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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初,高中六个年级各一个班学生为对象,排除主要干扰因素,延长学习时间至每日10小时,通过剂量作业试验,短时记忆量测定和疲倦问卷评定疲劳和疲倦,观察不同时间后学生的反映,以疲劳,疲倦率达50%以上为指标,确定每日学习时间的上限值。经3周试验,结果认为,每日学习时间(除课间信息外)初中应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应超过8小时,经过调查论证,此规定对住校生和走读生,县城和城市的中学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