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不久前,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针对一起不起诉案件首次召开了公开审查听证会,公开审查“钱某故意伤害案”,邀请了执法执纪监督员和单位代表等参加会议。听证会上,检察官先告知了双方当事人各项权利义务和参会人员身份,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之后将认定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内容向会议做了通报。在听取了侦查机关、双方当事人以及其他参会人员的意见后,该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在钱某的工作单位公开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