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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聚集产生了建筑继而形成了城镇,建筑与城乡聚落也许是人类自身接触最频繁、最密切、体量最大的文化成果了。正像存在着建筑这门艺术一样,城市也是有着一种相互关系的艺术,那就是城市景观艺术。它的目的是运用所有元素创造出一个完备的环境,这些元素包括建筑、树木、流水、交通等等,并按编排戏剧一样的方式把它们有机地组织在一起。因为城市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出戏剧。城市工作的研究需要人口学家、社会学家、工程师、交通专家所有人的通力合作,将无数个细胞组成一个运转灵活、焕发生机的健康机体。这是人类从事的一项极为艰巨和伟大的事业。
一、城市景观艺术及其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意義
城市景观艺术,是在历史的发展中,由城市建筑文化积累而逐渐形成并不断发展的一种艺术美。
当许多建筑聚集成群时,人们进入该群体中,则建筑物之间的空间的意义远胜于形成这个空间的那些实体,具有自己独特的存在价值。人们的反应是:“我身在其中”或为“我正进入这个空间”。将人们集中起来,他们便享有由于更多群体而居带来的快乐;同样,把各种建筑放到一起,它们就带来一种单体建筑所不能体察的视觉快感。城市作为物质的巨大载体,它运用具体的形象为人们提供一种生存的空间环境,并在精神上长久地影响着生活在这个环境中的每一个人。
一座城市的内涵远胜于其居民数量的简单相减或相加,它能够提供各种各样的公共设施和五彩纷呈的文化娱乐活动。整座城市就是一座完整的巨大艺术品,我国的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就是这样一批历史文化与艺术价值很高的艺术品。这是勤劳智慧的祖先留给我们的一笔巨大而宝贵的遗产,是我们研究今日城市景观设计而借鉴的取之不尽的宝贵财富。
他们“巧于因借”自然景观优美的建筑造型等等是其特色外,其城镇空间体系中各人工与自然环境之间严密的逻辑性、秩序性、有机性是最重要的。
在我国,城市景观问题是近几年来才被明确提出来的。城市景观设计,首先要解决的是城市景观的分析与欣赏,其次是确定景观设计原则,再次是制定相应的法规与实施计划。
二、城市景观分析与设计思路
景观艺术的趣味性和戏剧性是景观的生命所在。所有的科学研究法规条例尽管能够提供一些科学结论与理论依据,但科学的结论是基于最普遍的事物、人类的普通行为、通常的气候条件、安全因素等,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求助于艺术的价值观和准则,也就是我们努力解释环境与人之间可能产生情感联系的三种途径。
我们几乎完全是靠视觉来认识环境的。视觉连续的意义在于巧妙地处理城镇中的各种因素以激发人的情感。我们可以将城镇划分为两部分:已经显示的景观和正在浮现的景观。这是一连串事物的随机组合,从这种联系中引发出的含义也是随机性的。然而,这种联系可以把城镇按人们的设想编排成一出连贯完整的戏剧。这种编排的过程就是将无序的因素组织成能够引发情感的层次清晰的环境。
把自身和周围环境相联系是人类的本能,这种场所感不能忽视;它是环境设计中必需考虑的一个要素(就像摄影师必须考虑追加光源一样,不管有多么麻烦)进一步讲,就是要在环境设计中充分利用这一因素。我们研究一下城镇的构成,它包括:色彩、质感、比例、风格、性质、个性与特色。应该承认,多数城镇都有悠久的历史,城镇的构成通过其建筑风格和各种偶然性的布置表现了不同时代的印迹。许多城镇是不同材料,风格与尺度的混合体。
然而我们在头脑深处根植着这样一种观念,即如果我们能从零开始,我们会造出有序的景观:笔直的道路,建筑在高度与风格上具统一性。只要能获得创作自由,我们便得出对称、平衡、完美、统一这一系列最为普遍的城市规划的公式。但是统一、一致到底是什么呢?这就是:“一致性”。
从设计者的角度看,统一常常是很难避免的。但制造人为的变化去避免统一,比最初的呆板还会更糟。例如,为五千人设计住房,对这些人要同等对待,使其住房条件相同。怎样在这种情况下创造差异呢?从更广的范围着眼,我们会看到热带住宅不同于温带住宅,砖建筑要有别于石建筑。宗教及社会行为方式的不同更导致了建筑形式的不同。
在同一种形式框架中,我们能够处理尺度、质地、颜色以及特征与个性方面的细微差别。把这些因素并置在一起,就产生综合的效果。实际上,环境往往是“彼”与“此”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不是纯粹的统一。
三、城市广场的景观设计
作为公共空间的广场,是城市景观视觉最具代表性的地方。根据尺度、用途以及同街道的关系、风格、主导功能、建筑形式、位置等,可以划分出不同的广场类型。
现代广场虽然不同于昔日广场,但在环境和功能上仍然存在一些相似之处。同中世纪的广场相比,现代办公区广场的用途非常有限。根据对现代广场用途的调查研究,坐、站、走动以及用餐、读书、观看和倾听等活动的组合,占到了所有利用方式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在广场上信步闲逛时,之所以觉得自己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正是因为景观在其中起了重大作用。
