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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修改是否超范围的分析
摘 要:在发明实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超范围,或者分案申请的内容是否超范围,其判断过程比较复杂,特别是在申请文件中增加公知常识的内容,或者删除申请文件中的某些技术特征,都难于判断是否超范围。文章通过两个案例对上述情况进行分析。
关键词:超范围;增加;删除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064(2021)11-119-03
DOI:10.12310/j.issn.1674-1064.2021.11.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