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发展,农村村民私有住宅的买卖比较频繁。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往往忽略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流转,由此为日后判别《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埋下了隐患。农村村民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从表象上看买卖的只是农民私有住宅,然而由于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移,因此,如果一旦违反国家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规定,必将导致合同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