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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关键词:环保;工业废物;环境管理
中图分类号:X324 文献标识码:A
国家环境保护局等部委2008年联合颁发《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1。危险废物通常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和传染性、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的废物2。危险废物具有潜在性与长期性,若不加以严格控制和管理,会对地下水、空气、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甚至可直接危害人群健康及生命安全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加,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而且对人类健康构成了潜在性和长期性的危害。可见,严格管理和控制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已成为当今社会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长,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任务繁重
由于经济发展仍以粗放型为主,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多,工业的快速发展,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长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任务日益繁重,从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来看,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规模也将进一步加大,由此产生的环境风险和二次污染隐患不容忽视
二、部分企业守法意识淡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比较严重
部分经营企业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违规或违法的操作来获取利润,经营企业之间无序竞争,有的开出了低于处理成本的价格,甚至有些经营企业为了生存,采用落后的、低成本的工艺设备参与市场的竞争,直接导致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水平的下降。企业领导考虑经济效益的多,关心环境安全、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不够。企业管理人员经过相关业务培训的少,缺乏必要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危险废物有关制度难以得到有效落实,导致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偷弃事件这一类新的犯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将危险废物露天存放,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有的危废处置企业将产生的废渣作为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还有个别企业将资质交给无证企业收集经营危险废物。
部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产生的废液、废渣没有申报,部分医废处置设施产生的飞灰存在少报的现象。
部分企业在进行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没有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环保部门不能适时掌握企业间危险废物的转移交换情况,致使对危险废物流向的监管失控,由此产生的环境隐患严重。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将新产生的危险废物偷排或委托给无资质单位处理,甚至私自将危险废物倾倒或简单填埋,造成大面积的水体或土壤污染。无证或超许可范围非法经营危险废物的行为也经常存在。
三、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十分突出
大多数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经营情况记录簿,格式不正规,内容不全面,部分企业没有落实分析记录,没有对废水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地下水等定期进行监测,离《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55号公告》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
大部分经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不符合要求。根据法规要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及产生的工艺环节,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以及年度转移计划等法定内容,但大部分企业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或贮存设施有所欠缺,缺少危险废物处置烟气、废水等配套治理设施,很难达到危险废物贮存、焚烧、填埋等污染控制标准,许多企业的危险废物没有规范的贮存场所,仅是简单堆放,污染隐患较大。一些企业没有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四、是部分企业缺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
由于不少企业缺乏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而应当设置的围堰、防火堤以及预防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装置, 也没有定期对产生物进行清理,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就会措手不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内容不够准确,把环境应急预案混同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认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就是环境应急预案,有的企业就直接用应急救援预案充当环境应急预案。措施不得力,对如何有效防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只注重了应急救援,而环境应急方面却涉及的不多、不细。格式不规范,
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参与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对危险废物致使进行广泛地宣传,引起全社会的重视。鼓励公众参与,发挥公民的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危险废物的规范。
二、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通过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结合行业类比核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数据,从源头预防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处置。
三、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记录制度
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是记录经营情况的原始凭证,也是编制各类报表的直接依据,是掌握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和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四、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五、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张贴相关图表。
经营和产生企业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将标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产生量及去向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以及管理规章制度在厂区或车间、贮存(库房)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
六、落实危险废物环境应急的要求
经营和产生企业要建立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并报送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企业依据预案要组织实施应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演练和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同时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工作,把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工作作为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重要内容。
七、加大了执法监管工作的力度
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经营企业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在执法监管中坚持“三个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普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通报和整改落实相结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危险废物产生量在逐年增加,社会源危险废物和新化学物质实际增量更难以估算,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正在逐渐累积,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规模数量以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总量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也必然逐年增多。面临严峻的形势,唯有从战略的高度、从全局的监督,充分认识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发挥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的管理合力,打牢危险废物管理的基础,健全完善有效措施,也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危险废物环境安全。
參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http://www.gov.cn/flfg/2005-06/21/content_8289.htm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http://www.gov.cn/flfg/2008-06/17/content_1019136.htm
2、赵由才,蒲敏,黄仁华 危险废物处理技术【M】 北京:化工出版社 ,2003:1-13
3、聂永丰 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固体废弃物卷)【M】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6-88
