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微者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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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初有道,然后有文字。识字之初,烦恼就来了。然而我卻并不认识它的面目,也不了解它的籍贯,以及它找上门来的缘由与目的,直到它在我身上落户,我才知道认识那些该死的文字并非一件好事。文字与烦恼都是无中生有的,有时候文字简直就是有形的烦恼,而烦恼就是无形的文字,一直折磨着我这颗分布着敏感神经的脑袋。在这些文字里面有一种“分行的文字”,这么多年来确曾给我带来“甜蜜的烦恼”。只不过,烦恼堆积得愈多,文字也就会变得愈加浮躁。约伯说:惟愿我的烦恼称一称……现今会比海沙更重,所以我的言语浮躁。而所罗门王也说出了一句同样可以由老聃来说的话:多有智慧,就多愁烦;加增知识的,就加增忧伤。因此,对我来说,消除烦恼、减去浮躁的法子就是敬惜字纸,少写为妙。当然,这也很可能成为我偷懒的一个理由。
  我十岁时就开始写成人的故事,这是我识字后所干的第一件蠢事。那时,文字的奇妙组合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再也无法摆脱。大约是读了几本古典文学作品,我竟一下子变得少年老成,开始写起了旧体诗,我记得有一句是写剃头后的感觉:六斤脑袋千斤愁,不因发稀而变轻。我至今仍然弄不明白,当初为什么会写出那样老气的诗来。直到十七岁,我的阅读兴趣发生了决定性的转折,真正接触到了现代诗。那是一个以阅读朦胧诗为荣的时代。北岛、杨炼、顾城的诗,当时我耳熟能详,有些诗至今仍能背诵。我最早接触的外国诗人是聂鲁达和希梅内斯。我记得自己在深夜常常会吟诵他们的诗。读着读着,我的右手就突然获得了一种奇妙的力量,我也开始试着写一些比五言诗、七言诗更长一些,比散文又更短一些的东西。那时,我喜欢使用听起来响亮,或者看起来舒坦的词。我把每一段文字都码得非常整齐,就像把它们放到一个适当的尺寸里。这是一种细活,类似于砌墙,先是用水平锤衡量一下,然后乜斜着眼打量一下,把突出的砖块压进去,留罅隙的地方用灰浆补上,直到满意为止。一首诗写得很像一首诗,一座房子造得很像一座房子。但也仅仅是“很像”而已。后来有人告诉我:我写的是新格律诗,在半个世纪以前就有人尝试过了。我又写了一些句子比较松散的“自由体诗”,但潜意识里还是十分注重形式上的美感。于是又有人告诉我:你不是戴着镣铐跳舞,而是戴着华丽的手镯跳舞。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写出了一百多首诗。那些文字在空中飘荡着,没有落地;好像它们一落地,就会沾上人世的污泥。诗稿也干净,几乎没有涂改。有一回,我鼓起勇气,把两本诗稿带给一位中学语文老师看。让他惊讶的不是我的才华,而是我写作的能耐。我记得他是这样问我的:这么厚厚的两本,你究竟花掉了多少个夜晚?“才华”这个词对于某些人来说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但对我而言,只能是通过笨拙的方式从书中慢慢地学到。因此与其说我是靠毅力坚持下来的,不如说是有赖于盲目的勇气。我写诗,是因为我发现自己是傻瓜中较为出色的一个。以后的几年里,我仍然是近乎迷狂地写着。缪斯赋予我写诗的才能,却忽略了我的计算才能,使我对数字天生就有一种憎恶感(这不能不归因于我们南方野孩子的偏执)。上课时,尤其是数理化课上,我总是挟带着一本书,放在抽屉下面偷偷地看;不仅如此,我还偷偷地在课堂上写诗,以致造成了现在这种难以解释的习惯动作:当家人或朋友突然闯入我的房间,我就会把稿纸翻转过去,或者直接用双手蒙住,好像我的文字是羞于见人的。父亲发现我误入歧途后,非常恼火,他发誓:如果我再写这些分行的文字,就马上把它们毁掉。父亲甚至痛恨我用分行的形式写几何证明题。
  这种献身脑力劳动的激情并没有因为别人(主要是父亲)的打击、嘲讽而突然消减。我固执地认为,这是一件可以干上一辈子的事。我写我的,无意于发表,也从来不去想自己哪一天会跑到文学圈里试试运气。文字改变了我的性格,而这种不可调和的性格也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从一开始,我就看到了自己的写作宿命。整整几年时间,我一直过着一种独来独往的生活。我的沉默也常常被人们视为懦弱或无能。在家中,我哥哥算得上一个人物,凡有重要的客人过来,父亲都会请他过来作陪,而我因为不谙世故,不会说“阿公、阿叔家中可好”之类的客套话,父亲也就一直认为我出不了场。我无论在场或不在场,都是无足轻重的。更多的时候我是悄无声息地走开。这种孤独的天性使父亲对我的前途表示担忧。他断定我患有抑郁症,因此拿来一份官方报纸告诉我:全世界患精神错乱的人达一亿四千多万,而我如果继续写下去的话,很有可能会成为其中的一个。父亲是个有心人,他为我设计了一种他认为十分正确的生活方式,并且希望我能写出符合大时代要求的作品。然而,我的东西显然有愧于这个时代,它不能让小偷改过自新,不能让一个木匠改良技术,因为我一直认为写作完全是一个人的事情。我的偏执使父亲终于感到失望了。当他看到儿子吃完饭后就钻进书房,只能轻轻地叹一口气。
