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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论述了岩樟乡在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中存在管理机制上还不够完善、对生态公益林成片成熟林进行小面积皆伐、森林抚育存在一些误导、多方筹措建设管理资金不够、生态公益林建设区域与受益区域一些经济利益关系不相协调;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笔都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生态公益林建设;问题;对策与建议
一、引言
岩樟乡地处龙泉西北部,距市区 公里,属城区上游,瓯江支流。全乡土地总面积9765.2 hm2,其中林业用地9002.7hm2;林业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92.2 %;森林总蓄积量56.7680万m3;森林覆盖率89%;是一个山多地少的典型林区。全乡总人口3959人。1286户。2011年工农业总产值3566万元,其中林业总产值1890万元,林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4.7%。全乡农民人均经济收入6906元。自2000年以来全乡已建设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3858.3hm2,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乡林业用地的42.9%;生态公益林通过10多年的建设,在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本文旨在探讨解决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目前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管理机制上还不够完善
目前生态公益虽然从市、乡、行政村都建立了考核责任制,乡、行政村都建立了管理领导小组,制订了乡规约,乡、行政村都建立了护林组织;但在具体管理操作实施过程中,有些还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如在考核责任制上,虽每年到年终都进行考核,但最后考核的结果往往是好与不好一个样,奖惩不分明。在护林管理上,乡一级主要是由乡镇林业工作站管理,村一级主要由兼职护林员管理,不完善的方面是乡镇林业工作管现应付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繁重,协助乡政府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精力时间较多,一年中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村一级的生态公益林兼职护林员,由于在工资报酬等待遇方面不够好,这些护林员每个月当中去巡回管护生态公益林的次数较少,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帮别人打工赚钱上。乡规民约虽制订了,但对一些没有触犯法律的案件,当地乡、村干部,有时怕得罪人,不敢碰硬,不敢处理,影响了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工作。
2.对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误导
根据《浙江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对生态公益林中的成片成熟林可以小面积皆伐,连片采伐面积不超过1hm2,对林分密度过于大的林分可采取卫生伐抚育,这些省里作出的规定,到下面没有贯彻到位,下面基层乡镇、各行政村的广大干部群众,绝大部分的人还是认为生态公益林是死封死禁,对生态公益林中的一草一木都不能随意采伐,这样导致了自建设十多年以来的生态公益林,还基本处于死封死禁的管理现状,使生态公益林中一些密度大该卫生伐的没有卫生伐,该小面积皆伐的没有皆伐,使一些该利用的剩余物没得到充分利用,影响了生态景观功能的充分发挥。
3.多方筹措生态公益林补偿经费工作做的不够
浙江人民省政府对建设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十分重视,自2000年龙泉市建设百万亩生态公益林开始,每年对生态公益林的补偿金不断提高,这对提高山林经营林农管护好生态公益林的积性也有了不断的提高。但龍泉与经济发达地区林比,还是属于欠发达贫困地区,山区林农依赖山林生活、生存的状况还没有真正改变,岩樟乡许多林农的山林都在公路沿线、沿溪沿江一带,现这些林农的山林都已规划在生态公益林范围之内,现这些林农的生计光靠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这些林农的生活经济状况自建设生态公益林开始到现在仍处于贫困落后的状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中央、省对生态公益林的扶持资金补偿力度还不够大,另一方面是地方各级对多方筹措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工作还没引起高度重视,现在地方筹措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几乎很少。如地方各级政府对多方筹措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为引起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经营林农兴林致富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4.生态公益林建设区与受益区域经济利益关系还没处理好
岩樟乡属于龙泉的瓯江上游,龙泉又是瓯江最上游的县(市),龙泉现已建设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262万亩,是整个丽水市范围内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最大的县(市)之一;龙泉市在建设生态公益林方面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真正受益的区域范围很广,除了龙泉市本地受益外,其它丽水市、温州市许多县(市)受益也很多,现受益地区经济相对较发达,但受益地区现在并不因经济发达来提取适当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来反哺生态公益林建设区的县(市);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笔者认为省政府和省林业主管部门、省人大,对此种状况还没有进行认真的调研制订有关政策来协调这方面的矛盾。
三、建设管理好岩樟乡生态公益林的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好生态公益林的制度保障机制
