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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称"2011版《标准》")较之《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称"2001版《标准》")有明显的进步。分析理解这些进步,对于把握2011版《标准》和促进语文课程改革的健康发展,是必要的。2011版《标准》最大的进步在于语文课程性质目标的定位。它在"课程性质"中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在"课程理念"中也指出"语文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