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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转型时期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必然对政府审计监督产生深刻影响。因此,现行政府审计必须应这一客观形势,完善与创新政府审计公告制度。本文以公共管理的视角,在对目前政府审计公告制度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政府审计 公告 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9.65 文献标识码:A
政府审计公告制度作为推进民主与法治的有效工具,是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具体体现。政府审计公告制度改变了国家审计机构和外部之间的沟通模式,将审计监督机制与舆论监督机制相结合,对国家权力形成强有力的制约,因此对转变政府治理方式,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府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受特定社会历史和现实原因的制约,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目前仍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政府审计公告尚未成为审计机关的法定义务;第二,政府审计公告中工作保密性与透明度的界定难以把握;第三,政府审计公告中的效益衡量与风险承担不对等;第四,政府审计公告制度不能有效跟踪整改情况,影响审计公告的权威性 ; 第五,政府审计公告缺乏独立性与制度性。由此,对如何完善我国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的对策作如下分析。
一、建立健全政府审计公告法律制度
加强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的相关法规建设是完善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的内在要求。首先,对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的实施应进行强制性规定,使其真正的制度化。制定强制性实施政府审计公告的法律规范,以维护政府审计公告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使政府审计公告形成合法的制度,最大化审计监督的作用。其次,对于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的程序、内容、时间等应该规范化、制度化。在政府审计公告的审批、公告程序等方面,应该在改革审计模式的基础上,将权限完全授予审计机关。
二、细化政府审计公告程序和准则
首先,重视审前公告。必须规范审前公告程序,说明审计目的,要求审计对象自觉接受审计。其次,加强公告实施控制。如果目前环境不适宜对政府审计过程和结果全面公告,可以采取定期与单项报告相结合,在一定层次、一定范围内逐渐实现审计公告。第三,强化后期落实工作。对被政府审计单位进行后续跟踪审计,针对审计建议整改情况进行专门审计,提出后续跟踪审计报告,公告后续审计信息,完成对国家审计报告整个过程的全面公告。第四,落实公告档案制,对审计公告各程序文件、资料及公告后所产生的反馈意见等进行归档整理。
三、建立政府审计信息反馈机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1、对政府审计信息提供必要的注解。社会公众不是审计方面的专业人士,应尽量提供通俗易懂的审计报告。变通措施是政府审计公告时对开审计结果增加一份阅读注释附件,类似会计报表附注,提供审计专业术语、重要数据和技术方法的解释说明。
2、设立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当前信息反馈渠道不畅通,主要是由于信息传递层次过多所造成。因此信息传递渠道模式要向扁平化模式过渡,弱化中间层次的影响,这样运行效率更高且成本更为经济。可以通过拓宽政府审计机关的信息来源渠道,运用多种媒体,多层次、多平台的综合方式来实现。包括网络平台调查、问卷调查,走访调查以及设立反馈信箱、举报热线,访谈对话等方式。
3、完善科学的信息处理系统。充分利用设立的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将收集到的信息通过专门的信息处理系统进行分析处理,寻找信息间的内在联系,分析社会公众对审计公告的要求,以作为政府审计机关进行进一步决策的依据。
四、加强政府责任追究制度,提升政府审计公告效果
1、提高人们对政府审计公告制度意义的认识。政府审计通过确认政府有关部门是否有效履行责任的方式,为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提供信息支持。
2、建立健全政府行使权力失当的问责制度。 落实政府审计中反映出的由于行使行政权力失当而引起的责任问题,用制度约束权力人的自利倾向,这对于树立政府审计权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五、将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纳入政务公开范畴,合理分担风险
各级政府应依照公众信息管理办法,对审计结果公告实行统一管理,或者利用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在指定媒体开设专栏等形式公告审计结果,减少政府审计机关面临的压力。
六、正确处理政府审计公告制度与保密制度的衔接关系
在政府审计公告中,要遵守保密法。公开为正常,保密属例外。同时要从国家安全、社会公众利益出发,细化管理,区分审计结果不能全部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或全部不能公开等情况。如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审计事项,参与有关部门办案或调查查证的审计事项,都不能以本级审计机关名义对外公布。对那些虽然性质恶劣,但公布出去容易引起社会不安定的审计结果,应慎重。对于涉及相关秘密的信息披露时,审计机关要主动与被审计单位联系,对相关秘密取得被审计单位的认可,征得保密部门的同意。对拟披露的审计事项中需注意的保密事项,要适当地进行技术处理,以防泄密。 在法律法规中,要明确规定哪些内容必须公布,怎样公布;哪些属不宜公布,使政府审计机关做到依法而不是依特定政府意志进行政府审计公告。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注释:
