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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小河丁丁有些年头了。那时的小河丁丁还不叫现在这个名字,在众多青年作者中他并不怎么起眼,顶多算个产量高、出手快的勤奋写作者而已。不过,青年作者最值得期待的资本就在于年轻,在于无限的发展空间,在于各种各样的可能性。眼下的小河丁丁就是一例。
近年来,随着儿童文学大环境的日趋向好,一批青年儿童文学作家迅速崛起,让人欣喜。在这批新崛起的青年作家中,小河丁丁的表现尤为突出和耀眼。从小河丁丁目前的创作实绩看,我以为,他已跻身国内一线重要青年儿童文学作家行列。
说来,小河丁丁本人倒是十分低调,甚至还可以说是一位很“害羞”、很“怪”的人。公众场合永远身着运动服脚蹬运动鞋,永远静静地坐在某个角落。讲话紧张,声音不大,语调也算不得流畅,而且常常说着说着就激动,一激动就抽泣。据说,他有一回作为获奖者参加某个奖项的颁奖典礼,被主办方特意安排代表众获奖者做大会发言,及至他上台发言,未言几句已泣不成声。大家静候其下文时,他竟突然径直跳下主席台,掀帘夺门狂奔而去,众人皆看傻,愕然不已。难不成他身着运动服脚蹬运动鞋就是为着时时奔跑而准备的?当然,这只是听说,我没有去核实,也不准备去核实。我倒觉得这与他的性格还是蛮吻合的。我本人就见识过在公众场合,他说着说着就泣不成声的情景。他的确是一位内向和害羞的人。但同时,他又是一位内心涌动着充沛创作激情,时时准备奔跑的人。
小河丁丁,本名丁勤政,从事写作以来一直用本名发表作品。近两年来开始启用“小河丁丁”这个笔名,以至不少人误以为是全新冒出来的作者。小河丁丁20世纪70年代生于湖南宁远,大学读的是物理系,2001年来浙江发展,现在台州某中学任教。
2004年,小河丁丁于西苑出版社出版了第一部作品《我未成名君未嫁》,此为一部描述初恋情感的长篇小说。此后的五六年间,他一口气出版了十余部儿童文学作品,有探案故事、校园小说、童话故事、科幻小说等。像“大侦探沈小伞” 系列(包括《小侦探和校园幽灵》《小侦探和蝴蝶杀手》《小侦探和菜鸟警察》《小侦探和国宝大盗》4册),“少年悬疑探案小说”系列(包括《真真假假老侦探》《吹着口哨去探案》2册),“倒霉鬼” 系列(包括《倒霉鬼和他的老师们》《倒霉鬼的闯祸史》2册),“校园传奇侠”系列(包括《带疯丫头一起疯》《跟野小子一起野》2册),以及《UFO少年》《谁不曾轻轻暗恋》《当蒙面骑士遇上六指公主》等作品。这个创作数量,应该算得上是比较高产的。从题材、内容及书名看,我们不难发现,他写作初期,走的是通俗文学路线。通俗文学本身无可厚非,我不认为通俗就矮人一等,读者喜欢难道不重要吗?当然重要。通俗与高雅,各有各的读者群,不存在孰高孰低的问题,关键在于适不适合。具体点说,就是作家更适合哪类作品的写作。小河丁丁这个时期的创作,虽然热闹、不乏故事性和情节性,但总感觉他没能把自己的情感真正融入作品,总显得有些游离,作品缺乏内在的激情和真正的倾诉欲望。但很快,小河丁丁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情感表达方式。他不断调整自己审视生活的镜头焦距,把聚焦点从眼前开始往后拉,拉至自己的童年,拉至自己流传着奇奇怪怪故事的故乡。这就是近年来小河丁丁潜心创作的与人迥异、具有鲜明丁氏特点的“现实传奇故事”。
小河丁丁的这类作品,强调的是两个向度:一是“乡土——传统——当下”,一是“日常——传奇——平淡”。前者意在文化层面,后者意在叙述层面。
