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核威慑的正义防御原则对最大程度地限制核威慑这种“以恶制恶”的手段,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核威慑的自然属性是战争防御手段,它是正义防御原则规制的前提。核正义威慑论为正义防御原则提供了理论基础。核威慑在维护国家主权与保护普遍人权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关系,这需要对核威慑的权力与权利进行限制。核威慑的权力必须在权利的框架内运行。正义防御原则的约束性规范以核威慑行为为中心,可以分为权利正当性与行为正义性两个层面。自我防卫原则、紧急必要原则和程序合法原则关涉核威慑权利的正当性,区别对待原则与手段相称原则涉及核威慑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