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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已经成为当今社会重要的经济发展点,在众筹多种形式下,互联网股权众筹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但是相关制度未能及时跟进,造成司法实践过程中刑法对此种金融创新方式的阻滞。在改革的过程中,一方面应谨慎适用擅自发行股票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另一方面应将刑法治理和其他治理手段结合,以期实现社会财富充分涌流和社会秩序维护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