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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业改用增值税简单的计税依据的规章制度安排金融需要为经济服务,“营改增”对经济发展会有一定的影响,那么也必会对金融行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营改增 金融保险行业 税务征收
引言
国家过去的增值税具体的征税主体仅限于相关的制造行业。这带了许多的问题,比如说增值税的相关纳税人和非增纳税人之间因为交易往来的重复征税问题。为了减少这样问题的出现,杜绝出现重复征税,展现增值税税负平等、公平等特点。从总的角度上来看,“营改增”制度的出现会让相关的服务行业尤其现代社会的服务行业快速发展。
“营改增”对金融行业产生的具体影响
(1)金融行业计税系统的改造的需求
因为现代化的进程,诸多的金融企业在税收方面已经基本实现了数据系统自动计收。不再像以前还要对每月或者每年的数据进行一个统计计算然后在进行核对征税。所以说国家实行营改增制度后,那么随之而来的一个大问题就是相关金融企业的计税系统的彻底改造和完善。与此同时,由于金融行业的工作种类错综复杂、广泛的业务领域范围,凡是与和收入相关的数据系统,比如中介业务收入、金融理则商品的买卖、利息利率收益等相关的数据系统都需要全面改造和完善。从而金融行业的相关数据系统改造和完善的的投入成本将会大大加大。
(2)金融行业产品的影响
因增值税的特殊性,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和营业税不一样,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换算为不含税的收入。所以在金融行业销售价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虽然税率有所上升,但是因为其特殊的计税方法也有降低。第二个就是与营业税时期对比,金融行业的业务增值税的范围有大范围的增加,这极大的影响了金融行业,举个例子,有贷款利息收益、货币投资本应得到的收益和保底成本,以及具体的金融理财的产品期限等方面。
(3)金融行业的内控难度的加大
因为以前营业税时期计税方法技术要求不高,所以诸多金融行业对计税工作人员的要求不高,还出现了计税工作由其他工作人员代替工作的情况。但是营改增制度出现后,由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以及相关具体工作的工作都较之前来说对于一般的计税人员来说是一个新的概念,而且由于其特殊性,复杂性,导致工作难度较之前而言加大。从而导致金融行业基层工作人员税务工作能力达不到相关标准从而给金融行业加大行业的内控难度。另外,由于经济发展的迅速,工作量和业务量的加大,大量的发票开据需求加大了行业的工作负担。而且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增值税的发票出现了违法情况,可能会涉及到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这都无疑加大了金融行业的内部管理难度。也是对于金融行业一个极大的挑战。
营改增以后对保险行业具体的影响
(1)对保险产品销售定价的影响
保险行业要维持正常的运转,交付多少税的问题是企业在其产品销售定价的特别考虑重要因素之一。在以往的营业税时期,保险行业对产品的定价中顾及到了营业税问题。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企业的税负状况肯定会发生变化,会对企业的利润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保险企业就需要调整企业产品价格保障保险产品的利润率以及稳定企业的总收入。
(2)对保险行业税务渠道管理的具体影响
“营改增”后,保险企业和金融企业一样,会对企业的原本收益有所影响。具体也是有关保险企业的产品的流转税会变成一个价外税的问题。这样带来的问题就是,具体在做账目记录时,具体的产品收入和保险费用会较之前营业税时期下降。以前,就相关税务渠道费用的监管标准就是根据营业税制度规则下的一个包括税费的保費总收人为基础进行计算。但是在“营改增”后对具体的手续费计算标准的标准存在目标不明确性;如果根据不包括增值税在内的的保险费以及产品收入等总收入计算手续费,那么保险公司和代理中介就需要就必要的渠道手续费用支出进行协商确定。
(3)对保险行业的承保管理的影响
