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指由法庭判处的被告赔偿数额超出原告实际损害的赔偿。本文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由来进行分析,指出了我国现阶段假冒伪劣行为的特殊性,从对制假的威慑、保护市场交易功能、鼓励提高产品质量及激励消费者参与打假四个方面分析了建立我国假冒伪劣行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建立该制度应该与提高产品质量、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调动消费者积极性、打击与引导相结合的四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