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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胡适在《吾我篇》里把古代“吾、我”二字的用法归纳了八条规则,前四条讲“吾”字的用法,后四条讲“我”字的用法。文中举了不少的用例,涉及到《诗经》、《论语》、《孟子》、《左传》等书,以《论语》用例为最多。胡适认为“吾、我”二字,古人用时是有区别的。而在《论语》中,其区别尤严,其后渐可通融。《马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