联共保业务是保险行业的一种最基本业务。那么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在税收上到底该怎样明确联共保业务的纳税方式。不同的纳税方式的改变又将会对该类业务模式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保险企业就需同征税机关进行沟通,努力争取税务机关对现在的联共保业务及发票的特定开具方式的认识和理解。此外,对于不同模式的业务,保险公司也要根据不同模拟的业务的特点,然后根据增值税做出相应的改变。
(4)营改增的出现对理赔管理的影响
现在,“营改增”政策已确定将保险企业买进赔款所使用的产品以及相关保险服务可凭借增值税专用的发票进行专项进项税的抵扣,这方面的变化在很大程度是因为具体的保险监管标准和投保人所能接受程度的影响。假如能够取得合法的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那么就拥有进项税抵扣的机会;倘若无法获得专用发票,那么就要在保险理算方面以及赔偿资金角度进行仔细的研究和合理的调整,避免增加企业的税务负担。
(5)对再保险业务方面的影响
在“营改增”后,再保险业务肯定不能像以前一样用统一的一个营业税一笔带过。因为再保险业务的特殊性和增值税的特性,我们保险企业要对再保险业务进行改变和完善,做到可以与增值税的关系相处融洽。这样一来保险企业也不会因为税负问题和客户发生矛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企业的利润。
(6)对保险工作人员预算与考核管理的影响
进行“营改增”以后,保险企业的大部分财务的自身意义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因为在增值税税务征收的体制下实施的是“价税分离”原则,企业的所有收入从以前总营业额现在变为不包括税务在内的总销售额;那么对企业的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及预算奖金会产生影响。因为工作人员的考核就是通过其带来的经济效益作为依据来考核的。而现在税务制度的改革,会造成经济效益降低的情况。
结语
在营改增的变化现状下,金融保险业要根据增值税的特点以及性质改进和完善自己企业的相关机制。比如说价格机制的调整,以及业务模式的改变和创新。在保证按时按量纳税的前提下,增加自己企业的经济效益。完善相应的改进措施,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1]曾家兴.浅析“营改增”对金融保险业的影响[J].纳税,2018(07):34.
[2]陈苏.试论金融保险业“营改增”面临的难题与路径选择[J].全国商情,2016(36):58-59.
营改增 金融保险行业 税务征收
引言
国家过去的增值税具体的征税主体仅限于相关的制造行业。这带了许多的问题,比如说增值税的相关纳税人和非增纳税人之间因为交易往来的重复征税问题。为了减少这样问题的出现,杜绝出现重复征税,展现增值税税负平等、公平等特点。从总的角度上来看,“营改增”制度的出现会让相关的服务行业尤其现代社会的服务行业快速发展。
“营改增”对金融行业产生的具体影响
(1)金融行业计税系统的改造的需求
因为现代化的进程,诸多的金融企业在税收方面已经基本实现了数据系统自动计收。不再像以前还要对每月或者每年的数据进行一个统计计算然后在进行核对征税。所以说国家实行营改增制度后,那么随之而来的一个大问题就是相关金融企业的计税系统的彻底改造和完善。与此同时,由于金融行业的工作种类错综复杂、广泛的业务领域范围,凡是与和收入相关的数据系统,比如中介业务收入、金融理则商品的买卖、利息利率收益等相关的数据系统都需要全面改造和完善。从而金融行业的相关数据系统改造和完善的的投入成本将会大大加大。
(2)金融行业产品的影响
因增值税的特殊性,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和营业税不一样,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换算为不含税的收入。所以在金融行业销售价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虽然税率有所上升,但是因为其特殊的计税方法也有降低。第二个就是与营业税时期对比,金融行业的业务增值税的范围有大范围的增加,这极大的影响了金融行业,举个例子,有贷款利息收益、货币投资本应得到的收益和保底成本,以及具体的金融理财的产品期限等方面。
(3)金融行业的内控难度的加大
