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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早已见怪不怪,但以“为高管加薪”为借口而铤而走险的,实属罕见。作为曾经的“民间金融第一股”,香溢融通让我们见识了作妖新玩法。
香溢融通此前因“为高管加薪”而虚增利润违法行为,遭投资者索赔。从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情况来看,公司目前遭到23名投资者索赔636万元。不过,公司潜在的遭索赔金额或远超已披露。据相关证券维权律师表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常做法,是选取少数投资者先开庭,待到有了判决结果之后,才会大规模的受理香溢融通索赔投资者案件。
投资者诉香溢融通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案一事,归因于此前的信披违规行为。2020年6月5日,香溢融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香溢融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年12月,为提升考核利润和管理层薪酬,时任香溢融通董事、总经理邱樟海决策转让香溢融通子公司持有的资管产品收益权。
具体来看,公司瑞龙7号和君证1号收益权转让附带担保,香溢融通当期不得确认投资收益,但香溢融通隐瞒担保事项,提前确定投资收益,并为了履行担保义务,虚构投资业务,导致香溢融通2015年虚增利润总額1.03亿元,占2015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48.76%,虚增净利润77580324.37元,占2015年更正前净利润的49.96%;2016年虚减利润总额40976005.77元,占2016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26.54%,虚减净利润29278006.30元,占2016年更正前净利润的24.97%。
证监局决定:对香溢融通以顶格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同时,对邱樟海等4名主要责任人员实行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基于以上违法事实,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投资者于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期间买入香溢融通,并在2019年1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均可发起索赔,您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须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公开资料显示,香溢融通于1994年登陆主板市场,是宁波最早的一批上市公司。1998年,通过股权转让,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成为公司大股东,自此成为“中烟系”的一员。2008年5月,公司由“大红鹰”更名为“香溢融通”。更名后,香溢融通业务向典当、融资担保、融资租赁、融资贸易等类金融转变,并曾被当作“民间金融第一股”而备受关注。当前公司主营范围主要包括典当、担保、融资租赁、财富管理、贸易等。
不过,公司主营业务披露却相当“潦草”,《红周刊》记者早在2019年6月就对其财报披露进行过质疑。近些年,香溢融通因其担保、典当等类金融业务而受投资人关注,但贸易业务才是它真正的营收大头。2016年至2018年,营收分别为18亿元、7.8亿元和5.6亿元,占比分别为86%、69%和61%。不过,在财报中,香溢融通仅公布了贸易业务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基本财务数据后,就未再做过多介绍,着墨甚多的则是典当、担保等类金融业务。
也正是因为特殊的经营业务,为其2015~2017年持续3年的财务造假提供了便利。在此期间,香溢融通在虚构的融资租赁业务和投资业务的掩护下,多次转出资金补偿对手方损失。直至2018年底,香溢融通董事会换届内部审计时才发现财报造假,随后向证监会报告。
与此同时,近3年,香溢融通的营业总收入和归母净利润一直处于下滑中。年报显示,2018年度至2020年度,香溢融通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9.08亿元、4.49亿元和1.84亿元,同比下滑18.87%、50.55%和59.07%,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31亿元、0.27亿元和-0.22亿元,同比下滑62.81%、13.25%和183.69%。
最新季报显示,香溢融通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017.6万,同比增长34.98%,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业务增加;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2.6万,同比增长262.79%。公司业绩似有好转迹象。
2021年6月22日,香溢融通发布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549.18万元。
业绩向好加上政府补助,香溢融通偿付能力尚佳,投资者宜积极索赔维权。
为“涨工资”造假
香溢融通此前因“为高管加薪”而虚增利润违法行为,遭投资者索赔。从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情况来看,公司目前遭到23名投资者索赔636万元。不过,公司潜在的遭索赔金额或远超已披露。据相关证券维权律师表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常做法,是选取少数投资者先开庭,待到有了判决结果之后,才会大规模的受理香溢融通索赔投资者案件。
投资者诉香溢融通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案一事,归因于此前的信披违规行为。2020年6月5日,香溢融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香溢融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年12月,为提升考核利润和管理层薪酬,时任香溢融通董事、总经理邱樟海决策转让香溢融通子公司持有的资管产品收益权。
具体来看,公司瑞龙7号和君证1号收益权转让附带担保,香溢融通当期不得确认投资收益,但香溢融通隐瞒担保事项,提前确定投资收益,并为了履行担保义务,虚构投资业务,导致香溢融通2015年虚增利润总額1.03亿元,占2015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48.76%,虚增净利润77580324.37元,占2015年更正前净利润的49.96%;2016年虚减利润总额40976005.77元,占2016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26.54%,虚减净利润29278006.30元,占2016年更正前净利润的24.97%。
证监局决定:对香溢融通以顶格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同时,对邱樟海等4名主要责任人员实行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基于以上违法事实,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投资者于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期间买入香溢融通,并在2019年1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均可发起索赔,您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须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民间金融第一股”传奇不再
公开资料显示,香溢融通于1994年登陆主板市场,是宁波最早的一批上市公司。1998年,通过股权转让,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成为公司大股东,自此成为“中烟系”的一员。2008年5月,公司由“大红鹰”更名为“香溢融通”。更名后,香溢融通业务向典当、融资担保、融资租赁、融资贸易等类金融转变,并曾被当作“民间金融第一股”而备受关注。当前公司主营范围主要包括典当、担保、融资租赁、财富管理、贸易等。
不过,公司主营业务披露却相当“潦草”,《红周刊》记者早在2019年6月就对其财报披露进行过质疑。近些年,香溢融通因其担保、典当等类金融业务而受投资人关注,但贸易业务才是它真正的营收大头。2016年至2018年,营收分别为18亿元、7.8亿元和5.6亿元,占比分别为86%、69%和61%。不过,在财报中,香溢融通仅公布了贸易业务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基本财务数据后,就未再做过多介绍,着墨甚多的则是典当、担保等类金融业务。
也正是因为特殊的经营业务,为其2015~2017年持续3年的财务造假提供了便利。在此期间,香溢融通在虚构的融资租赁业务和投资业务的掩护下,多次转出资金补偿对手方损失。直至2018年底,香溢融通董事会换届内部审计时才发现财报造假,随后向证监会报告。
与此同时,近3年,香溢融通的营业总收入和归母净利润一直处于下滑中。年报显示,2018年度至2020年度,香溢融通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9.08亿元、4.49亿元和1.84亿元,同比下滑18.87%、50.55%和59.07%,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31亿元、0.27亿元和-0.22亿元,同比下滑62.81%、13.25%和183.69%。
最新季报显示,香溢融通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017.6万,同比增长34.98%,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业务增加;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2.6万,同比增长262.79%。公司业绩似有好转迹象。
2021年6月22日,香溢融通发布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549.18万元。
业绩向好加上政府补助,香溢融通偿付能力尚佳,投资者宜积极索赔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