我们来看“乡土——传统——当下”。
首先,作品的取材几乎清一色来自他的故乡——湖南的乡间,《白公山的剌莓》《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鲁班经》《黑脸七》《云台渔鼓》《神偷》《名堂》《葱王》《神叉》《我本来可以大侠》等莫不如是。这些清一色是传统的,比如木匠、酿酒师、杂耍人、渔鼓说唱者、裁缝、酒徒、神偷、拳师、卖武人等。这些传统是民间的传统,是藏匿于底层民众中间的那些特殊的技艺传统。这就有了奇特性、新颖性和稀缺性。读者在熟悉和陌生中接近着传统、触碰着传统、感悟着传统,传统强大的吸引力是毋庸置疑的。然而,作者的讲述,并非仅仅为了过去,而是意有所指,这个所指就是当下。正如作者《葱王》所言:“如果你打开谷歌卫星地图,输入‘湖南宁远’,敲击回车,屏幕上会出现一个状如百宝袋的山谷,袋颈上写着三个字,中和镇。葱王是中和镇人。我也是中和镇人,小时候跟葱王是砣不离秤的忘年交。”“我是20世纪70年代在中和镇出生的,2012年2月,当我在东海之滨回忆童年,三十几载光阴似乎在弹指间就消逝了!在这三十多年里,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我稍稍产生一点怯懦的念头,葱王那断了鼻梁、胡须粗如葱须、脸皮褐黄恰似葱头表皮的面庞,就浮现在我的眼前,且翻着唇,半张着缺了两颗上门牙的大嘴冲我冷笑,仿佛在说‘亏你还是大勇派的弟子呢!’一想到葱王,不管什么场面,我总要硬着头皮挤进人群,嚷一句‘我来说个公道话!’”“说个公道话”是一句普普通通的口头禅,是一种“大勇”,是一种传统美德,是乡野民间绵延至今不变的信念。其实,想起的岂止是葱王。父亲(《白公山的剌莓》)、木蠹公公(《鲁班经》)、倔老头(《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卖武男孩(《黑脸七》)、老道(《云台渔鼓》)、翰墨斋老头(《神偷》)、解穴老头(《名堂》)、跛裁缝廖老三(《神叉》)、九个头爷爷(《我本来可以大侠》)……身上的传统美德莫不如是。
再来看“日常——传奇——平淡”。
前面提及,这些故事多是作者童年时代于村头乡野的所见所闻,是我们家、我们镇、我们家乡方圆百里地面上时常见到、遇到、碰到、听到的日常故事,是出自现实生活的日常故事。虽然是日常的,但又很奇特。故事中的主人公,或身怀绝技,或艺高胆大,或其貌不扬,或飞檐走壁,或愚钝倔强,或隐身遁逸……都多多少少带着江湖传奇印记。然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这些出自现实生活的传奇故事,最后又一一回归平淡。《名堂》说的是寒夜里父亲接待了一位不速之客——乞丐老头。妈妈、哥哥、姐姐、我见其脏兮兮,又黑又臭,都不太情愿接近他。父亲不仅请其烤火,还好洒好菜相待,留其住宿。没想,来者是位解穴高人,他得知父亲当年被人点穴落下腿疾,随即为父亲解了穴,治好了腿疾。原来,点穴者是老人的徒弟,徒弟闯了祸,老人要来解穴还愿。后来我长到爸爸肩膀高了,和爸爸一起去寻找解穴老头,我们在一个山坡上找到了一个没有墓碑的坟茔。“爸爸的声音那么平静,如同缓缓的流水‘这里就是老坳子,老人家的徒弟去年死掉了。他要是一个普通人,什么名堂也没有,兴许还活得好好的。可是他会点穴,又到处显扬,一辈子想要平平安安,就难了。’停了停,叹息着说‘那个老人家要是个普普通通的人,什么名堂也没有,带带孙子,喂喂狗,住在这样山清水秀的地方,跟神仙一样啊,现在却不知道流落何方。’”我在琢磨爸爸的话。爸爸却不说什么了。