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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广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法院受理的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以及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经过短短10个月的探索和实践,我院根据案件特点,初步形成审理此类案件的基本思路,并构建了相应的权利保护模式。一、网络著作权纠纷的基本特点自2018年9月28日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至2019年7月31日,全院共受理案件26218件,其中网络著作权纠纷17055件,占比65.05%,呈现出以下6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