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六神丸”在日本摇身一变成了“救心丸”,“牛黄救心丸”装进韩国的新壶成了“牛黄清心液”……这些让国内中医药人士痛心不已的事实说明,我国中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还非常脆弱。中药要得到更好的发展,专利保护迫在眉睫。
中药是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领域,但我国在中药专利保护方面却不太乐观。近年来,一些国家利用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上的落后,通过合作、收购、兼并等方式获得我国中药知识产权,导致我国一些有价值的古方、验方和祖传秘方流失至国外。
当前,我国涉及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虽然起到了很大的保护作用,但与形势的发展并不同步。我国目前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措施与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接轨,这成为中药以药品身份打入國际药品市场的一大障碍。
面对如此困境,研究制定既与国际惯例接轨,又突出国家利益保护的中药专利保护制度已迫在眉睫。可以借鉴其他国家传统医药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制定适合我国中药保护的专项法律法规,如《中药专利保护法》,作为我国专利法的补充。而且要同国际接轨,为我国的传统医药知识产权寻求国际依据,以专利的优势弥补中药品种保护的不足。
同时,企业自身也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科研、经营策略和发展战略的高度,重视专利作为无形资产和竞争武器的重要性。政府应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申请中药专利,放眼国际市场,把握住我国中药研究和生产的优势。
此外,可以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专职机构。比如,成立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会,调动国内外有识之士开展知识产权研究,协调和管理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中药是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领域,但我国在中药专利保护方面却不太乐观。近年来,一些国家利用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上的落后,通过合作、收购、兼并等方式获得我国中药知识产权,导致我国一些有价值的古方、验方和祖传秘方流失至国外。
当前,我国涉及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虽然起到了很大的保护作用,但与形势的发展并不同步。我国目前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措施与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接轨,这成为中药以药品身份打入國际药品市场的一大障碍。
面对如此困境,研究制定既与国际惯例接轨,又突出国家利益保护的中药专利保护制度已迫在眉睫。可以借鉴其他国家传统医药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制定适合我国中药保护的专项法律法规,如《中药专利保护法》,作为我国专利法的补充。而且要同国际接轨,为我国的传统医药知识产权寻求国际依据,以专利的优势弥补中药品种保护的不足。
同时,企业自身也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科研、经营策略和发展战略的高度,重视专利作为无形资产和竞争武器的重要性。政府应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申请中药专利,放眼国际市场,把握住我国中药研究和生产的优势。
此外,可以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专职机构。比如,成立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会,调动国内外有识之士开展知识产权研究,协调和管理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