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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区域整体的角度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地位、方法等理论进行探讨。针对国情,认为:1)土地利用规划是一项区域性基础规划,对区域性其他规划具有重要指导作用;(2)农田保护区规划是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因而是整个规划的入手处;(3)土地利用规划不应“自上而下”,而应采用“由县入手向两级延伸”的办法;4)“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不应一刀切,而应采取“平衡中有不平衡,不平衡中亦存在平衡”的弹性策略,且除“量”的平衡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