在城市广场的景观设计中,我们应以全局的观念,综合各种因素,从宏观上做把握。
首先,通过合理的方法,我们可以设想城市分区组织及更平等的权利分配。都市广场应该服务于所有的人,当然不排除个别不同的例外。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广场个性的抹煞。四方形广场是基本的、最无特征的形式,它随不同地点的变化而变化。在一个完整的广场规划中,应该包括一些不同性质的场所,比如纯纪念性空间。如果广场附近的建筑在使用与特征上发生明显变化的时候,建议改变广场的特性以适合变化。
其次,广场设计中,通过对交通的重新组织和分区,车流量将会减少到最低限度。即便是这样,仍然会有一些广场存在着一定车流,这时步行者应具有优先权——也就是说,如果步行者与汽车并行,汽车应为步行者让路。同时,在小型公共广场中保存草皮很麻烦,但如果在庙宇的庭院内整片铺地,则将会强调式气氛学院和行人优先权,强调它归所有居民共有这一事实。
再次,开敞式广场可由适宜的植物及改变地面标高的方法进行划分。在一个安静的居住区,这样的广场无需要多的设置障碍,从专业术语讲则是以非正规的学院派布局,更灵活地与城市景观融合起来。
此外,从视觉上讲,损失最大的莫过于建筑物之间的地面与空间的无个性化。聚集的问题存在着关系密切的两个方面:第一,涉及到城镇中的居民。第二,涉及到形成聚集场所的建筑。通过使用各种不同的材料,可以形成独具特色的装饰形式。地面是建筑物之间的连接体,因此,它不是人行道旁毫无特色的柏油铺面,而应与建筑物具有同等的景观作用。通过其高低、尺度、质感与基本规格等特征起聚合统一的作用。
设想,道路使用者的行为先是处于一种本能,然后才是有目的的行动。通过使用各种可以表明其功能的不同颜色与质感的材料,形式不同的路面,成为一种“功能图式”。包括从围护体(粗糙表面)的运用的人们认可的信号(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以及随时间变化的红绿灯等。
城市中最具有活动能力的因素要算人类本身了。人们需要某些特定的场合进行各种交易、娱乐、社会生活等室外活动。城市广场无疑正担负着这样的角色
四、小结
城市景观设计问题在我国仍是一个新的课题。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速度的发展进程加快,城市环境艺术与景观建设成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部门最重要的议题,人们迫切需要提高自己所居住环境的艺术质量,并逐渐对其文化特色、所反映的精神功能提出更高的要求。人们不再仅仅满足于环境艺术的美观与整洁,而是寻求更多的艺术美与深刻的文化内涵。它需要全市市民和所有的文化工作者:艺术家、心理学家、哲学与社会学家等共同努力才能形成一个有高度文化特色、充满艺术魅力,并能启迪居住者智慧与激发才干的城市艺术景观。
一、城市景观艺术及其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意義
城市景观艺术,是在历史的发展中,由城市建筑文化积累而逐渐形成并不断发展的一种艺术美。
当许多建筑聚集成群时,人们进入该群体中,则建筑物之间的空间的意义远胜于形成这个空间的那些实体,具有自己独特的存在价值。人们的反应是:“我身在其中”或为“我正进入这个空间”。将人们集中起来,他们便享有由于更多群体而居带来的快乐;同样,把各种建筑放到一起,它们就带来一种单体建筑所不能体察的视觉快感。城市作为物质的巨大载体,它运用具体的形象为人们提供一种生存的空间环境,并在精神上长久地影响着生活在这个环境中的每一个人。
一座城市的内涵远胜于其居民数量的简单相减或相加,它能够提供各种各样的公共设施和五彩纷呈的文化娱乐活动。整座城市就是一座完整的巨大艺术品,我国的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就是这样一批历史文化与艺术价值很高的艺术品。这是勤劳智慧的祖先留给我们的一笔巨大而宝贵的遗产,是我们研究今日城市景观设计而借鉴的取之不尽的宝贵财富。
他们“巧于因借”自然景观优美的建筑造型等等是其特色外,其城镇空间体系中各人工与自然环境之间严密的逻辑性、秩序性、有机性是最重要的。
在我国,城市景观问题是近几年来才被明确提出来的。城市景观设计,首先要解决的是城市景观的分析与欣赏,其次是确定景观设计原则,再次是制定相应的法规与实施计划。
二、城市景观分析与设计思路
景观艺术的趣味性和戏剧性是景观的生命所在。所有的科学研究法规条例尽管能够提供一些科学结论与理论依据,但科学的结论是基于最普遍的事物、人类的普通行为、通常的气候条件、安全因素等,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求助于艺术的价值观和准则,也就是我们努力解释环境与人之间可能产生情感联系的三种途径。
我们几乎完全是靠视觉来认识环境的。视觉连续的意义在于巧妙地处理城镇中的各种因素以激发人的情感。我们可以将城镇划分为两部分:已经显示的景观和正在浮现的景观。这是一连串事物的随机组合,从这种联系中引发出的含义也是随机性的。然而,这种联系可以把城镇按人们的设想编排成一出连贯完整的戏剧。这种编排的过程就是将无序的因素组织成能够引发情感的层次清晰的环境。
