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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女子职业教育作为其中的一种类型,顺应时代需求,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实践,通过兴办女子职业学校,在普通女子学校设立职业科,广设各种妇女传习、职业指导、升学指导机关等,不仅将职业教育面向在校女生,而且面向社会年长失学、失业的妇女。20世纪30年代初开始,妇女以家庭为中心的家事教育论调逐步左右了女子职业教育的方向,使女子职业教育演变成为单一的女子家事教育,民国女子职业教育走进了作茧自缚的狭窄之路。
关键词 民国;女子职业教育;实践
中图分类号 G719.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4)25-0067-06
20 世纪初,“西学东渐”思想在中国国内的传播达到高峰,女权思想随之不断渗透,而男女平等、女性像男性一样接受教育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教会教育的渗透、西学的涌入、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撼动了几千年来“男尊女卑”封建传统思想的桎梏,妇女运动风起云涌,广大女性有机会走出家门,走向社会,从事职业生活,逐渐获得独立。
中华妇女节制会会长刘王立明提出,妇女“非得先有职业不可,假使没有职业,就谈不到解放二字”[1]。邢知寒认为,“妇女职业问题在职业教育和妇女运动之中,实在是最重要部分”[2]。教育家赵欲仁认为,“女子问题是社会问题里一个重要问题,要社会问题有一个切实的解决,先要女子问题有一个切实的解决。女子问题内容复杂极了,然使女子具有相当职业却是女子问题里一个最切实的解决方法”,“不能把家庭工艺做女子唯一的职业了”[3],职业是女性解放、独立的根本基础。女性如何解决职业问题?“若说治本, 仍须从‘职业教育’方面去努力扩充改良”[4]。因此,在民国职业教育发展之初,女子职业教育伴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获得了不断发展。
一、对女子职业教育的新认识
基于清末“实业教育”即为“失业教育”的现状,中国职业教育的创始人黄炎培1913年提出了“实用主义教育”观点。1914~1917年间,他通过对中外实用主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比较研究,明确提出“语以抽象的实用教育,不若语以具体职业教育之警心动目,而职业教育之声喧腾众口矣”[5],实现了从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到职业教育思想的根本性转变。随着职业教育思想的确立,女子职业教育对原有的女学产生了巨大影响,使原有的女学思想发生了革命性变革,要把“眼光从自己身上移到群众身上,把事业从家庭移到社会方面”[6],职业教育成为女学的新方向。据中华职业教育社统计,从民国初年开始逐步兴办各种女子职业学校,至1921年,全国已有女子职业学校27所,其中,江苏9所、浙江3所、福建3所、湖南4所、湖北2所。
为提倡、推广女子职业教育,谋求发展,中华职业教育社于1921年向全国女子职业学校征集、答复关于女子职业教育的20个问题,涵盖了设科、教学方法、课程安排、教材、训练、设备、经费等方面。同年,赵欲仁在浙江私立甲种女子职业学校就40个问题对学生进行了详细调查,分别做出了详尽的统计分析、根据调查分析和当时女子职业“活动范围非常狭仄,事业规模非常简陋”的现状,认为规划、实施女子职业教育“一方面要迎合世界的潮流,一方面要适应社会的需要,一方面还要切近学生的趋向”,一切规划设施要不断的革新,这是女子职业教育者的一项重大责任[7]。办理女子职业教育要“兼筹並顾,必能收极大的功效,更希望对女子职业范围设法推广,……,女子职业教育的前途,也就受赐不浅了”[8]。
1930年4月,中华职业教育社召开关于女子职业教育发展问题的专题讨论会,专门就11个问题进行研讨,提出了女子职业教育三方面的必要性,“职业为服务,则女子亦应为社会服务,即亦应有职业,亦应受职业教育;从妇女运动上来说,要求解放,要求经济独立,不能不受职业教育;要打破安坐而食的习惯,而为直接或间接生产的女子,应该受职业教育”[9]。杨鄂联提出了“女子要求解放,要求经济独立,要求承继财产,必须有相当的教育,尤其需要的是职业教育”[10]的观点,同时认为,过去女子教育多数重形式,内容空泛,很少能有实质应用的,所有女子职业学校中十之八九为刺绣缝纫,范围狭窄、内容单调,因此,要办理好女子职业教育,必须符合的条件是:设科要适合时代与社会需要、办学不限于学校形式、修学时期要灵活而具有弹性、设备要切要而经济、教材要扼要而生动。李仁认为,“女子有了职业,直接可以自谋生活,间接少了分利的人,岂不是事半功倍吗”[11]?邹韬奋指出,女子职业教育具有直接与间接的双重积极作用,“直接可改进女子生活, 间接还有几种好结果:一是于家庭经济方面不无小补; 二是增加全国总量生产力”[12]。