一切都重归宁静,一切都重归平淡。有的“名堂”,人们忘却了;有的“名堂”,人们会记住一辈子。很自然。《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中,母亲酿制的糊粮酒深受街坊乡邻喜爱,有位五保户倔老头更是每逢集市必来品饮。倔老头是酒徒,好酒劣酒清清楚楚。母亲念其无依无靠懂酒好酒,即使原料涨价,依旧原价满足倔老头嗜好。倔老头喝完酒,每每会从裤腰解下脏兮兮的葫芦灌满酒回去接着喝。这是一只“我”从没见过的葫芦,“第一次见到那只葫芦,我眼睛都直了”。后来,倔老头死了。死后,倔老头托人把那只葫芦送“我”做纪念。擦拭后“我”才发现,那竟是一只通体幽亮的玉葫芦!虽然“我”爱不释手,父亲却认为,这是倔老头的最爱,应随之一同归去。入葬那天,父亲悄悄把玉葫芦塞进了倔老头寿衣的暗袋里。“过了好多年,我仍然时时想起那个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想起那只玉葫芦。我不知道家里人是不是这样,他们从来不提。我也只是心里想想,口上不说——有什么好说的呢,倔老头不过是爱喝糊粮酒,玉葫芦不过是玉做的,有什么好说的呢。”瞧,“不过”而已。再传奇的人,再传奇的事,也就是“不过”而已。“不过”,也就是平平常常,也就是平平淡淡。“不过”而已——这就是我们的日常生活,这就是我们的人生。真是神来之笔。
创作是十分个体的事。没有最好,只有合适;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有是否适合自己。从目前看,小河丁丁的这些小说,他摆弄起来得心应手,显然更适合他,也更能激发他内心的书写欲望和创作冲动。但这不是说,他只能写这类作品。这完全得由他自己的写作心境、彼时感受、素材积累、综合把控能力等决定。我只是想说,无论他写哪类作品,合适就好。或许他经历了新的尝试,有了新的感悟和冲动,再回过头来重写校园生活,又能再上一个台阶也没准。认识自己,合适就好。
近年来,随着儿童文学大环境的日趋向好,一批青年儿童文学作家迅速崛起,让人欣喜。在这批新崛起的青年作家中,小河丁丁的表现尤为突出和耀眼。从小河丁丁目前的创作实绩看,我以为,他已跻身国内一线重要青年儿童文学作家行列。
说来,小河丁丁本人倒是十分低调,甚至还可以说是一位很“害羞”、很“怪”的人。公众场合永远身着运动服脚蹬运动鞋,永远静静地坐在某个角落。讲话紧张,声音不大,语调也算不得流畅,而且常常说着说着就激动,一激动就抽泣。据说,他有一回作为获奖者参加某个奖项的颁奖典礼,被主办方特意安排代表众获奖者做大会发言,及至他上台发言,未言几句已泣不成声。大家静候其下文时,他竟突然径直跳下主席台,掀帘夺门狂奔而去,众人皆看傻,愕然不已。难不成他身着运动服脚蹬运动鞋就是为着时时奔跑而准备的?当然,这只是听说,我没有去核实,也不准备去核实。我倒觉得这与他的性格还是蛮吻合的。我本人就见识过在公众场合,他说着说着就泣不成声的情景。他的确是一位内向和害羞的人。但同时,他又是一位内心涌动着充沛创作激情,时时准备奔跑的人。
小河丁丁,本名丁勤政,从事写作以来一直用本名发表作品。近两年来开始启用“小河丁丁”这个笔名,以至不少人误以为是全新冒出来的作者。小河丁丁20世纪70年代生于湖南宁远,大学读的是物理系,2001年来浙江发展,现在台州某中学任教。
