价格,推行限额设计,加强对索赔工作的管理,引入“双赢”理念和“伙伴关系”理念,强化从业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是搞好建筑工程施工造价管理不可忽视的内容。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看到目前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管理中存在的問题和相应的解决方法。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中所采取的诸项措施都是以此为出发点进行的,只有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力度,提高建筑工程造价行业专业人员的素质。工程造价要走的路还很长,未来造价控制的发展应尽早与国际市场接轨,规范化,国际化。在工程造价中,要做的东西还有很多,需要工程相关人员共同的努力。
参考文献:
[1]马青,吕正华,赵明.以人为本的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J].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1
[2]朱志英.刘一水.浅析(甲方)对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应采取的有效措施,[J].科学创新导报,2008(11).
[3]赵立山,高国芳。浅析我国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J].管理科学文摘,2007
[4]赵章宇.李国芳.基于统计分析的数据挖掘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J].科技促进发展,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