由于女子职业教育关系到女性的社会职业定位和地位,通过对女子职业教育的新认识,确立了女子职业教育在民国整个职业教育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开展女子职业教育的研究
1913年,黄炎培主张:“筹设女子艺术学校,授烹饪、裁缝、刺绣、绘画等,俾娴于家事于工,各赡其身家而有余。”[13]为推进女子职业教育,1931年8月,中华职业教育社在镇江召开全国职业教育讨论会,通过了《呈请国府在各市县创设女子职业学校並补助私立女子职业学校经费案》、《女子职业教育应扩大范围案》、《推行女子职业教育案》、《请教育部饬令各省市县立妇女职业补习学校案》等提案,呈请教育部训令各省市教育厅局,从本年度起,尽量推广高级及初级女子职业学校,传令各地方就本地需要,切实推广女子职业补习学校;学费上要给予减免;对于办学完善、成绩显著的私立女子职业学校,政府应给予补助。同时,为培养女子职业教育师资,提出《养成家事师资人才以应今日之需要案》,呈请教育部指定中央大学、中山大学、东北大学和武汉大学设立家事科,专门培养所需师资;建议中华职业教育社组织家事教育研究会,对女子职业教育开展深入研究。
1930年,在上海举行的中华职业教育社第十一届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关于女子职业教育的两个提案,一为《请求各职业机关尽量容纳女生服务案》,认为“毕业生出路,尚难畅通,究其极实非供过于求,乃各职业团体未能于女子相宜之职位,尽用女子也。拥有解放女子相宜之美名者,亦不过略置一、二女职员,以资点缀而已,终非女子职业前途之光明”,建议教育部“传令各地教育行政机关,保送女子职业学校毕业生,于有关之各职业机关服务”。一为《如何促进女子职业教育案》,提出“应注意增进女子服务能力,与女子职业指导”;在省立女子中学中,“应根据地方需要,设立女子职业科”;女子职业学校“应看定社会何种最需要,何种生利最大,何种职业女子参加最为相宜,应规定目前最须注意的几种职业科”等方面建议[14]。1933年,郑汉文对七所女中初一至高三五个年级各100名学生进行了关于职业志愿是否决定、大致决定从事何种职业、确实决定的具体职业、决定职业的因素等问题的问卷调查,得出“男女两性在心理方面、生理方面,而尤其在环境方面都有相当的差异,这些差异间接的或直接的足以影响他们职业的选择”[15]的结论。这些对社会给女子提供适合岗位、学校根据需求设科和开展职业指导、女子本身技能的增进等切实办理好女子职业教育,提供了客观的参考依据和方向。 为培养有知识、有能力、有修养的新女性,1925年5月,在南京举行的中华职业学校联合会第四届大会上,通过了《审定女子训育标准案》,并由联合会通知各省区女子职业学校参考。案中提出女子训育,除人格的训练宜平时随时指导,和执行中华职业教育社推行设计委员会制定的各科公共训育标准外,拟定切合女子训练的若干标准。在德性方面,要使女子了解人生的真意和对于社会家庭的责任;在言行方面,要养成互助合作的精神、信仰科学的精神、精细的头脑与敏捷及判决的能力、合理而有序的语言,要使她们明白社会情形、经济原理,有良好的习惯和正确的行为;在日常社会方面,要使她们不浪费、不妄言、不畏惠、不怠惰、不作无益害有益、不以小利害大德,注重艺术,利用科学,做到常乐亲、常和爱[16]。确立了于社会、家庭及自我的新女性标准和要求。
三、女子职业学校的设立
1913 年,《实业学校令》第三条规定:“女子职业学校得就地方情形与其性质所宜,参照各项实业学校规程办理”[17],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女子职业学校设立的合法性,成为职业学校的一种分类,扩大了女子接受教育的范围。其办学性质和主体上分为公办和私立两种。1923年1月,江苏组织召开教育实业行政联合会成立大会,大会通过了黄炎培提出的《江苏职业教育计划案》,要求“凡家庭工艺、或商业、或园艺等,为女子能力与社会习惯所宜之职业,应设法使之逐渐推广。……,以期达到人人得以自立之目的”[18]。在法律的保障、社会的需求和职业教育界的推动下,女子职业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设立,并在办学的实用性和适用性上具有较高质量,从当时较有影响的几所女子职业学校的办学实践可见一斑。
鉴于当时各女子小学校的毕业生,除少数进师范继续求学外,大部分没有相当的学校可上的现状,时任苏常镇守使朱熙会同本地人士,于1919年7月在苏州创建江苏私立女子职业中学校。初期分为三科:一为中学职业科,招收高小以上毕业生;二为补习职业科,招收智识较浅而有志于学习职业知能的学生;三为工徒科,专收社会上失业的妇女,使她们有学习职业知能的机会并得到一些浅显的基础教育。中学职业科又分美术、商业、工作三科,各项的课程又分为普通、专门两类,采取必修与选修的课程设置体系,普通课程主要是与职业有关的,与一般中等学校难度相同,专门课程则由学生根据需要和兴趣自己选择。补习职业科除课程内容比中学职业科稍浅外,其他与之大致相同。工徒科则以工作为主,除每天用一、二小时教浅近的国文、算术外,都以工作训练技能为主。采取了分类分层教学的模式,所有教学实行半工半读,紧贴学生的实际和需要。此后在学校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拓展职业科设置,《教育与职业》1930年第5期介绍,学校设有高中、初中两种职业科,高中职业科分为商科、师范科、文学科、美术科、摄影科、家事科、花洋服装科、音乐科,初中职业科有刺绣科、刺绣特科(专为年长失学而学习刺绣的)、社会服务科。每人每学期除必须修习的基本学科课程外,必须选修至少一种职业科,这样学生到毕业时,至少能学到几种职业技能,扩展了女子的职业选择范围。到1930年统计,该校毕业生共206人,其中,升学的占40%以上,当教员和从事商业职业的各占20%以上,从事家庭服务的占10%左右。