  一九九四年,我失业了,我的生活一败涂地。父母给我一笔钱,让我去做点小本生意,但我却用这笔钱购买了一大摞书。当然,我并没有打算去做书贩子。在孤寂而贫困的日子里,我只能选择书籍作为“灵魂的朋友”。舍此,我将终生与别的事物打交道:木料、油漆、砺灰、电器零配件以及扑克牌。正是书籍,把我从平庸的事物中解救出来。我至今还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转移兴趣,一味地沉迷于书本构成的小乌托邦。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的整个生活几乎浓缩在那些白纸黑字上。它变成了我全部生活的核心,白天与黑夜的核心。一天不读书,我似乎就感觉自己犯了游手好闲罪。除了吃饭和睡觉,我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中度过,有时甚至连吃饭也像是为了更好地打起精神读书(尽管我常常被告知,读书不能当饭吃)。很久以前,我便以为这种虐待眼睛的恶习很快就会改掉,可是多少年过去了,我依然积习难改。
  记得二十岁那年的某个夜晚,当一名警察莫名其妙地闯入一家县城旅馆的房间,用质疑的口气询问我的姓名、住址和年龄时,我一下子就意识到自己已经是成年人了。那一年,我写出了几篇自以为比较成熟的诗与散文,于是就有了结集出书的冲动,幸而没有付诸行动,否则我会为自己那些糟糕的作品公之于世而感到羞愧。很多写诗的人后来都会明白一个道理:少胜于多。而我那个时候是多么渴望做一个多产作家,我在不停地写啊,写啊,昨天写的不满意,今天再写;今天不满意的,明天再写。我一直期待着写出一部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我曾对我的朋友们说:现在我衡量一首诗的标准十分简单,当我写完一首诗后,假如它仍然迫使我忍不住要从抽屉里拿出来重读,那么我认为这首诗是成功的。但我的朋友告诉我:许多蹩脚的诗人都是这么干的。多少年来,我是多么怀念过去的那种写作状态。也许正是那样一种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差劲的写作状态使我确定了写下去的信心。   有人问我,在诗歌写作这条道路上有没有遇见什么恩师。我说有的,我遇见的第一位恩师叫失败。我遇见第二位恩师叫狂妄。而谦逊是我多年后所遇到的第三位恩师,让我受惠实多。
  我渴望过一种顺乎天性、所求有度的生活。而事实上,我那些年一直生活在清醒的苦闷之中。一种想改变什么的愿望和什么也无法改变的焦虑在我内心较着劲。在朋友和家人的鼓励下我进了本地一家报社工作。日子芜杂,内心混乱,为时不长的记者生涯让我大失所望。我的报道大都出现在毫不显眼的位置,使用的是一个毫不显眼的笔名。与同事们相比,我的新闻产量并不多,而且文章也没有多少值得称道的地方。从表面上看,我是那么差劲、疏懒,甚至不乏傲慢。但我要说,傲慢是我一生中最优秀的缺点,而我一直在漫不经心地表现自己的缺点。领导多次找我谈话,不厌其烦地把他们的写作心得灌输给我。但我资质弩钝,并未领悟妙谛。直到有一天,我的记者证被吊销时,我才意识到我已变成一个不称职的记者,我该滚蛋了。就这样,我作为一个泡沫消解在大众的泡沫里。一种不确定性充斥着我的生活。是不是还要写下去?我在坚持与放弃之间有了犹豫。这么一犹豫,一年的光景就晃过去了。失业。待业。就业。再失业。一事无成,我又回到了起点,就像一个拳击手,被击倒了之后又站了起来,站起来之后又被击倒。于是,一个脑袋固执的家伙就有了跟现实妥协的明显松动。我在骨子里是一个清醒的悲观主义者,但有时不得不装扮成一个颟顸的乐观主义者。在朋友的帮助下,我做了点小本生意,并且最终与我所厌恶的数字达成了谅解。我像小市侩那样学会了小打小算。那一年,我靠编写电器、电脑之类的行业小报,赚了一笔足以糊口的小钱,这是我充满无数次失败的人生中获得的一次小小的物质性的成功。于是我又可以安下心来写作了。
  出于内心的需要而写作,我说这是幸福的。在南方乡村,我写着一些并不时髦的文字,假如还有什么值得称耀的事,那就是我“碰巧写出了几个漂亮的句子”。一九九八年冬天,我开始尝试写小说,忽然间有了一种破墙筑篱、视野更加敞开的感觉。除了小说,我仍然坚持写诗,有些诗我还不太满意,因此搁进抽屉里,一有空就拿出来修改,我对文字的要求是近乎苛刻的。我的时间永远比口袋里的钱充裕,我可以花三天时间写出一两句别人认为不足称道的诗。不错,我是一个木讷的人,对木质的书桌与板凳有着特殊的情感。尽管我被前人告知:这种久坐案旁的行业会把腰骨坐坏,但我还是愚蠢地坚持下来了。我希望自己每天都能写出点什么,每年都能写出一本书。但愿我的书能对读者略有一些用处,哪怕是人们不喜欢它,也可以用它来垫家中那个旧书橱的脚底。
  附记:这篇文章写于二十年前,彼时自觉写诗毫无精進,对空洞的抒情亦渐生厌倦,于是转而写小说。但,诗之于我,犹如初恋情人,一直难以割舍。写小说之余,我还是会写点诗,这么多年来迄无中断。近日检点旧箧(电脑文件夹),发现这篇应母校校刊而作的旧文,记的便是早年与诗有关的一段生活,而重读的过程便是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进行的一次对话。时间可以证明:一个后来被人称为“小说家”的写作者对诗依旧是有情有义的。
  2019.11.13.东君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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