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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日前正式对外发布《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央企要制定本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发展战略和规划决策委员会。其中,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包括三至五年中期发展规划和十年远景目标。编制重点为三至五年发展规划,并根据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的变化和发展适时滚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