1921年6月,中华职业教育社第四届年会上,赵欲仁介绍了由谢雪女士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女子实业学校情况,该学校1916年改名为浙江私立甲种女子职业学校,设有预科一级,刺绣科、染织科、缝织科各一级,另设国民高小两科及补习科一科。补习科是为年长失学的妇女设立的,学期长短不定,以达到规定程度为标准,达到标准,成绩及格,就可以升入职业科学习。国民高小两科,除普通课程学习外,还加入了缝纫、织物及花边等职业科目的学习,以培养学生的一技之长。为便于学生技能操作,学校自建了染色、机械、缝纫、织物、刺绣等五个实习工场。在教学方针上,“注意公民教育,职业不为生利计,而为造就善良之国民计,有道德而后有补于国家,不可偏于实利,而忽于法纪”,“学生工作须用脑筋,不但能仿造,须出之学生设计规划,……,使学生自筹自思,然后有改良有发明”[19],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基础上,十分重视学生职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另外,相关妇女运动团体和人士也积极创办女子职业学校,如饶耀晖女士1920年所创办的安徽安庆女学,原附设职业科,“鉴于皖省贫苦之妇女甚多,非授以职业之知能,难维生活”[20],经国民党安徽省党部同意,改组为完全的女子职业学校,设立商业、工艺等科。李静珊女士1912年创办武进县立女子职业学校,根据“中年失学的妇女亟求职业的却较普通的人数多”[21]的社会现状,学校于1919年增设了职业补习科。1927年,国民党江苏党部妇女青年运动会发起设立贫民女子职业学校。为振兴、发展镇江原有的丝绸业,冷御秋与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同创办了镇江女子职业学校。1933年,华勋扬女士创设国祥女子职业中学,设化学、机织、缝纫三科,并设有规模较大的工场。1935年9月中华妇女节制会刘王立明女士在该会附设创办了中国女子家事职业学校,以增进女子关于家事的专门知识,设家庭管理科、保婴科等八科。
民国女子职业学校在科目设置上,不仅适应社会产业需求而且适合女性特点,更重要的是不仅招收适龄女子学习,而且还兼顾招收年长失学的妇女,是面向全体女性的职业教育,极大满足了社会女性对职业教育的需求。
四、在普通女子学校设立职业科
为扩大女子职业教育的范围,使更多女子接受到职业教育,1919年5月,教育部同意1918年全国中学校长会议通过的《女子中学校应附设简易职业科并须扩充女子职业案》提案,要求省区“女子中学校可酌量地方情形,附设女子简易职业科,以资实用”[22]。1924年,教育部特训令女子中学,自秋季学期开始,加设家事科,对学生进行训练。并附发了北京高等女子师范学校所制定的家事科实习计划,以供各校参考。计划中就家事科实习场所设置包括:客厅及寝室,“仿家庭制度而设”,“室中陈列器具及方法,皆令学生自出心裁,随时变换,以养成整理之才能,及审美之观念”[23],突出对女子实用操作技能的训练。 1924年10月,在开封举行的第十届全国教育会会议提出《女子学校应斟酌地方情形速加课职业科以增进生活能力案》,并由教育部令各省区教育行政机关查照办理。案中提出,“多数人之心理,以为适于妇女之职业,仅小学教师,其他农工商各业,几视为男子之专利,此种心理,甚足以阻碍女子教育之进展”,同时,“惟是女子职业学校为数不多,只能解决一小部分女子之生活问题,而置大多数女子生活于不顾,殊非所宜”,基于以上情况,“亟宜就普通女子教育,斟酌地方情形,加课各种职业科目”,采取的办法是女子中小学校应“择职业科目之一种,定为必修科;都市女子学校应注重商业科”[24]。如1933年上海乐华女子中学增设职业科,分缝纫、烹饪、打字等科;培成女学增设夜班,教授英文速记、簿记、打字等课目。1934年,江苏省教育厅在省立扬州中学增设初级女子生活学级一个班,其宗旨为“造就身心健全,具有强固民族观念,活泼纯良女性,充分实用知识,独立谋生技能,而能刻劳耐苦躬操家事之女子,籍以改良普通女子教育”[25]。另外,1921年,安徽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成立家事研究会,全体学生都为会员,开展家事研究、编辑家庭内容、组织模范家庭实习家事等工作,以培养学生的生活职业技能。
五、广设各种妇女传习机关