因为以前营业税时期计税方法技术要求不高,所以诸多金融行业对计税工作人员的要求不高,还出现了计税工作由其他工作人员代替工作的情况。但是营改增制度出现后,由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以及相关具体工作的工作都较之前来说对于一般的计税人员来说是一个新的概念,而且由于其特殊性,复杂性,导致工作难度较之前而言加大。从而导致金融行业基层工作人员税务工作能力达不到相关标准从而给金融行业加大行业的内控难度。另外,由于经济发展的迅速,工作量和业务量的加大,大量的发票开据需求加大了行业的工作负担。而且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增值税的发票出现了违法情况,可能会涉及到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这都无疑加大了金融行业的内部管理难度。也是对于金融行业一个极大的挑战。
营改增以后对保险行业具体的影响
(1)对保险产品销售定价的影响
保险行业要维持正常的运转,交付多少税的问题是企业在其产品销售定价的特别考虑重要因素之一。在以往的营业税时期,保险行业对产品的定价中顾及到了营业税问题。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企业的税负状况肯定会发生变化,会对企业的利润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保险企业就需要调整企业产品价格保障保险产品的利润率以及稳定企业的总收入。
(2)对保险行业税务渠道管理的具体影响
“营改增”后,保险企业和金融企业一样,会对企业的原本收益有所影响。具体也是有关保险企业的产品的流转税会变成一个价外税的问题。这样带来的问题就是,具体在做账目记录时,具体的产品收入和保险费用会较之前营业税时期下降。以前,就相关税务渠道费用的监管标准就是根据营业税制度规则下的一个包括税费的保費总收人为基础进行计算。但是在“营改增”后对具体的手续费计算标准的标准存在目标不明确性;如果根据不包括增值税在内的的保险费以及产品收入等总收入计算手续费,那么保险公司和代理中介就需要就必要的渠道手续费用支出进行协商确定。
(3)对保险行业的承保管理的影响
联共保业务是保险行业的一种最基本业务。那么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在税收上到底该怎样明确联共保业务的纳税方式。不同的纳税方式的改变又将会对该类业务模式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保险企业就需同征税机关进行沟通,努力争取税务机关对现在的联共保业务及发票的特定开具方式的认识和理解。此外,对于不同模式的业务,保险公司也要根据不同模拟的业务的特点,然后根据增值税做出相应的改变。
(4)营改增的出现对理赔管理的影响
现在,“营改增”政策已确定将保险企业买进赔款所使用的产品以及相关保险服务可凭借增值税专用的发票进行专项进项税的抵扣,这方面的变化在很大程度是因为具体的保险监管标准和投保人所能接受程度的影响。假如能够取得合法的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那么就拥有进项税抵扣的机会;倘若无法获得专用发票,那么就要在保险理算方面以及赔偿资金角度进行仔细的研究和合理的调整,避免增加企业的税务负担。
(5)对再保险业务方面的影响
在“营改增”后,再保险业务肯定不能像以前一样用统一的一个营业税一笔带过。因为再保险业务的特殊性和增值税的特性,我们保险企业要对再保险业务进行改变和完善,做到可以与增值税的关系相处融洽。这样一来保险企业也不会因为税负问题和客户发生矛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企业的利润。
(6)对保险工作人员预算与考核管理的影响
进行“营改增”以后,保险企业的大部分财务的自身意义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因为在增值税税务征收的体制下实施的是“价税分离”原则,企业的所有收入从以前总营业额现在变为不包括税务在内的总销售额;那么对企业的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及预算奖金会产生影响。因为工作人员的考核就是通过其带来的经济效益作为依据来考核的。而现在税务制度的改革,会造成经济效益降低的情况。
结语
在营改增的变化现状下,金融保险业要根据增值税的特点以及性质改进和完善自己企业的相关机制。比如说价格机制的调整,以及业务模式的改变和创新。在保证按时按量纳税的前提下,增加自己企业的经济效益。完善相应的改进措施,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1]曾家兴.浅析“营改增”对金融保险业的影响[J].纳税,2018(07):34.
[2]陈苏.试论金融保险业“营改增”面临的难题与路径选择[J].全国商情,2016(36):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