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文章从法律环境与企业、法律环境与投资这两个方面论述法律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论述法律环境建设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法律环境; 经济发展; 投资; 企业
[中图分类号] DF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8)03-0021-02
国际国内经验表明,一定区域能否有效地持续地谋得经济发展,取决于本国或本地区发展环境的优劣。对于某一具体区域,如国家或地区而言,发展环境就是指其既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法律、自然条件、地理区位以及居民文化素质与观念等情况和条件的总和。法律环境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拟从法律环境与企业、法律环境与投资这两个方面论述法律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论述法律环境建设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法律环境与投资
投资是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区域内各类投资总额的增长无疑会促进产业水平的提高,或增加就业机会,会由此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但是,任何投资者决定自己的投资行为时都会综合考量在该区域投资所面临的投资环境,会分析自己在该投资环境内所可能面对的风险与收益。根据世界银行的定义,广义的投资环境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宏观环境,主要是指经济、政治稳定性、外贸外资政策等宏观层面的问题;二是制度环境,主要是指政府监管框架的效率;三是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质量。狭义的投资环境主要通过10个重要指标来衡量,包括基础设施、市场进入与退出壁垒、技术和技能禀赋、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国际一体化、私有部门参与度、非正规支付、税收负担、司法效率、金融服务等。如果以是否涉及法律为标准,对以上投资环境进行整合,可以看出,法律制度是否完善、司法体制是否有效率是法律环境中影响投资的主要问题。就法律环境与投资之间的关系而言,好的法律环境会吸引投资的聚集,而恶劣的法律环境会损害投资,会降低该区域的投资吸引力。
区域内法律制度是否完善对投资环境的影响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投资者平等待遇法律制度缺失对投资环境的消极影响。
对平等地位和公平待遇的期待是投资者的基本需求。地位平等,即要求所有投资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受到区域内法律制度的保障。任何投资者在投资中享有受到公平待遇的权利。以我国为例,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长期以来没有摆脱按照所有制立法的模式,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施税费优惠不一、列支标准不一、实际税费负担差别很大的不平等待遇。在对外资企业实施“超国民待遇”的同时,民营中小企业甚至还不能得到国民待遇。这种投资者间的不平等待遇必然严重影响中小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积极性,会降低他们投资的欲求。
(二)法律制度缺漏对投资环境的消极影响。
法律制度健全并不代表法治的实现,但法治首先要以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基础和前提。面对一个出现纠纷找不到法律解决途径的投资环境,不确定性的风险将使理智的投资者停滞不前。例如,一些地方政府规定,民营企业合法使用的土地和经营场所,因建设需要征用、拆迁的,应当给予妥善安置和合理补偿,但什么是“合理”的标准,安置和补偿的具体程序又是什么却没有明确,最终导致现有保护政策往往有名无实。投资者如果对自己所要投入的资本是否会被征用,能否受到合理补偿缺乏确定性的预见,谁还敢投资呢?因此,法律制度缺漏所引发的不确定性问题,会影响区域投资环境对投资的吸引力。
(三)完善的财产权法律制度对投资环境的积极影响。
投资以获取商业收益为最终目标,对投资者财产权益的法律保障制度是否健全,直接关系投资者的最终收益是否安全。在一个财产权益屡遭任意侵犯的环境里,投资者的财产权益没有安全性。缺乏安全感将最终导致投资者不愿意冒险在该区域投资。相反,在一个财产权受到严密的法律制度保障的环境里,投资者可以安心地获得财产的收益,可以确知非经法定事由财产权不受非法侵犯。投资者受法律保障的财产权,可以使投资者安心地投资。
二、法律环境与企业
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企业的经济增长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符合企业利益的经营环境,会促进企业的经济增长,也会因此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在企业所面临的经营环境里,法律环境至关重要。法律环境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一)企业设立法律制度与企业发展。
在各国的企业立法中,企业设立的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都是主要内容。但是,各国在企业设立法律制度上,或严格或宽松的差异,事实上造成了国家间企业设立成本的差别。根据《2005年全球企业经营环境报告》所得出的研究结论,在一个富裕国家开办一个新企业平均需要经过6道手续、相当于人均收入8%的费用和27天时间;在一个贫困国家或中低收入国家,同样的过程需要11道手续、相当于人均收入122%的费用和59天时间。甚至有十几个国家注册一个新企业需要100多天时间。企业设立成本的低廉,会激励投资,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相反,繁杂耗时的企业设立法律制度将会阻碍经济的发展,使贫困国家愈贫穷。因此,要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就要合理设计企业设立法律制度,使其有利于企业经营,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令人欣喜的是,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大降低了公司企业的设立门槛。可以预见,这一法律制度的修订将会吸引投资者设立公司,兴办企业。
