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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给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提出了明确方向。《决定》允许广大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绎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践证明,以多种形式合理流转土地经营权是一条新形势下实现土地增效、农氏增收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县结合咐故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在汉薛镇汉尚、川望等村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从而为我县进一步扩大土地流转工作树立了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