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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组织形态上看所谓产业技术联盟,是在政府引导下,以需求为基础,以影响产业或企业长远发展的共性技术创新和重要标准为纽带,以大中型骨干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参加,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各种技术创新要素的优化组合,建立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基础上的一种长期、稳定、制度化的产学研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