针对数量众多的失学、失业妇女难以得到职业教育的机会,1925年10月,第十一届全国教育会会议通过了山西省教育会提出的《倡办家庭工业传习所案》,由全国教育会“通函各省区,就所属县分试办,以次推广”,提出家庭工业“应特别注重手工,务使练习娴熟,适于家庭经营,得以供给日用所需之品”,在设科上可就地方情形酌定,如机织科、针织科、编织科、刺绣科、编物科、制帽科、玩具科、洗染科、缝纫科、造鞋科等[26]。为解决这些妇女的职业问题,政府、民间团体和个人设立了各种妇女传习、补习机关,广泛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
政府及教育行政机关从稳定社会、解决民众生计上做了大量工作。1925年,江苏账务处为救济各县兵灾,在各灾区为妇女广设女子工艺传习所,制定了《江苏灾区女子工艺传习所办法》,以开展对妇女的职业技能训练。1927年,广州市行政当局,对全市以击鼓卖唱为生的233名妇女,特别设立了由市教育局管辖的鼓女教养院,要求全部入院学习,所有开设科目都为职业科,课程分为科学与艺学两大项,三年毕业,以达到“授以相当之教育与技艺,使将来有谋独立生活之能力”[27]。1930年3月,南京市教育局创办妇女补习学校,招收成年失学妇女,教授普通公民家政常识、应用文字等,使她们掌握相当的职业技能。同年,由于广西战乱频繁,妇女失业的很多,生活无法维持,梧州市长区芳浦设立女子职业讲习所,收容失业妇女,进行培训。上海县立闵行民众教育馆1931年设立花边传习所,专门请花边公司技术人员传授技艺,对于在该馆补习班读书的、有民校或小学毕业证书的、流动学校学生、能识字经核准的等四种女子对象,都免收费用,对于不识字,又不愿入补习班或流动学校读书的,则收取学费三元。政府及教育行政机关在解决妇女职业技能和职业问题上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得大量社会妇女有了自我生存的能力,以湖南省立农民教育馆统计数据为例,1934年到1937年上半年的七个学期中,其妇女职业班学生数依次为109人、172人、262人、212人、330人、441人、561人[28]。
民间团体和个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解决社会妇女的职业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距湖南湘乡县城九十里的罗氏进德社,鉴于妇女缺乏求学的机会,自1922年8月,由该会女子职业部组织了女子职业社,学员相互传授各人所擅长的家庭工艺,另外还聘请女教师,教授女子学(文化知识)、术(工艺技术)两类科目。创办于1932年8月的私立上海妇女补习学校,设有国文、英文、算学、簿记、音乐、缝纫、刺绣等七科,分初、中、高三级,为方便妇女学习,设有晨班、午班、夜班三种班。以“训练新时代之健全妇女,内而能改善家庭,外而能服务社会”为办学目的,培养目标为“陶冶妇女的良好品性;增进妇女的生产技能;培养妇女的勤劳习惯;提倡妇女的健身运动;改善妇女的休闲娱乐;涵养妇女的审美观念;指导妇女的治家方法;训练妇女的团体生活;引起妇女的服务兴趣;养成妇女的爱国思想”[29]。1933年,黄梅仙女士独立创办了俞塘妇女半日学校,招收16岁至40岁的失学妇女,采用半天读书、半天做工的形式,学习内容都为应用知识及技能,为鼓励妇女学习,不仅不收学费,而且提供书籍等用品,做工的发给工资,对每月不缺课的还发奖金。
六、家事教育的主导地位
随着女子职业教育的发展,潜藏于人们思想深处固有的“良妻贤母”封建传统思想还在继续发酵。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落后、社会矛盾的凸显、失业状况的日益严重、人们生活的艰难,从30年代初开始,妇女以家庭为中心的家事教育论调逐步左右了女子职业教育的方向。
周厚枢认为,女子受教育后,到社会上谋取了职业,导致“持家不能为贤良之主妇,育儿不能为辛勤之慈母”,这是“不良的教育”,应该使最大多数女子接受家事教育训练[30]。章绳以称,“所谓家事教育,为谋改善家庭中之生活,增进家庭间之健康,充实家庭内之经济,圆满家庭中之幸福,以及家庭内一切事务处理之方法”,家事教育“为人类生活必需应用之科学,为改进社会基本之教育”[31],在女子学校中,“非注重家事教育不可,在课程标准中列入家事一科”[32]。1935年,中华教育社第十五届社员大会暨第十三届全国职业教育讨论会二次全体会议上,中华职业教育社将女子家事教育作为中国当时职业教育的六个中心问题之一提出:女子家事教育应如何提倡与实施?提出了要积极推行,谋内容的充实;由教育部或政府特别颁布命令,明确宣示良妻贤母主义的教育,确定地位,加强监督指导;由教育部详订女子家事教育实施标准;各省市女子师范学校要特别注重家事教育;普通女子中小学要加入家事课;多方提倡设女子补习教育机关,为年长失学的女子补习;社会教育方面要特别注意女子补习、家庭指导[33]。职业教育界的这些观点和思想占据了女子职业教育发展的主导地位,使女子职业教育演变成为单一的女子家事教育,民国女子职业教育走进了作茧自缚的狭窄之路。
七、结语
