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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3年11月出炉的《邮政法》修改稿第五稿提出,“500克以下信件寄送由邮政专营”,快递实行特许经营,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等。引起了四大国际快递——德国敦豪(DHL)、美国联合包裹(UPS)、美国联邦快递(FEDEX)、荷兰天地快运(TNT)和民营快递企业的普遍异议,这实际上是强化了邮政的专营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