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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5~10年,国家将积极贯彻实施关于鼓励外商到西部地区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这包括,外商投资勘查获得具有开采价值矿产资源后,国家将保障其依法享有优先开采权。矿产勘查费用可在开采阶段作为递延资产,分期摊销,优先回收。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可享受免缴、减缴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的优惠政策;对于外商与中方合作,外商通过技术投入使矿产资源回收率、综合利用率高于原设计水平或者国家标准的,以及开发利用低品位、难选冶矿产资源的,可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