民国妇女运动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通过女子职业教育,为广大妇女打开了职业的大门,提供了解放独立之路,这得益于职业教育界专家人士思想的解放,及做出的不懈努力和积极探索、实践。虽然,女子职业教育的发展由于思想的局限性和认识方向上的偏离,最终走向了以家事教育为中心选择的窄化方向,但不可否认女子职业教育是民国职业教育中最具特色的亮点之一。
关键词 民国;女子职业教育;实践
中图分类号 G719.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4)25-0067-06
20 世纪初,“西学东渐”思想在中国国内的传播达到高峰,女权思想随之不断渗透,而男女平等、女性像男性一样接受教育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教会教育的渗透、西学的涌入、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撼动了几千年来“男尊女卑”封建传统思想的桎梏,妇女运动风起云涌,广大女性有机会走出家门,走向社会,从事职业生活,逐渐获得独立。
中华妇女节制会会长刘王立明提出,妇女“非得先有职业不可,假使没有职业,就谈不到解放二字”[1]。邢知寒认为,“妇女职业问题在职业教育和妇女运动之中,实在是最重要部分”[2]。教育家赵欲仁认为,“女子问题是社会问题里一个重要问题,要社会问题有一个切实的解决,先要女子问题有一个切实的解决。女子问题内容复杂极了,然使女子具有相当职业却是女子问题里一个最切实的解决方法”,“不能把家庭工艺做女子唯一的职业了”[3],职业是女性解放、独立的根本基础。女性如何解决职业问题?“若说治本, 仍须从‘职业教育’方面去努力扩充改良”[4]。因此,在民国职业教育发展之初,女子职业教育伴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获得了不断发展。
一、对女子职业教育的新认识
基于清末“实业教育”即为“失业教育”的现状,中国职业教育的创始人黄炎培1913年提出了“实用主义教育”观点。1914~1917年间,他通过对中外实用主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比较研究,明确提出“语以抽象的实用教育,不若语以具体职业教育之警心动目,而职业教育之声喧腾众口矣”[5],实现了从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到职业教育思想的根本性转变。随着职业教育思想的确立,女子职业教育对原有的女学产生了巨大影响,使原有的女学思想发生了革命性变革,要把“眼光从自己身上移到群众身上,把事业从家庭移到社会方面”[6],职业教育成为女学的新方向。据中华职业教育社统计,从民国初年开始逐步兴办各种女子职业学校,至1921年,全国已有女子职业学校27所,其中,江苏9所、浙江3所、福建3所、湖南4所、湖北2所。
为提倡、推广女子职业教育,谋求发展,中华职业教育社于1921年向全国女子职业学校征集、答复关于女子职业教育的20个问题,涵盖了设科、教学方法、课程安排、教材、训练、设备、经费等方面。同年,赵欲仁在浙江私立甲种女子职业学校就40个问题对学生进行了详细调查,分别做出了详尽的统计分析、根据调查分析和当时女子职业“活动范围非常狭仄,事业规模非常简陋”的现状,认为规划、实施女子职业教育“一方面要迎合世界的潮流,一方面要适应社会的需要,一方面还要切近学生的趋向”,一切规划设施要不断的革新,这是女子职业教育者的一项重大责任[7]。办理女子职业教育要“兼筹並顾,必能收极大的功效,更希望对女子职业范围设法推广,……,女子职业教育的前途,也就受赐不浅了”[8]。
1930年4月,中华职业教育社召开关于女子职业教育发展问题的专题讨论会,专门就11个问题进行研讨,提出了女子职业教育三方面的必要性,“职业为服务,则女子亦应为社会服务,即亦应有职业,亦应受职业教育;从妇女运动上来说,要求解放,要求经济独立,不能不受职业教育;要打破安坐而食的习惯,而为直接或间接生产的女子,应该受职业教育”[9]。杨鄂联提出了“女子要求解放,要求经济独立,要求承继财产,必须有相当的教育,尤其需要的是职业教育”[10]的观点,同时认为,过去女子教育多数重形式,内容空泛,很少能有实质应用的,所有女子职业学校中十之八九为刺绣缝纫,范围狭窄、内容单调,因此,要办理好女子职业教育,必须符合的条件是:设科要适合时代与社会需要、办学不限于学校形式、修学时期要灵活而具有弹性、设备要切要而经济、教材要扼要而生动。李仁认为,“女子有了职业,直接可以自谋生活,间接少了分利的人,岂不是事半功倍吗”[11]?邹韬奋指出,女子职业教育具有直接与间接的双重积极作用,“直接可改进女子生活, 间接还有几种好结果:一是于家庭经济方面不无小补; 二是增加全国总量生产力”[12]。
由于女子职业教育关系到女性的社会职业定位和地位,通过对女子职业教育的新认识,确立了女子职业教育在民国整个职业教育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开展女子职业教育的研究
