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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著作权限制的形式之一,其根本精神是为了协调和均衡著作权人、社会公众和作品使用者三者之间的利益。信息传播的日益数字化对出版业的影响是颠覆性的,但是数字化出版过程中的著作权限制却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和实务经验积累。本文通过相关的立法进程和现状的分析,总结各方学术观点,在认定著作权法定许可在数字化出版环境下是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的基础上,简单地提出了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一些方向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