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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地方都曾被当作避难首选地:《巴黎圣母院》里的钟楼怪人卡西莫多勇敢地把爱斯梅拉达救入教堂,用“圣殿避难”暂时保住了姑娘的性命。教堂避难的传统延续到现在,2009年,前克格勃特工选择逃到温哥华一间教堂避难。
不过到宗教场所寻求庇护已经过时了,现代社会,许多人认为最靠谱的避难地还是外国使领馆。
使馆安全吗?
戊戌政变之后,康有为逃离北京,从塘沽码头乘英国轮船“重庆号”前往上海。清政府一路追赶,为保险起见,上海道决定照会英国驻上海代理总领事白利南,请求英方配合缉拿钦犯。可没想到,白利南却以涉及外交主权为由,一口回绝了。就因为坐上了英国轮船,康有为才死里逃生。
同康有为的逃亡经历类似,梁启超在戊戌变法失败后先去东交民巷的日本公使馆,后又避难天津的日本领事馆,最后从天津登船赴日本,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例前往外国驻华使馆寻求政治避难的事件。
其后,每逢国内政治变动,总有人向利益攸关的外国驻华使馆寻求政治避难。张勋复辟失败后,晚清遗老沈曾植和康有为一同逃入东交民巷美森园(即美国公使馆)请求政治庇护。直皖大战,皖系大败后,作为皖系军阀首领段祺瑞心腹的徐树铮与段芝贵、梁鸿志等十人躲入日本使馆避难。郭松林倒奉失败后,为其办理外交事务的齐世英、殷汝耕等人躲入日本领事馆避难。国民党刺杀李公朴、闻一多之后,潘光旦与费孝通曾避入美国驻昆明领事馆避难。
逃向外国使馆并不一定就能躲过一劫。1927年4月6日,奉系军阀张作霖派军警搜查驻北京的苏联大使馆及其附属建筑,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李大钊和其他60余名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左派成员不幸被捕。
面对各界谴责及社会名流呼号营救,奉系军阀竟于4月 28日以6辆警车将李大钊等押至西交民巷京师警察厅看守所行刑,使用新从西欧进口的绞刑机杀害被捕的二十人。对李大钊特别使用“三绞处决”法以延长痛苦,绞杀整整进行了40分钟。4月29日的北京《晨报》披露了李大钊遇难的详细过程:闻看守所中只有一架,故同时仅能执行二人,而每人约费时18分始绝命,计自2时至5时,20人始处刑完毕。首登绞刑者,为李大钊,闻李神色未变,从容就死。
避难使馆也难逃一死的共产党人并非李大钊一人。1956年10月23日,匈牙利举行了旨在推进民主政治、实施经济改革和民族独立的集会游行。守旧和革新势力的对垒,导致事态不断扩大,苏联乘机大举派兵介入,推翻了主张革新的纳吉政府,扶植亲苏政权。这场匈牙利的“十月事件”发生 后,铁托惺惺相惜,一度对纳吉政府给予了极大的同情和帮助,并安排纳吉等人前往南斯拉夫驻匈牙利大使馆避难。然而,在政治利益的博弈中,铁托还是出卖了纳吉。纳吉不得不离开使馆,被苏联克格勃劫持、押送到罗马尼亚。
赫鲁晓夫晚年在他的《回忆录》中说,1958年6月匈牙利政府“按照苏联人的意志。处决了纳吉”。如今在布达佩斯有一尊纳吉雕像,是他1956年10月23日在议会广场上手拿讲稿的形象,剧变后东欧国家为前共产党人塑造的雕像仅此一例。
外国使馆连纳吉这样的国家元首都无法庇护,小人物就更不用提了。文革中的右派沈元就是这样的小人物。1957年,北大二年级学生沈元被打成了右派,定为极右,第二年,他被开除学籍,遣送农村劳动改造三年。1961年,“摘帽”之后,沈元回到北京。1962年,沈元被推荐到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副所长黎澍看了沈元的文章后予以破格录取。
文化大革命一来,黎澍首当其冲,被批判为“招降纳叛、网罗牛鬼蛇神”。斗黎澍,沈元陪斗。后来沈元实在忍受不了,居然异想天开,用鞋油涂黑脸面,化装成黑人,闯进非洲国家马里驻华大使馆(有人说是苏联使馆),寻求政治避难。马里大使哪里敢收留他,立刻通报中国政府。这一回,斗沈元,黎澍陪斗。最后,以“叛国投敌”罪判处沈元死刑。
法理依据
外国驻华使领馆是否有权力收容避难者?就此问题国际法院有一个判例:托雷庇护案。
1948年10月3日,秘鲁发生一起未遂政变。秘鲁总统下令取缔政变的组织者“美洲人民革命联盟”,对该联盟领导人托雷发布逮捕令。1949年1月3日,托雷到哥伦比亚驻秘鲁使馆请求政治避难。哥伦比亚使馆接受了他的请求并通知秘鲁政府,同时请求秘鲁政府向托雷颁发他离开秘鲁所需要的通行许可证。两国在这些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经过多次外交交涉,双方于1949年8月31日签订《利马协定》,同意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裁决。
1950年11月20日,国际法庭对此案做出判决。法院最终判决:(1)法院对当事国提出的上述请求不能发表意见;(2)哥伦比亚没有将托雷交送秘鲁当局的义务;(3)对托雷的庇护应于1950年11月20日判决做出之后立即停止。法院宣称,这几个结论是不矛盾的,因为除交出避难者外,还有其他终止庇护的方法。1954年,哥秘两国双方经过谈判达成协议,秘鲁同意发放通行许可证。4月,托雷离开秘鲁。
国际法院在本案中特别指出了“外交庇护”是侵犯领土国主权的,因为这种做法使罪犯逃脱领土国的管辖,从而构成了对纯属领土国管辖的事务的干涉。这与领域庇护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在一般国际法上不能承认这种有损他国领土主权的做法。此外,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也明确规定了使馆不得充当与职务不相符合的职责,而在使馆内庇护接受国决定逮捕的罪犯或接受国国民,可以说是这种“与职务不相符合的用途”的一个例子。
虽然有国际法的原则制约,但是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还是看看匈牙利的“十月事件”。事件第二天,苏联出兵镇压。积极支持革新派的匈牙利红衣主教约瑟夫·明曾蒂逃入美国驻布达佩斯大使馆,要求政治庇护。苏联军队立即包围美国驻布达佩斯大使馆并要求放人。在这次东西方“大哥”的对决中,双方谁也不肯让步:美国政府坚决不放人,苏联则坚决不答应特赦。
这一僵持就是15年,直到1971年,约瑟夫·明曾蒂主教才在罗马教皇的帮助下离开匈牙利。明曾蒂主教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痛定思痛,为维护其“负责任的政治大国形象”,悍然下令美国大使馆有权为政治人士提供避难。
但到目前,只有部分拉美国家之间承认庇护权,中国和很多其他国家都不承认庇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