1913年,黄炎培主张:“筹设女子艺术学校,授烹饪、裁缝、刺绣、绘画等,俾娴于家事于工,各赡其身家而有余。”[13]为推进女子职业教育,1931年8月,中华职业教育社在镇江召开全国职业教育讨论会,通过了《呈请国府在各市县创设女子职业学校並补助私立女子职业学校经费案》、《女子职业教育应扩大范围案》、《推行女子职业教育案》、《请教育部饬令各省市县立妇女职业补习学校案》等提案,呈请教育部训令各省市教育厅局,从本年度起,尽量推广高级及初级女子职业学校,传令各地方就本地需要,切实推广女子职业补习学校;学费上要给予减免;对于办学完善、成绩显著的私立女子职业学校,政府应给予补助。同时,为培养女子职业教育师资,提出《养成家事师资人才以应今日之需要案》,呈请教育部指定中央大学、中山大学、东北大学和武汉大学设立家事科,专门培养所需师资;建议中华职业教育社组织家事教育研究会,对女子职业教育开展深入研究。
1930年,在上海举行的中华职业教育社第十一届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关于女子职业教育的两个提案,一为《请求各职业机关尽量容纳女生服务案》,认为“毕业生出路,尚难畅通,究其极实非供过于求,乃各职业团体未能于女子相宜之职位,尽用女子也。拥有解放女子相宜之美名者,亦不过略置一、二女职员,以资点缀而已,终非女子职业前途之光明”,建议教育部“传令各地教育行政机关,保送女子职业学校毕业生,于有关之各职业机关服务”。一为《如何促进女子职业教育案》,提出“应注意增进女子服务能力,与女子职业指导”;在省立女子中学中,“应根据地方需要,设立女子职业科”;女子职业学校“应看定社会何种最需要,何种生利最大,何种职业女子参加最为相宜,应规定目前最须注意的几种职业科”等方面建议[14]。1933年,郑汉文对七所女中初一至高三五个年级各100名学生进行了关于职业志愿是否决定、大致决定从事何种职业、确实决定的具体职业、决定职业的因素等问题的问卷调查,得出“男女两性在心理方面、生理方面,而尤其在环境方面都有相当的差异,这些差异间接的或直接的足以影响他们职业的选择”[15]的结论。这些对社会给女子提供适合岗位、学校根据需求设科和开展职业指导、女子本身技能的增进等切实办理好女子职业教育,提供了客观的参考依据和方向。 为培养有知识、有能力、有修养的新女性,1925年5月,在南京举行的中华职业学校联合会第四届大会上,通过了《审定女子训育标准案》,并由联合会通知各省区女子职业学校参考。案中提出女子训育,除人格的训练宜平时随时指导,和执行中华职业教育社推行设计委员会制定的各科公共训育标准外,拟定切合女子训练的若干标准。在德性方面,要使女子了解人生的真意和对于社会家庭的责任;在言行方面,要养成互助合作的精神、信仰科学的精神、精细的头脑与敏捷及判决的能力、合理而有序的语言,要使她们明白社会情形、经济原理,有良好的习惯和正确的行为;在日常社会方面,要使她们不浪费、不妄言、不畏惠、不怠惰、不作无益害有益、不以小利害大德,注重艺术,利用科学,做到常乐亲、常和爱[16]。确立了于社会、家庭及自我的新女性标准和要求。
三、女子职业学校的设立
1913 年,《实业学校令》第三条规定:“女子职业学校得就地方情形与其性质所宜,参照各项实业学校规程办理”[17],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女子职业学校设立的合法性,成为职业学校的一种分类,扩大了女子接受教育的范围。其办学性质和主体上分为公办和私立两种。1923年1月,江苏组织召开教育实业行政联合会成立大会,大会通过了黄炎培提出的《江苏职业教育计划案》,要求“凡家庭工艺、或商业、或园艺等,为女子能力与社会习惯所宜之职业,应设法使之逐渐推广。……,以期达到人人得以自立之目的”[18]。在法律的保障、社会的需求和职业教育界的推动下,女子职业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设立,并在办学的实用性和适用性上具有较高质量,从当时较有影响的几所女子职业学校的办学实践可见一斑。
鉴于当时各女子小学校的毕业生,除少数进师范继续求学外,大部分没有相当的学校可上的现状,时任苏常镇守使朱熙会同本地人士,于1919年7月在苏州创建江苏私立女子职业中学校。初期分为三科:一为中学职业科,招收高小以上毕业生;二为补习职业科,招收智识较浅而有志于学习职业知能的学生;三为工徒科,专收社会上失业的妇女,使她们有学习职业知能的机会并得到一些浅显的基础教育。中学职业科又分美术、商业、工作三科,各项的课程又分为普通、专门两类,采取必修与选修的课程设置体系,普通课程主要是与职业有关的,与一般中等学校难度相同,专门课程则由学生根据需要和兴趣自己选择。补习职业科除课程内容比中学职业科稍浅外,其他与之大致相同。工徒科则以工作为主,除每天用一、二小时教浅近的国文、算术外,都以工作训练技能为主。采取了分类分层教学的模式,所有教学实行半工半读,紧贴学生的实际和需要。此后在学校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拓展职业科设置,《教育与职业》1930年第5期介绍,学校设有高中、初中两种职业科,高中职业科分为商科、师范科、文学科、美术科、摄影科、家事科、花洋服装科、音乐科,初中职业科有刺绣科、刺绣特科(专为年长失学而学习刺绣的)、社会服务科。每人每学期除必须修习的基本学科课程外,必须选修至少一种职业科,这样学生到毕业时,至少能学到几种职业技能,扩展了女子的职业选择范围。到1930年统计,该校毕业生共206人,其中,升学的占40%以上,当教员和从事商业职业的各占20%以上,从事家庭服务的占10%左右。
