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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9日上午,浙江代表团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茅临生主持会议并作审议发言——
要进一步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
茅临生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紧紧抓住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首先要切实增强自信自觉,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实践好。
一要更加注重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加以推进。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符合中国国情,既有利于把党和国家意志转化为全国人民的自觉行动,有利于统一全国人民的意愿,又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永葆党和国家的生机活力。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是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
二要更加注重从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高度加以推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既要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科学决策和强力推进,同时需要人大的立法保障和民主监督。人大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自觉,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优势,推动各项决策部署一级一级地真正落地。
三要更加注重从发展基层民主的高度加以推进。通过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保障人民基本民主权利。同时也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共同管理好国家事务。
四要更加注重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高度加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有效实现形式,对党委、人大、政府的工作关系也有成熟的架构,对民意表达也有法定畅通渠道,对发扬民主、有效集中都有成熟的制度,实践证明符合中国的国情。因此,在我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是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现行制度的作用。尤其要在重大事项决定、干部任免、立法、检查监督等方面,按照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使民主政治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使这一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发挥得更好。
要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科学化水平
茅临生说,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本质上就是确立制度规范、理顺权力运行、调节利益关系的过程。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从根本上讲是权力规范问题,包括对公权力和私权力的规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继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践性,以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最大程度地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当前,尤其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从法律上科学界定政府的权力范围、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范围,应由政府管的要明确责任并赋予权力,不该由政府直接管的要坚决交还市场,并明确政府的监管责任,通过法律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二是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关系。既要搞好顶层设计,实现自上而下和整体推进,又要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先行先试。对于基层人民群众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形式,要及时进行总结,上升到法律层面,在全国范围内贯彻实施,发挥法律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纯社会管理问题,要创造条件多鼓励和推动地方的立法实践,探索取得成功后可为全国立法借鉴。三是立法与执法司法普法的关系。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要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视察等手段,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的落实,推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协同推进。
要进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茅临生说,人大工作的主体和对象是人民和代表,人大工作的动力和源泉也是人民和代表。一要实现联系群众的制度化。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够明确联系的目标、任务和载体,使这个制度更加全面、系统,更好地保障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二要实现联系群众的常态化。要在巩固和发展传统联系渠道和载体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时代的新工具、新手段,例如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网和广播电视网等终端加强联系,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也可用视频与基层代表开座谈会。要完善代表履职登记等制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实现考核的机制化、常态化,更好地保障代表同群众的联系。
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指导
茅临生说,国务院和“两高”不仅是全国人大监督的对象,也是多数法律草案和其他议案的提请主体。国务院和“两高”的工作范围在全国,部署和举措最终要由基层来贯彻,许多现实问题要通过基层工作来解决,对他们工作也应由全国广大群众通过人大代表来评价。地方各级人大和全国270万各级人大代表都在基层和一线,对基层情况比较熟悉,对一些问题感受深刻,应充分用好这一资源在调查和汇聚民意中的作用。希望全国人大积极发挥地方各级人大的作用,增强全国各级人大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
一是要及时总结地方人大工作实践经验。地方各级人大在体察社情民意,监督支持 “一府两院”工作,推动解决现实问题方面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要深入总结各地人大工作实践,适时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对出现的全国性问题进行有效规范。
二是要共同组织开展重点工作。要组织地方人大参与重要法律草案的调研、起草和审议,注重听取和吸纳地方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使立法更能汇聚民意、解决基层问题。联合地方人大共同开展执法检查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发挥全国各级人大的整体作用,更好地支持、监督国务院和“两高”工作。
三是要切实强化具体工作指导。可通过召开全国性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密切与地方人大的联系,掌握基层情况,指导地方人大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地方人大履职水平。
要进一步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
茅临生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紧紧抓住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首先要切实增强自信自觉,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实践好。
一要更加注重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加以推进。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符合中国国情,既有利于把党和国家意志转化为全国人民的自觉行动,有利于统一全国人民的意愿,又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永葆党和国家的生机活力。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是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
二要更加注重从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高度加以推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既要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科学决策和强力推进,同时需要人大的立法保障和民主监督。人大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自觉,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优势,推动各项决策部署一级一级地真正落地。
三要更加注重从发展基层民主的高度加以推进。通过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保障人民基本民主权利。同时也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共同管理好国家事务。
四要更加注重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高度加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有效实现形式,对党委、人大、政府的工作关系也有成熟的架构,对民意表达也有法定畅通渠道,对发扬民主、有效集中都有成熟的制度,实践证明符合中国的国情。因此,在我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是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现行制度的作用。尤其要在重大事项决定、干部任免、立法、检查监督等方面,按照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使民主政治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使这一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发挥得更好。
要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科学化水平
茅临生说,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本质上就是确立制度规范、理顺权力运行、调节利益关系的过程。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从根本上讲是权力规范问题,包括对公权力和私权力的规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继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践性,以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最大程度地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当前,尤其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从法律上科学界定政府的权力范围、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范围,应由政府管的要明确责任并赋予权力,不该由政府直接管的要坚决交还市场,并明确政府的监管责任,通过法律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二是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关系。既要搞好顶层设计,实现自上而下和整体推进,又要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先行先试。对于基层人民群众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形式,要及时进行总结,上升到法律层面,在全国范围内贯彻实施,发挥法律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纯社会管理问题,要创造条件多鼓励和推动地方的立法实践,探索取得成功后可为全国立法借鉴。三是立法与执法司法普法的关系。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要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视察等手段,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的落实,推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协同推进。
要进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茅临生说,人大工作的主体和对象是人民和代表,人大工作的动力和源泉也是人民和代表。一要实现联系群众的制度化。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够明确联系的目标、任务和载体,使这个制度更加全面、系统,更好地保障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二要实现联系群众的常态化。要在巩固和发展传统联系渠道和载体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时代的新工具、新手段,例如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网和广播电视网等终端加强联系,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也可用视频与基层代表开座谈会。要完善代表履职登记等制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实现考核的机制化、常态化,更好地保障代表同群众的联系。
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指导
茅临生说,国务院和“两高”不仅是全国人大监督的对象,也是多数法律草案和其他议案的提请主体。国务院和“两高”的工作范围在全国,部署和举措最终要由基层来贯彻,许多现实问题要通过基层工作来解决,对他们工作也应由全国广大群众通过人大代表来评价。地方各级人大和全国270万各级人大代表都在基层和一线,对基层情况比较熟悉,对一些问题感受深刻,应充分用好这一资源在调查和汇聚民意中的作用。希望全国人大积极发挥地方各级人大的作用,增强全国各级人大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
一是要及时总结地方人大工作实践经验。地方各级人大在体察社情民意,监督支持 “一府两院”工作,推动解决现实问题方面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要深入总结各地人大工作实践,适时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对出现的全国性问题进行有效规范。
二是要共同组织开展重点工作。要组织地方人大参与重要法律草案的调研、起草和审议,注重听取和吸纳地方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使立法更能汇聚民意、解决基层问题。联合地方人大共同开展执法检查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发挥全国各级人大的整体作用,更好地支持、监督国务院和“两高”工作。
三是要切实强化具体工作指导。可通过召开全国性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密切与地方人大的联系,掌握基层情况,指导地方人大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地方人大履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