每年度市政府对乡镇、乡镇对有关行政村生态公益林建设考核工作不能流于形式,不能用走马观花式的工作方法来考核,考核组应严格按市政府制订的考标准,对整个被考核建设区内的生态公益林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逐项对号入坐,进行量化细化考核,对被考核为优秀的乡镇、行政村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乡镇府和林业工作站对建设好生态公益林必须高度重视,应列入年度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月对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队伍,应制订严格的责任考核制度,由乡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每月对他们的护林出勤天数、护林区域范围管护好坏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称职的及时调换,对优秀的实行物质精神奖励。对生态公益林乡规民约要重新进行清理规范,制订出真正有效的乡规民约,凡违反了乡规民约,不论触及到谁都应按乡规民约规定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形成一种在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社会风气。
2.消除误导。把生态公益林管理的有关技术真正落实到位
市政府生态公益办公室,应根据《浙江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切实在各乡镇、行政村面上抓好技术培训工作,对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全体林业技术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其次是对各行政村的党员干部、有关生态公益林经营林农抓好技术培训,使他们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方面的小面积皆伐技术、各种类型的森林抚育技术全面掌握,并积极及时付诸推广实施,把原来一些误导引导到正轨渠道上来,通过对生态公益林及时营林技术实施,使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社会、经济、景观等功能发挥到最好的水平。
3.多方筹措资金。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水平
建议龙泉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林业和其他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向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省林业厅及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反映目前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偏低的问题,争取上面引起高度重视,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资金。另一方面龙泉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林业及其他相关部门也应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多方呼吁、多方协调,动员全社会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落实多方筹措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相关政策,把该项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更好的惠及生态公益林建设经营林农。
4.正确协调好生态公建设地区与受益地区的经济利益关系
建议从上到下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政府、林业主管及其它相关部门,一方面进行积极反映,另一方面邀请专家参加进行认真的调研论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出生态公益林建设受益地区反哺建设地区的一些相关全省性统一的经济政策,使生态公益林建设区与受益区域范围对建设生态公益林的重要性达成共识,并共同担负起全省范围建设管理好生态公益林的历史重任;同时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资金来源越来越广,最终达到兴林富农、生态人居环境优良、生态自然景观越来越好的目标。
[关键词] 生态公益林建设;问题;对策与建议
一、引言
岩樟乡地处龙泉西北部,距市区 公里,属城区上游,瓯江支流。全乡土地总面积9765.2 hm2,其中林业用地9002.7hm2;林业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92.2 %;森林总蓄积量56.7680万m3;森林覆盖率89%;是一个山多地少的典型林区。全乡总人口3959人。1286户。2011年工农业总产值3566万元,其中林业总产值1890万元,林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4.7%。全乡农民人均经济收入6906元。自2000年以来全乡已建设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3858.3hm2,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乡林业用地的42.9%;生态公益林通过10多年的建设,在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本文旨在探讨解决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目前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管理机制上还不够完善
目前生态公益虽然从市、乡、行政村都建立了考核责任制,乡、行政村都建立了管理领导小组,制订了乡规约,乡、行政村都建立了护林组织;但在具体管理操作实施过程中,有些还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如在考核责任制上,虽每年到年终都进行考核,但最后考核的结果往往是好与不好一个样,奖惩不分明。在护林管理上,乡一级主要是由乡镇林业工作站管理,村一级主要由兼职护林员管理,不完善的方面是乡镇林业工作管现应付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繁重,协助乡政府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精力时间较多,一年中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村一级的生态公益林兼职护林员,由于在工资报酬等待遇方面不够好,这些护林员每个月当中去巡回管护生态公益林的次数较少,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帮别人打工赚钱上。乡规民约虽制订了,但对一些没有触犯法律的案件,当地乡、村干部,有时怕得罪人,不敢碰硬,不敢处理,影响了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工作。
2.对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误导
根据《浙江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对生态公益林中的成片成熟林可以小面积皆伐,连片采伐面积不超过1hm2,对林分密度过于大的林分可采取卫生伐抚育,这些省里作出的规定,到下面没有贯彻到位,下面基层乡镇、各行政村的广大干部群众,绝大部分的人还是认为生态公益林是死封死禁,对生态公益林中的一草一木都不能随意采伐,这样导致了自建设十多年以来的生态公益林,还基本处于死封死禁的管理现状,使生态公益林中一些密度大该卫生伐的没有卫生伐,该小面积皆伐的没有皆伐,使一些该利用的剩余物没得到充分利用,影响了生态景观功能的充分发挥。
3.多方筹措生态公益林补偿经费工作做的不够