(二)政府依法行政与企业发展。
政府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的基本要求。从企业经营的角度看,它要求政府按照法律所授予的权力管理企业,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行使与企业相关的行政权力,要求政府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区域内的政府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是企业判断法律环境是否稳定、是否适合投资的重要因素。依法行政的政府可以为企业的经营提供受法律保障的政府服务,可以使企业相信政府不会任意干预企业的经营。
在我国有些地区还存在政府部门对企业任意摊派各种费用的行为。从性质上讲,这种行为无疑是政府超越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政府的依法行政原则。从后果上看,政府此类行为的存在使企业面对一个缺乏稳定预期的经营环境,其财产权益受损的同时,还丧失了对政府的基本信任。因此,政府不依法行政必将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并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要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就必须严格政府对依法行政原则的履行。
(三)依法创造企业竞争环境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从来都不是孤立的,它需要依赖市场条件和竞争机制来实现利益。企业本质上的趋利特征决定:单纯依靠企业的自律完成有序市场竞争局面的形成未免过于天真。数百年来的市场经济实践表明,有序的市场竞争局面的形成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完善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是企业经营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法律环境因素。
以企业间的兼并为例。兼并是企业为获取某种商业目的而采取的商业行为,但因其可能引发垄断,并进而造成对商业竞争秩序的破坏,各国立法都以保障竞争秩序为目的对兼并行为进行规制。以德国反垄断法为例,德国反垄断法并非完全禁止企业兼并。反垄断局负责监管企业兼并行为。涉案企业年营业额超过法律规定门槛的兼并案要经反垄断局审批,如反垄断局认定兼并后的企业可能垄断市场,将不予批准。德国反垄断局的兼并审查无疑为企业营造了一个公开透明的、有法律保障的竞争环境,而该环境的形成必将有利于企业经营,并进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
责任编辑宁静
[关键词] 法律环境; 经济发展; 投资; 企业
[中图分类号] DF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8)03-0021-02
国际国内经验表明,一定区域能否有效地持续地谋得经济发展,取决于本国或本地区发展环境的优劣。对于某一具体区域,如国家或地区而言,发展环境就是指其既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法律、自然条件、地理区位以及居民文化素质与观念等情况和条件的总和。法律环境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拟从法律环境与企业、法律环境与投资这两个方面论述法律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论述法律环境建设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法律环境与投资
投资是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区域内各类投资总额的增长无疑会促进产业水平的提高,或增加就业机会,会由此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但是,任何投资者决定自己的投资行为时都会综合考量在该区域投资所面临的投资环境,会分析自己在该投资环境内所可能面对的风险与收益。根据世界银行的定义,广义的投资环境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宏观环境,主要是指经济、政治稳定性、外贸外资政策等宏观层面的问题;二是制度环境,主要是指政府监管框架的效率;三是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质量。狭义的投资环境主要通过10个重要指标来衡量,包括基础设施、市场进入与退出壁垒、技术和技能禀赋、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国际一体化、私有部门参与度、非正规支付、税收负担、司法效率、金融服务等。如果以是否涉及法律为标准,对以上投资环境进行整合,可以看出,法律制度是否完善、司法体制是否有效率是法律环境中影响投资的主要问题。就法律环境与投资之间的关系而言,好的法律环境会吸引投资的聚集,而恶劣的法律环境会损害投资,会降低该区域的投资吸引力。
区域内法律制度是否完善对投资环境的影响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投资者平等待遇法律制度缺失对投资环境的消极影响。
对平等地位和公平待遇的期待是投资者的基本需求。地位平等,即要求所有投资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受到区域内法律制度的保障。任何投资者在投资中享有受到公平待遇的权利。以我国为例,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长期以来没有摆脱按照所有制立法的模式,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施税费优惠不一、列支标准不一、实际税费负担差别很大的不平等待遇。在对外资企业实施“超国民待遇”的同时,民营中小企业甚至还不能得到国民待遇。这种投资者间的不平等待遇必然严重影响中小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积极性,会降低他们投资的欲求。
