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与戒体:基于生成思想的形而上学考察

来源 :宗教学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ww_07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戒体"是佛教戒律学的重要概念.在本质上,戒体是指在一定环境中,因众缘和合而在受戒者心中得以"生成"的一种去恶向善的力量.戒体具有一种形而上学的本体特征,它缘起而生,假缘而成,因缘未具,体则不发.正是这种缘起得成的善之本体,使受戒者的本具佛性获得了道德的主体角色,先天的"善之可能"转变成了"善之必然",求善力量的"潜在可用"转变成了"现实可用".从缘起的角度言之,戒体有着"有为"与"无为"相统一的内在品质.戒体既是一熏永驻,又需要时刻加固护持,光显戒相.戒体缘生思想,不仅体现了佛教戒律思想的内在逻辑,更具有戒律学理论的创新价值及其修行指导意义.
其他文献
通观灵岩寺现存元明时期的塔铭、碑铭,可见灵岩寺宗统承继有一定的字辈排列规律.元明时期灵岩寺的宗统承继皆为曹洞宗法统之下的宗统承继,分为较为明显的三系:一是曹洞宗足庵净肃系(元明),二是曹洞宗清安德方系(元),三是曹洞宗本空通悟系(明).从灵岩寺法统传承和宗统承继的总体情况来看,元代以住持为序列的灵岩寺法统传承与宗统承继是两条平行线,明代以后,灵岩寺法统传承则与宗统承继合流.
本文通过对于近代学术语境下森林生态功能认知的反思,描述了伴随着19世纪中期以来东亚社会的“近代化”,中国和日本对森林生态功能概念的认知、形成和发展过程.本文指出原有
“尸解”是道教的重要信仰之一.通过分析修道人尸解成仙的身体表征及变化,将早期道教神仙传记中的尸解故事重新分为“肉体死亡,灵魂飞升”和“肉体不死,蜕而成仙”两大类.在
明版《道藏》是中国古代最后一次官修的《道藏》,也是唯一存世完整的《道藏》版本.自明正统初年《正统道藏》刊刻完毕,即陆续颁赐天下名山宫观收藏,万历续修后再次大规模颁赐,庋藏《道藏》的宫观主要集中在华北、东南、湖广各省.至于明清各地庋藏《道藏》的数量,除陈国符先生考证的53部外,根据现存明清方志、文集等史料,补遗明清各地宫观庋藏明版《道藏》30部,加上明清亲王所藏9部,共得92部,估计明版《道藏》的刊印总数当在100部左右,而明清时期《道藏》庋藏的地理分布也一并了然可明.
目前学界主流的看法是,《大般涅槃经》并非一时一人之作,而是渐次增补、修订而成的,其前、后分的内容存在不少冲突和矛盾.鉴于此结论与经文自身的思想脉络有着不小的冲突,因此这一论点仍有值得深入讨论的必要.笔者在细读原典和充分参阅历代古德注疏的基础上,从"涅槃用语之差异""涅槃入与不入之差异"及"本有今无偈的解读"三个方面,分析了当今学界对经文中的各种歧说、异见的看法,梳理出经文的内在理路,并进一步具体比较了学术界与传统佛教之立场、视角的异同,认为古德对经文的多重阐释,已经化解了有关经文"前后矛盾""文字错漏""
本文考察了《道藏》中道士王文卿的传记及与他有关的经典,并在此基础之上对王文卿的雷法理论进行了探讨.介绍了王文卿雷法的操作方法、实践,并讨论了他的雷法的推理思路.王文
邢飞在《明代贵州道教简论》中指出贵州道教的中心从以前靠近川渝和湖南地区的播州和思州等地转移到了贵阳,并且认为作为道教中心的贵阳对贵州各地的辐射作用也明显强于从前.本文以明初贵州建省的历史背景入手,分别从播州历史隶属的沿革、道纪司性质辨析及贵阳道纪司对《道藏》的管理、贵州永宁卫道纪司、普定卫道纪司、黎平府道纪司考证及田野调查等方面论述邢文中值得商榷的地方,并探讨明代贵州道教发展的特点及研究时需要注意之处.
学术界对魏晋时期汉地僧团的管理模式,主要依据道安的《僧尼轨范》展开研究,实际在当时,包括慧远在内的一些僧人,都创制过僧团的内部管理制度.塚本善隆先生抄录的《敦煌写本
《雷霆玉经》全称《无上九霄玉清大梵紫微玄都雷霆玉经》.《雷霆玉经》充满浓厚的神霄玉清真王崇拜色彩,通过对经文中翊圣真君崇拜、昊天玉皇上帝崇拜、后土皇地祇崇拜、宫殿和内廷机构设置以及白玉蟾与《雷霆玉经》关系的考察,并分析神霄派道士林灵素的言行,考证《雷霆玉经》问世于宋徽宗政和七年至宣和七年(1117—1125)的九年间.通过道藏本与经折装单行本的对勘与考证,认为道藏本文献价值优于经折装单行本,经折装单行本错讹较多,推测可能是淳化王府流出的"废本",但因有天师张宇清序文、钤印、牌记等信息,具有一定的版本价值.
《名医别录》是中国本草学的奠基性著作之一,具有承先启后的作用,传统史志多称由陶弘景撰集,清末日人多纪元简父子始提出质疑,近代以来此说于国内亦渐盛行.陶弘景是道教史上的重要人物,对他与《名医别录》关系的确定不仅对中医发展史和本草学研究有重要意义,同时对研究古代道教与医学关系,以及道教史上一些现象的阐释(如中药女青与道教"女青"观念的关系)都有一定意义.本文通过对相关史料的梳理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第一,证明《隋志》中称《名医别录》作者为"陶氏"并非是对其作者为陶弘景的否定;第二,通过对主要史料的分析、阐释,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