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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普遍认为应将老年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看待,很多国家在制定社会保障和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时,亦以老年人在法律关系中处特殊地位为逻辑前提。与此不同,德国的基本法(GG)和社会法典(SGB)赋予了老年人与其他社会群体同等的法律地位,老年人获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是老年人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文章重点研究老年人在GG和SGB中的法律地位状况,以及德国老年人权益保障面临的相关问题和发展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