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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课余时间,我在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刑警大队进行了为期21天的见习实践活动。回忆起这21天的见习生活,无论是实践的业务知识,还是人际交往处理方式中,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更是生动的一课,作为一名警校的学生,加深了我对警察这份职业的热爱。更坚定了我的选择。这其中,我对于一次出案发现场进行现场侦查工作感触颇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