2004年,小河丁丁于西苑出版社出版了第一部作品《我未成名君未嫁》,此为一部描述初恋情感的长篇小说。此后的五六年间,他一口气出版了十余部儿童文学作品,有探案故事、校园小说、童话故事、科幻小说等。像“大侦探沈小伞” 系列(包括《小侦探和校园幽灵》《小侦探和蝴蝶杀手》《小侦探和菜鸟警察》《小侦探和国宝大盗》4册),“少年悬疑探案小说”系列(包括《真真假假老侦探》《吹着口哨去探案》2册),“倒霉鬼” 系列(包括《倒霉鬼和他的老师们》《倒霉鬼的闯祸史》2册),“校园传奇侠”系列(包括《带疯丫头一起疯》《跟野小子一起野》2册),以及《UFO少年》《谁不曾轻轻暗恋》《当蒙面骑士遇上六指公主》等作品。这个创作数量,应该算得上是比较高产的。从题材、内容及书名看,我们不难发现,他写作初期,走的是通俗文学路线。通俗文学本身无可厚非,我不认为通俗就矮人一等,读者喜欢难道不重要吗?当然重要。通俗与高雅,各有各的读者群,不存在孰高孰低的问题,关键在于适不适合。具体点说,就是作家更适合哪类作品的写作。小河丁丁这个时期的创作,虽然热闹、不乏故事性和情节性,但总感觉他没能把自己的情感真正融入作品,总显得有些游离,作品缺乏内在的激情和真正的倾诉欲望。但很快,小河丁丁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情感表达方式。他不断调整自己审视生活的镜头焦距,把聚焦点从眼前开始往后拉,拉至自己的童年,拉至自己流传着奇奇怪怪故事的故乡。这就是近年来小河丁丁潜心创作的与人迥异、具有鲜明丁氏特点的“现实传奇故事”。
小河丁丁的这类作品,强调的是两个向度:一是“乡土——传统——当下”,一是“日常——传奇——平淡”。前者意在文化层面,后者意在叙述层面。
我们来看“乡土——传统——当下”。
首先,作品的取材几乎清一色来自他的故乡——湖南的乡间,《白公山的剌莓》《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鲁班经》《黑脸七》《云台渔鼓》《神偷》《名堂》《葱王》《神叉》《我本来可以大侠》等莫不如是。这些清一色是传统的,比如木匠、酿酒师、杂耍人、渔鼓说唱者、裁缝、酒徒、神偷、拳师、卖武人等。这些传统是民间的传统,是藏匿于底层民众中间的那些特殊的技艺传统。这就有了奇特性、新颖性和稀缺性。读者在熟悉和陌生中接近着传统、触碰着传统、感悟着传统,传统强大的吸引力是毋庸置疑的。然而,作者的讲述,并非仅仅为了过去,而是意有所指,这个所指就是当下。正如作者《葱王》所言:“如果你打开谷歌卫星地图,输入‘湖南宁远’,敲击回车,屏幕上会出现一个状如百宝袋的山谷,袋颈上写着三个字,中和镇。葱王是中和镇人。我也是中和镇人,小时候跟葱王是砣不离秤的忘年交。”“我是20世纪70年代在中和镇出生的,2012年2月,当我在东海之滨回忆童年,三十几载光阴似乎在弹指间就消逝了!在这三十多年里,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我稍稍产生一点怯懦的念头,葱王那断了鼻梁、胡须粗如葱须、脸皮褐黄恰似葱头表皮的面庞,就浮现在我的眼前,且翻着唇,半张着缺了两颗上门牙的大嘴冲我冷笑,仿佛在说‘亏你还是大勇派的弟子呢!’一想到葱王,不管什么场面,我总要硬着头皮挤进人群,嚷一句‘我来说个公道话!’”“说个公道话”是一句普普通通的口头禅,是一种“大勇”,是一种传统美德,是乡野民间绵延至今不变的信念。其实,想起的岂止是葱王。父亲(《白公山的剌莓》)、木蠹公公(《鲁班经》)、倔老头(《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卖武男孩(《黑脸七》)、老道(《云台渔鼓》)、翰墨斋老头(《神偷》)、解穴老头(《名堂》)、跛裁缝廖老三(《神叉》)、九个头爷爷(《我本来可以大侠》)……身上的传统美德莫不如是。