浙江人民省政府对建设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十分重视,自2000年龙泉市建设百万亩生态公益林开始,每年对生态公益林的补偿金不断提高,这对提高山林经营林农管护好生态公益林的积性也有了不断的提高。但龍泉与经济发达地区林比,还是属于欠发达贫困地区,山区林农依赖山林生活、生存的状况还没有真正改变,岩樟乡许多林农的山林都在公路沿线、沿溪沿江一带,现这些林农的山林都已规划在生态公益林范围之内,现这些林农的生计光靠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这些林农的生活经济状况自建设生态公益林开始到现在仍处于贫困落后的状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中央、省对生态公益林的扶持资金补偿力度还不够大,另一方面是地方各级对多方筹措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工作还没引起高度重视,现在地方筹措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几乎很少。如地方各级政府对多方筹措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为引起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经营林农兴林致富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4.生态公益林建设区与受益区域经济利益关系还没处理好
岩樟乡属于龙泉的瓯江上游,龙泉又是瓯江最上游的县(市),龙泉现已建设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262万亩,是整个丽水市范围内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最大的县(市)之一;龙泉市在建设生态公益林方面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真正受益的区域范围很广,除了龙泉市本地受益外,其它丽水市、温州市许多县(市)受益也很多,现受益地区经济相对较发达,但受益地区现在并不因经济发达来提取适当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来反哺生态公益林建设区的县(市);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笔者认为省政府和省林业主管部门、省人大,对此种状况还没有进行认真的调研制订有关政策来协调这方面的矛盾。
三、建设管理好岩樟乡生态公益林的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好生态公益林的制度保障机制
每年度市政府对乡镇、乡镇对有关行政村生态公益林建设考核工作不能流于形式,不能用走马观花式的工作方法来考核,考核组应严格按市政府制订的考标准,对整个被考核建设区内的生态公益林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逐项对号入坐,进行量化细化考核,对被考核为优秀的乡镇、行政村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乡镇府和林业工作站对建设好生态公益林必须高度重视,应列入年度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月对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队伍,应制订严格的责任考核制度,由乡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每月对他们的护林出勤天数、护林区域范围管护好坏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称职的及时调换,对优秀的实行物质精神奖励。对生态公益林乡规民约要重新进行清理规范,制订出真正有效的乡规民约,凡违反了乡规民约,不论触及到谁都应按乡规民约规定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形成一种在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社会风气。
2.消除误导。把生态公益林管理的有关技术真正落实到位
市政府生态公益办公室,应根据《浙江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切实在各乡镇、行政村面上抓好技术培训工作,对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全体林业技术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其次是对各行政村的党员干部、有关生态公益林经营林农抓好技术培训,使他们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方面的小面积皆伐技术、各种类型的森林抚育技术全面掌握,并积极及时付诸推广实施,把原来一些误导引导到正轨渠道上来,通过对生态公益林及时营林技术实施,使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社会、经济、景观等功能发挥到最好的水平。
3.多方筹措资金。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水平
建议龙泉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林业和其他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向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省林业厅及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反映目前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偏低的问题,争取上面引起高度重视,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资金。另一方面龙泉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林业及其他相关部门也应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多方呼吁、多方协调,动员全社会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落实多方筹措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相关政策,把该项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更好的惠及生态公益林建设经营林农。
4.正确协调好生态公建设地区与受益地区的经济利益关系
建议从上到下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政府、林业主管及其它相关部门,一方面进行积极反映,另一方面邀请专家参加进行认真的调研论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出生态公益林建设受益地区反哺建设地区的一些相关全省性统一的经济政策,使生态公益林建设区与受益区域范围对建设生态公益林的重要性达成共识,并共同担负起全省范围建设管理好生态公益林的历史重任;同时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资金来源越来越广,最终达到兴林富农、生态人居环境优良、生态自然景观越来越好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