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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长宁县建立三项制度增强约束力,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推行村级事务准入制,通过拟定村级事务准入清单,明确准入程序和标准,将原来县级各部门的60多项“进村”工作事项减少为25项。试点推行村级小傲权力清单制度,围绕村级重大事项和便民服务内容,梳理形成村级组织小微权力清单,着力把农村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