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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各种音乐样式的传播中,以录音为作品完成形式的传播均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通过对录音室创作中"精确重现"与"创造性重现"两种创作标准的讨论,初步揭示了音乐创作中不同创作范式的存在,即以西方艺术音乐为代表的作曲-表演范式和以当代流行音乐为代表的录音室创作范式,论及了创作范式对不同音乐样式的属性之形成可能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