1921年6月,中华职业教育社第四届年会上,赵欲仁介绍了由谢雪女士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女子实业学校情况,该学校1916年改名为浙江私立甲种女子职业学校,设有预科一级,刺绣科、染织科、缝织科各一级,另设国民高小两科及补习科一科。补习科是为年长失学的妇女设立的,学期长短不定,以达到规定程度为标准,达到标准,成绩及格,就可以升入职业科学习。国民高小两科,除普通课程学习外,还加入了缝纫、织物及花边等职业科目的学习,以培养学生的一技之长。为便于学生技能操作,学校自建了染色、机械、缝纫、织物、刺绣等五个实习工场。在教学方针上,“注意公民教育,职业不为生利计,而为造就善良之国民计,有道德而后有补于国家,不可偏于实利,而忽于法纪”,“学生工作须用脑筋,不但能仿造,须出之学生设计规划,……,使学生自筹自思,然后有改良有发明”[19],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基础上,十分重视学生职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另外,相关妇女运动团体和人士也积极创办女子职业学校,如饶耀晖女士1920年所创办的安徽安庆女学,原附设职业科,“鉴于皖省贫苦之妇女甚多,非授以职业之知能,难维生活”[20],经国民党安徽省党部同意,改组为完全的女子职业学校,设立商业、工艺等科。李静珊女士1912年创办武进县立女子职业学校,根据“中年失学的妇女亟求职业的却较普通的人数多”[21]的社会现状,学校于1919年增设了职业补习科。1927年,国民党江苏党部妇女青年运动会发起设立贫民女子职业学校。为振兴、发展镇江原有的丝绸业,冷御秋与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同创办了镇江女子职业学校。1933年,华勋扬女士创设国祥女子职业中学,设化学、机织、缝纫三科,并设有规模较大的工场。1935年9月中华妇女节制会刘王立明女士在该会附设创办了中国女子家事职业学校,以增进女子关于家事的专门知识,设家庭管理科、保婴科等八科。
民国女子职业学校在科目设置上,不仅适应社会产业需求而且适合女性特点,更重要的是不仅招收适龄女子学习,而且还兼顾招收年长失学的妇女,是面向全体女性的职业教育,极大满足了社会女性对职业教育的需求。
四、在普通女子学校设立职业科
为扩大女子职业教育的范围,使更多女子接受到职业教育,1919年5月,教育部同意1918年全国中学校长会议通过的《女子中学校应附设简易职业科并须扩充女子职业案》提案,要求省区“女子中学校可酌量地方情形,附设女子简易职业科,以资实用”[22]。1924年,教育部特训令女子中学,自秋季学期开始,加设家事科,对学生进行训练。并附发了北京高等女子师范学校所制定的家事科实习计划,以供各校参考。计划中就家事科实习场所设置包括:客厅及寝室,“仿家庭制度而设”,“室中陈列器具及方法,皆令学生自出心裁,随时变换,以养成整理之才能,及审美之观念”[23],突出对女子实用操作技能的训练。 1924年10月,在开封举行的第十届全国教育会会议提出《女子学校应斟酌地方情形速加课职业科以增进生活能力案》,并由教育部令各省区教育行政机关查照办理。案中提出,“多数人之心理,以为适于妇女之职业,仅小学教师,其他农工商各业,几视为男子之专利,此种心理,甚足以阻碍女子教育之进展”,同时,“惟是女子职业学校为数不多,只能解决一小部分女子之生活问题,而置大多数女子生活于不顾,殊非所宜”,基于以上情况,“亟宜就普通女子教育,斟酌地方情形,加课各种职业科目”,采取的办法是女子中小学校应“择职业科目之一种,定为必修科;都市女子学校应注重商业科”[24]。如1933年上海乐华女子中学增设职业科,分缝纫、烹饪、打字等科;培成女学增设夜班,教授英文速记、簿记、打字等课目。1934年,江苏省教育厅在省立扬州中学增设初级女子生活学级一个班,其宗旨为“造就身心健全,具有强固民族观念,活泼纯良女性,充分实用知识,独立谋生技能,而能刻劳耐苦躬操家事之女子,籍以改良普通女子教育”[25]。另外,1921年,安徽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成立家事研究会,全体学生都为会员,开展家事研究、编辑家庭内容、组织模范家庭实习家事等工作,以培养学生的生活职业技能。
五、广设各种妇女传习机关
针对数量众多的失学、失业妇女难以得到职业教育的机会,1925年10月,第十一届全国教育会会议通过了山西省教育会提出的《倡办家庭工业传习所案》,由全国教育会“通函各省区,就所属县分试办,以次推广”,提出家庭工业“应特别注重手工,务使练习娴熟,适于家庭经营,得以供给日用所需之品”,在设科上可就地方情形酌定,如机织科、针织科、编织科、刺绣科、编物科、制帽科、玩具科、洗染科、缝纫科、造鞋科等[26]。为解决这些妇女的职业问题,政府、民间团体和个人设立了各种妇女传习、补习机关,广泛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
