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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了更好地了解湖北省居民心理健康的基本情况,以及自杀引起的死亡情况,分析2006—2008年居民自杀死亡的特点。方法分别抽取湖北省六个地区居民伤害死因资料,以2006—2008年伤害死因别死亡率、居民自杀年龄组死亡率、居民自杀城乡死亡率等指标进行描述性分析。标化人口使用2000年全国普查人口年龄构成。死亡原因按ICD-10确定根本死因。结果湖北省部分地区2006—2008年,自杀所占伤害死因别死亡率分别为41.32%、42.49%、43.60%。在居民自杀年龄组总死亡率中,从70岁开始自杀死亡率上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