关键词:环保;工业废物;环境管理
中图分类号:X324 文献标识码:A
国家环境保护局等部委2008年联合颁发《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1。危险废物通常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和传染性、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的废物2。危险废物具有潜在性与长期性,若不加以严格控制和管理,会对地下水、空气、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甚至可直接危害人群健康及生命安全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加,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而且对人类健康构成了潜在性和长期性的危害。可见,严格管理和控制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已成为当今社会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长,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任务繁重
由于经济发展仍以粗放型为主,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多,工业的快速发展,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长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任务日益繁重,从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来看,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规模也将进一步加大,由此产生的环境风险和二次污染隐患不容忽视
二、部分企业守法意识淡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比较严重
部分经营企业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违规或违法的操作来获取利润,经营企业之间无序竞争,有的开出了低于处理成本的价格,甚至有些经营企业为了生存,采用落后的、低成本的工艺设备参与市场的竞争,直接导致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水平的下降。企业领导考虑经济效益的多,关心环境安全、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不够。企业管理人员经过相关业务培训的少,缺乏必要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危险废物有关制度难以得到有效落实,导致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偷弃事件这一类新的犯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将危险废物露天存放,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有的危废处置企业将产生的废渣作为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还有个别企业将资质交给无证企业收集经营危险废物。
部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产生的废液、废渣没有申报,部分医废处置设施产生的飞灰存在少报的现象。
部分企业在进行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没有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环保部门不能适时掌握企业间危险废物的转移交换情况,致使对危险废物流向的监管失控,由此产生的环境隐患严重。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将新产生的危险废物偷排或委托给无资质单位处理,甚至私自将危险废物倾倒或简单填埋,造成大面积的水体或土壤污染。无证或超许可范围非法经营危险废物的行为也经常存在。
三、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十分突出
大多数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经营情况记录簿,格式不正规,内容不全面,部分企业没有落实分析记录,没有对废水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地下水等定期进行监测,离《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55号公告》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
大部分经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不符合要求。根据法规要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及产生的工艺环节,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以及年度转移计划等法定内容,但大部分企业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或贮存设施有所欠缺,缺少危险废物处置烟气、废水等配套治理设施,很难达到危险废物贮存、焚烧、填埋等污染控制标准,许多企业的危险废物没有规范的贮存场所,仅是简单堆放,污染隐患较大。一些企业没有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四、是部分企业缺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
由于不少企业缺乏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而应当设置的围堰、防火堤以及预防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装置, 也没有定期对产生物进行清理,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就会措手不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内容不够准确,把环境应急预案混同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认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就是环境应急预案,有的企业就直接用应急救援预案充当环境应急预案。措施不得力,对如何有效防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只注重了应急救援,而环境应急方面却涉及的不多、不细。格式不规范,
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参与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对危险废物致使进行广泛地宣传,引起全社会的重视。鼓励公众参与,发挥公民的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危险废物的规范。
二、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通过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结合行业类比核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数据,从源头预防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处置。
三、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记录制度
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是记录经营情况的原始凭证,也是编制各类报表的直接依据,是掌握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和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四、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五、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张贴相关图表。
经营和产生企业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将标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产生量及去向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以及管理规章制度在厂区或车间、贮存(库房)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
六、落实危险废物环境应急的要求
经营和产生企业要建立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并报送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企业依据预案要组织实施应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演练和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同时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工作,把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工作作为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重要内容。
七、加大了执法监管工作的力度
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经营企业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在执法监管中坚持“三个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普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通报和整改落实相结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危险废物产生量在逐年增加,社会源危险废物和新化学物质实际增量更难以估算,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正在逐渐累积,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规模数量以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总量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也必然逐年增多。面临严峻的形势,唯有从战略的高度、从全局的监督,充分认识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发挥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的管理合力,打牢危险废物管理的基础,健全完善有效措施,也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危险废物环境安全。
參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http://www.gov.cn/flfg/2005-06/21/content_8289.htm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http://www.gov.cn/flfg/2008-06/17/content_1019136.htm
2、赵由才,蒲敏,黄仁华 危险废物处理技术【M】 北京:化工出版社 ,2003:1-13
3、聂永丰 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固体废弃物卷)【M】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