胡钰.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研究.湖南大学,2007:46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编.中国审计研究报告.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6
关键词 政府审计 公告 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9.65 文献标识码:A
政府审计公告制度作为推进民主与法治的有效工具,是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具体体现。政府审计公告制度改变了国家审计机构和外部之间的沟通模式,将审计监督机制与舆论监督机制相结合,对国家权力形成强有力的制约,因此对转变政府治理方式,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府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受特定社会历史和现实原因的制约,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目前仍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政府审计公告尚未成为审计机关的法定义务;第二,政府审计公告中工作保密性与透明度的界定难以把握;第三,政府审计公告中的效益衡量与风险承担不对等;第四,政府审计公告制度不能有效跟踪整改情况,影响审计公告的权威性 ; 第五,政府审计公告缺乏独立性与制度性。由此,对如何完善我国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的对策作如下分析。
一、建立健全政府审计公告法律制度
加强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的相关法规建设是完善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的内在要求。首先,对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的实施应进行强制性规定,使其真正的制度化。制定强制性实施政府审计公告的法律规范,以维护政府审计公告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使政府审计公告形成合法的制度,最大化审计监督的作用。其次,对于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的程序、内容、时间等应该规范化、制度化。在政府审计公告的审批、公告程序等方面,应该在改革审计模式的基础上,将权限完全授予审计机关。
二、细化政府审计公告程序和准则
首先,重视审前公告。必须规范审前公告程序,说明审计目的,要求审计对象自觉接受审计。其次,加强公告实施控制。如果目前环境不适宜对政府审计过程和结果全面公告,可以采取定期与单项报告相结合,在一定层次、一定范围内逐渐实现审计公告。第三,强化后期落实工作。对被政府审计单位进行后续跟踪审计,针对审计建议整改情况进行专门审计,提出后续跟踪审计报告,公告后续审计信息,完成对国家审计报告整个过程的全面公告。第四,落实公告档案制,对审计公告各程序文件、资料及公告后所产生的反馈意见等进行归档整理。
三、建立政府审计信息反馈机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1、对政府审计信息提供必要的注解。社会公众不是审计方面的专业人士,应尽量提供通俗易懂的审计报告。变通措施是政府审计公告时对开审计结果增加一份阅读注释附件,类似会计报表附注,提供审计专业术语、重要数据和技术方法的解释说明。
2、设立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当前信息反馈渠道不畅通,主要是由于信息传递层次过多所造成。因此信息传递渠道模式要向扁平化模式过渡,弱化中间层次的影响,这样运行效率更高且成本更为经济。可以通过拓宽政府审计机关的信息来源渠道,运用多种媒体,多层次、多平台的综合方式来实现。包括网络平台调查、问卷调查,走访调查以及设立反馈信箱、举报热线,访谈对话等方式。
3、完善科学的信息处理系统。充分利用设立的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将收集到的信息通过专门的信息处理系统进行分析处理,寻找信息间的内在联系,分析社会公众对审计公告的要求,以作为政府审计机关进行进一步决策的依据。
四、加强政府责任追究制度,提升政府审计公告效果
1、提高人们对政府审计公告制度意义的认识。政府审计通过确认政府有关部门是否有效履行责任的方式,为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提供信息支持。
2、建立健全政府行使权力失当的问责制度。 落实政府审计中反映出的由于行使行政权力失当而引起的责任问题,用制度约束权力人的自利倾向,这对于树立政府审计权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五、将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纳入政务公开范畴,合理分担风险
各级政府应依照公众信息管理办法,对审计结果公告实行统一管理,或者利用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在指定媒体开设专栏等形式公告审计结果,减少政府审计机关面临的压力。
六、正确处理政府审计公告制度与保密制度的衔接关系
在政府审计公告中,要遵守保密法。公开为正常,保密属例外。同时要从国家安全、社会公众利益出发,细化管理,区分审计结果不能全部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或全部不能公开等情况。如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审计事项,参与有关部门办案或调查查证的审计事项,都不能以本级审计机关名义对外公布。对那些虽然性质恶劣,但公布出去容易引起社会不安定的审计结果,应慎重。对于涉及相关秘密的信息披露时,审计机关要主动与被审计单位联系,对相关秘密取得被审计单位的认可,征得保密部门的同意。对拟披露的审计事项中需注意的保密事项,要适当地进行技术处理,以防泄密。 在法律法规中,要明确规定哪些内容必须公布,怎样公布;哪些属不宜公布,使政府审计机关做到依法而不是依特定政府意志进行政府审计公告。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注释:
胡钰.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研究.湖南大学,2007:46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编.中国审计研究报告.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