把自身和周围环境相联系是人类的本能,这种场所感不能忽视;它是环境设计中必需考虑的一个要素(就像摄影师必须考虑追加光源一样,不管有多么麻烦)进一步讲,就是要在环境设计中充分利用这一因素。我们研究一下城镇的构成,它包括:色彩、质感、比例、风格、性质、个性与特色。应该承认,多数城镇都有悠久的历史,城镇的构成通过其建筑风格和各种偶然性的布置表现了不同时代的印迹。许多城镇是不同材料,风格与尺度的混合体。
然而我们在头脑深处根植着这样一种观念,即如果我们能从零开始,我们会造出有序的景观:笔直的道路,建筑在高度与风格上具统一性。只要能获得创作自由,我们便得出对称、平衡、完美、统一这一系列最为普遍的城市规划的公式。但是统一、一致到底是什么呢?这就是:“一致性”。
从设计者的角度看,统一常常是很难避免的。但制造人为的变化去避免统一,比最初的呆板还会更糟。例如,为五千人设计住房,对这些人要同等对待,使其住房条件相同。怎样在这种情况下创造差异呢?从更广的范围着眼,我们会看到热带住宅不同于温带住宅,砖建筑要有别于石建筑。宗教及社会行为方式的不同更导致了建筑形式的不同。
在同一种形式框架中,我们能够处理尺度、质地、颜色以及特征与个性方面的细微差别。把这些因素并置在一起,就产生综合的效果。实际上,环境往往是“彼”与“此”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不是纯粹的统一。
三、城市广场的景观设计
作为公共空间的广场,是城市景观视觉最具代表性的地方。根据尺度、用途以及同街道的关系、风格、主导功能、建筑形式、位置等,可以划分出不同的广场类型。
现代广场虽然不同于昔日广场,但在环境和功能上仍然存在一些相似之处。同中世纪的广场相比,现代办公区广场的用途非常有限。根据对现代广场用途的调查研究,坐、站、走动以及用餐、读书、观看和倾听等活动的组合,占到了所有利用方式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在广场上信步闲逛时,之所以觉得自己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正是因为景观在其中起了重大作用。
在城市广场的景观设计中,我们应以全局的观念,综合各种因素,从宏观上做把握。
首先,通过合理的方法,我们可以设想城市分区组织及更平等的权利分配。都市广场应该服务于所有的人,当然不排除个别不同的例外。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广场个性的抹煞。四方形广场是基本的、最无特征的形式,它随不同地点的变化而变化。在一个完整的广场规划中,应该包括一些不同性质的场所,比如纯纪念性空间。如果广场附近的建筑在使用与特征上发生明显变化的时候,建议改变广场的特性以适合变化。
其次,广场设计中,通过对交通的重新组织和分区,车流量将会减少到最低限度。即便是这样,仍然会有一些广场存在着一定车流,这时步行者应具有优先权——也就是说,如果步行者与汽车并行,汽车应为步行者让路。同时,在小型公共广场中保存草皮很麻烦,但如果在庙宇的庭院内整片铺地,则将会强调式气氛学院和行人优先权,强调它归所有居民共有这一事实。
再次,开敞式广场可由适宜的植物及改变地面标高的方法进行划分。在一个安静的居住区,这样的广场无需要多的设置障碍,从专业术语讲则是以非正规的学院派布局,更灵活地与城市景观融合起来。
此外,从视觉上讲,损失最大的莫过于建筑物之间的地面与空间的无个性化。聚集的问题存在着关系密切的两个方面:第一,涉及到城镇中的居民。第二,涉及到形成聚集场所的建筑。通过使用各种不同的材料,可以形成独具特色的装饰形式。地面是建筑物之间的连接体,因此,它不是人行道旁毫无特色的柏油铺面,而应与建筑物具有同等的景观作用。通过其高低、尺度、质感与基本规格等特征起聚合统一的作用。
设想,道路使用者的行为先是处于一种本能,然后才是有目的的行动。通过使用各种可以表明其功能的不同颜色与质感的材料,形式不同的路面,成为一种“功能图式”。包括从围护体(粗糙表面)的运用的人们认可的信号(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以及随时间变化的红绿灯等。
城市中最具有活动能力的因素要算人类本身了。人们需要某些特定的场合进行各种交易、娱乐、社会生活等室外活动。城市广场无疑正担负着这样的角色
四、小结
城市景观设计问题在我国仍是一个新的课题。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速度的发展进程加快,城市环境艺术与景观建设成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部门最重要的议题,人们迫切需要提高自己所居住环境的艺术质量,并逐渐对其文化特色、所反映的精神功能提出更高的要求。人们不再仅仅满足于环境艺术的美观与整洁,而是寻求更多的艺术美与深刻的文化内涵。它需要全市市民和所有的文化工作者:艺术家、心理学家、哲学与社会学家等共同努力才能形成一个有高度文化特色、充满艺术魅力,并能启迪居住者智慧与激发才干的城市艺术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