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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制度是当代中国影响最广泛的民主法律制度,在有效解决社会纠纷,实现基层民主自治,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受到政府和民众的高度重视。中国现有人民调解组织90多万个,人民调解员800多万人,遍布城乡各个角落,每年调解民间纠纷600多万件,相当于同期全国人民法院一审民事案件受理数的2倍左右。人民调解已与司法审判和仲裁制度形成解决社会纠纷的三足鼎立之势,成为民众解决纠纷的主要选择和方式之一。文章从如下几方面进行了探讨:中国的民间调解自西周奴隶社会至今已有几千年的文明史;人民调解制度是实现基层民主自治的法律制度;人民调解是一种“向前看”的法律制度设计;人民调解具有预防社会纠纷的法律职能;人民调解工作坚持的三大原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