再来看“日常——传奇——平淡”。
前面提及,这些故事多是作者童年时代于村头乡野的所见所闻,是我们家、我们镇、我们家乡方圆百里地面上时常见到、遇到、碰到、听到的日常故事,是出自现实生活的日常故事。虽然是日常的,但又很奇特。故事中的主人公,或身怀绝技,或艺高胆大,或其貌不扬,或飞檐走壁,或愚钝倔强,或隐身遁逸……都多多少少带着江湖传奇印记。然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这些出自现实生活的传奇故事,最后又一一回归平淡。《名堂》说的是寒夜里父亲接待了一位不速之客——乞丐老头。妈妈、哥哥、姐姐、我见其脏兮兮,又黑又臭,都不太情愿接近他。父亲不仅请其烤火,还好洒好菜相待,留其住宿。没想,来者是位解穴高人,他得知父亲当年被人点穴落下腿疾,随即为父亲解了穴,治好了腿疾。原来,点穴者是老人的徒弟,徒弟闯了祸,老人要来解穴还愿。后来我长到爸爸肩膀高了,和爸爸一起去寻找解穴老头,我们在一个山坡上找到了一个没有墓碑的坟茔。“爸爸的声音那么平静,如同缓缓的流水‘这里就是老坳子,老人家的徒弟去年死掉了。他要是一个普通人,什么名堂也没有,兴许还活得好好的。可是他会点穴,又到处显扬,一辈子想要平平安安,就难了。’停了停,叹息着说‘那个老人家要是个普普通通的人,什么名堂也没有,带带孙子,喂喂狗,住在这样山清水秀的地方,跟神仙一样啊,现在却不知道流落何方。’”我在琢磨爸爸的话。爸爸却不说什么了。一切都重归宁静,一切都重归平淡。有的“名堂”,人们忘却了;有的“名堂”,人们会记住一辈子。很自然。《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中,母亲酿制的糊粮酒深受街坊乡邻喜爱,有位五保户倔老头更是每逢集市必来品饮。倔老头是酒徒,好酒劣酒清清楚楚。母亲念其无依无靠懂酒好酒,即使原料涨价,依旧原价满足倔老头嗜好。倔老头喝完酒,每每会从裤腰解下脏兮兮的葫芦灌满酒回去接着喝。这是一只“我”从没见过的葫芦,“第一次见到那只葫芦,我眼睛都直了”。后来,倔老头死了。死后,倔老头托人把那只葫芦送“我”做纪念。擦拭后“我”才发现,那竟是一只通体幽亮的玉葫芦!虽然“我”爱不释手,父亲却认为,这是倔老头的最爱,应随之一同归去。入葬那天,父亲悄悄把玉葫芦塞进了倔老头寿衣的暗袋里。“过了好多年,我仍然时时想起那个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想起那只玉葫芦。我不知道家里人是不是这样,他们从来不提。我也只是心里想想,口上不说——有什么好说的呢,倔老头不过是爱喝糊粮酒,玉葫芦不过是玉做的,有什么好说的呢。”瞧,“不过”而已。再传奇的人,再传奇的事,也就是“不过”而已。“不过”,也就是平平常常,也就是平平淡淡。“不过”而已——这就是我们的日常生活,这就是我们的人生。真是神来之笔。
创作是十分个体的事。没有最好,只有合适;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有是否适合自己。从目前看,小河丁丁的这些小说,他摆弄起来得心应手,显然更适合他,也更能激发他内心的书写欲望和创作冲动。但这不是说,他只能写这类作品。这完全得由他自己的写作心境、彼时感受、素材积累、综合把控能力等决定。我只是想说,无论他写哪类作品,合适就好。或许他经历了新的尝试,有了新的感悟和冲动,再回过头来重写校园生活,又能再上一个台阶也没准。认识自己,合适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