(二)法律制度缺漏对投资环境的消极影响。
法律制度健全并不代表法治的实现,但法治首先要以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基础和前提。面对一个出现纠纷找不到法律解决途径的投资环境,不确定性的风险将使理智的投资者停滞不前。例如,一些地方政府规定,民营企业合法使用的土地和经营场所,因建设需要征用、拆迁的,应当给予妥善安置和合理补偿,但什么是“合理”的标准,安置和补偿的具体程序又是什么却没有明确,最终导致现有保护政策往往有名无实。投资者如果对自己所要投入的资本是否会被征用,能否受到合理补偿缺乏确定性的预见,谁还敢投资呢?因此,法律制度缺漏所引发的不确定性问题,会影响区域投资环境对投资的吸引力。
(三)完善的财产权法律制度对投资环境的积极影响。
投资以获取商业收益为最终目标,对投资者财产权益的法律保障制度是否健全,直接关系投资者的最终收益是否安全。在一个财产权益屡遭任意侵犯的环境里,投资者的财产权益没有安全性。缺乏安全感将最终导致投资者不愿意冒险在该区域投资。相反,在一个财产权受到严密的法律制度保障的环境里,投资者可以安心地获得财产的收益,可以确知非经法定事由财产权不受非法侵犯。投资者受法律保障的财产权,可以使投资者安心地投资。
二、法律环境与企业
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企业的经济增长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符合企业利益的经营环境,会促进企业的经济增长,也会因此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在企业所面临的经营环境里,法律环境至关重要。法律环境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一)企业设立法律制度与企业发展。
在各国的企业立法中,企业设立的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都是主要内容。但是,各国在企业设立法律制度上,或严格或宽松的差异,事实上造成了国家间企业设立成本的差别。根据《2005年全球企业经营环境报告》所得出的研究结论,在一个富裕国家开办一个新企业平均需要经过6道手续、相当于人均收入8%的费用和27天时间;在一个贫困国家或中低收入国家,同样的过程需要11道手续、相当于人均收入122%的费用和59天时间。甚至有十几个国家注册一个新企业需要100多天时间。企业设立成本的低廉,会激励投资,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相反,繁杂耗时的企业设立法律制度将会阻碍经济的发展,使贫困国家愈贫穷。因此,要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就要合理设计企业设立法律制度,使其有利于企业经营,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令人欣喜的是,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大降低了公司企业的设立门槛。可以预见,这一法律制度的修订将会吸引投资者设立公司,兴办企业。
(二)政府依法行政与企业发展。
政府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的基本要求。从企业经营的角度看,它要求政府按照法律所授予的权力管理企业,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行使与企业相关的行政权力,要求政府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区域内的政府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是企业判断法律环境是否稳定、是否适合投资的重要因素。依法行政的政府可以为企业的经营提供受法律保障的政府服务,可以使企业相信政府不会任意干预企业的经营。
在我国有些地区还存在政府部门对企业任意摊派各种费用的行为。从性质上讲,这种行为无疑是政府超越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政府的依法行政原则。从后果上看,政府此类行为的存在使企业面对一个缺乏稳定预期的经营环境,其财产权益受损的同时,还丧失了对政府的基本信任。因此,政府不依法行政必将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并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要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就必须严格政府对依法行政原则的履行。
(三)依法创造企业竞争环境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从来都不是孤立的,它需要依赖市场条件和竞争机制来实现利益。企业本质上的趋利特征决定:单纯依靠企业的自律完成有序市场竞争局面的形成未免过于天真。数百年来的市场经济实践表明,有序的市场竞争局面的形成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完善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是企业经营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法律环境因素。
以企业间的兼并为例。兼并是企业为获取某种商业目的而采取的商业行为,但因其可能引发垄断,并进而造成对商业竞争秩序的破坏,各国立法都以保障竞争秩序为目的对兼并行为进行规制。以德国反垄断法为例,德国反垄断法并非完全禁止企业兼并。反垄断局负责监管企业兼并行为。涉案企业年营业额超过法律规定门槛的兼并案要经反垄断局审批,如反垄断局认定兼并后的企业可能垄断市场,将不予批准。德国反垄断局的兼并审查无疑为企业营造了一个公开透明的、有法律保障的竞争环境,而该环境的形成必将有利于企业经营,并进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
责任编辑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