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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比较“估概预结决”过程中,是否存在“三超”现象并分析原因。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是一个全过程的控制,又是一个动态的控制。造价控制遵循着“概算不超过估算、预算不超过概算、结算不超过预算”的原则,这些造价形式之间形成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三超”时要分析原因,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造价人员编制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