政府及教育行政机关从稳定社会、解决民众生计上做了大量工作。1925年,江苏账务处为救济各县兵灾,在各灾区为妇女广设女子工艺传习所,制定了《江苏灾区女子工艺传习所办法》,以开展对妇女的职业技能训练。1927年,广州市行政当局,对全市以击鼓卖唱为生的233名妇女,特别设立了由市教育局管辖的鼓女教养院,要求全部入院学习,所有开设科目都为职业科,课程分为科学与艺学两大项,三年毕业,以达到“授以相当之教育与技艺,使将来有谋独立生活之能力”[27]。1930年3月,南京市教育局创办妇女补习学校,招收成年失学妇女,教授普通公民家政常识、应用文字等,使她们掌握相当的职业技能。同年,由于广西战乱频繁,妇女失业的很多,生活无法维持,梧州市长区芳浦设立女子职业讲习所,收容失业妇女,进行培训。上海县立闵行民众教育馆1931年设立花边传习所,专门请花边公司技术人员传授技艺,对于在该馆补习班读书的、有民校或小学毕业证书的、流动学校学生、能识字经核准的等四种女子对象,都免收费用,对于不识字,又不愿入补习班或流动学校读书的,则收取学费三元。政府及教育行政机关在解决妇女职业技能和职业问题上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得大量社会妇女有了自我生存的能力,以湖南省立农民教育馆统计数据为例,1934年到1937年上半年的七个学期中,其妇女职业班学生数依次为109人、172人、262人、212人、330人、441人、561人[28]。
民间团体和个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解决社会妇女的职业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距湖南湘乡县城九十里的罗氏进德社,鉴于妇女缺乏求学的机会,自1922年8月,由该会女子职业部组织了女子职业社,学员相互传授各人所擅长的家庭工艺,另外还聘请女教师,教授女子学(文化知识)、术(工艺技术)两类科目。创办于1932年8月的私立上海妇女补习学校,设有国文、英文、算学、簿记、音乐、缝纫、刺绣等七科,分初、中、高三级,为方便妇女学习,设有晨班、午班、夜班三种班。以“训练新时代之健全妇女,内而能改善家庭,外而能服务社会”为办学目的,培养目标为“陶冶妇女的良好品性;增进妇女的生产技能;培养妇女的勤劳习惯;提倡妇女的健身运动;改善妇女的休闲娱乐;涵养妇女的审美观念;指导妇女的治家方法;训练妇女的团体生活;引起妇女的服务兴趣;养成妇女的爱国思想”[29]。1933年,黄梅仙女士独立创办了俞塘妇女半日学校,招收16岁至40岁的失学妇女,采用半天读书、半天做工的形式,学习内容都为应用知识及技能,为鼓励妇女学习,不仅不收学费,而且提供书籍等用品,做工的发给工资,对每月不缺课的还发奖金。
六、家事教育的主导地位
随着女子职业教育的发展,潜藏于人们思想深处固有的“良妻贤母”封建传统思想还在继续发酵。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落后、社会矛盾的凸显、失业状况的日益严重、人们生活的艰难,从30年代初开始,妇女以家庭为中心的家事教育论调逐步左右了女子职业教育的方向。
周厚枢认为,女子受教育后,到社会上谋取了职业,导致“持家不能为贤良之主妇,育儿不能为辛勤之慈母”,这是“不良的教育”,应该使最大多数女子接受家事教育训练[30]。章绳以称,“所谓家事教育,为谋改善家庭中之生活,增进家庭间之健康,充实家庭内之经济,圆满家庭中之幸福,以及家庭内一切事务处理之方法”,家事教育“为人类生活必需应用之科学,为改进社会基本之教育”[31],在女子学校中,“非注重家事教育不可,在课程标准中列入家事一科”[32]。1935年,中华教育社第十五届社员大会暨第十三届全国职业教育讨论会二次全体会议上,中华职业教育社将女子家事教育作为中国当时职业教育的六个中心问题之一提出:女子家事教育应如何提倡与实施?提出了要积极推行,谋内容的充实;由教育部或政府特别颁布命令,明确宣示良妻贤母主义的教育,确定地位,加强监督指导;由教育部详订女子家事教育实施标准;各省市女子师范学校要特别注重家事教育;普通女子中小学要加入家事课;多方提倡设女子补习教育机关,为年长失学的女子补习;社会教育方面要特别注意女子补习、家庭指导[33]。职业教育界的这些观点和思想占据了女子职业教育发展的主导地位,使女子职业教育演变成为单一的女子家事教育,民国女子职业教育走进了作茧自缚的狭窄之路。
七、结语
民国妇女运动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通过女子职业教育,为广大妇女打开了职业的大门,提供了解放独立之路,这得益于职业教育界专家人士思想的解放,及做出的不懈努力和积极探索、实践。虽然,女子职业教育的发展由于思想的局限性和认识方向上的偏离,最终走向了以家事教育为中心选择的窄化方向,但不可否认女子职业教育是民国职业教育中最具特色的亮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