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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权威媒体报道,沉疴已久的大量地方驻京办将要在半年内被撤销。听到这则消息,许多老百姓拍手称快。然而高兴之余,我们不免又有些忧虑:驻京办的职能到底是什么?它有存在的必要吗?又真的能一撤了之吗?
某驻京办工作人员小刘这些天一直在为即将到来的农历新年而四处公关拜年,忙碌异常。然而1月24日《瞭望》上刊登的一篇文章却给他火热的工作热情浇上了一盆冷到透心的凉水——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信息显示,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
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没的联络处,以及各种协会、国有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撤销只因容易滋生腐败
众所周知,源自早年“同乡会”和“会馆”的驻京办发展至今,已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一个机构而已,其身上还吸附着复杂庞大的附属行业。
据国管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仅52家省级驻京办就有工作人员约8000人,其中机关约1300人,所属宾馆、饭店、招待所约6700人。再加上各省厅局、地、市县以及各地企业驻京办人员,会是一个巨大的数字。有关专家算了一笔账:“如果一个驻京办每年的经费保守地按100万元计算,所有驻京办每年需要的全部经费就在100亿元以上。”
然而,这一笔笔以驻京办名义支出的巨额经费,究竟支出到哪里去了呢?除了驻京办工作人员不菲的工资、福利等开支外,其中不少是用于“公关”所产生的费用,至于向谁“公关”,答案不言而喻。
更为老百姓诟病的是还有一部分经费用在了地方官员来京接待的开销,驻京办成了地方官员享乐的后花园。再加上由于财政管理上漏洞多,驻京办负责人对这些钱有绝对的支配权,花销起来随意性很大,又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制度缝隙。
近年来,驻京办存在着诸多的腐败问题和种种违规行为。在一系列震惊全国的大案,如河北李真案、成克杰案、沈阳“慕马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有驻京办人员的身影。因此许多网友直称其为“驻京办”。这个问题早已引起中央高层的关注。2006年1月5日,时任中纪委书记的吴官正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防止和解决一些地方和企业驻京办事机构存在的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2006年以来,中央多次会议上都把整顿改革驻京机构作为重要工作内容。
然而4年来,驻京办改革一直悬而未决,以至被圈内人士称为“搞不动的东西”。2010年伊始,随着中央加强了反腐败和制度改革的力度,悬念终于尘埃落定。
何事须驻京才能办好
撤销大量的驻京办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其容易滋生腐败,另一方面因为其职能已基本丧失。
驻京办究竟有何功能呢?且不说那些不可告人的“潜职能”,就拿此次改革后的新方案的要求来看,也存在诸多疑问。
新方案将驻京办的主要职能归纳为五点:一是承担派出地党委、政府委托的工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三是配合北京市政府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工作;四是实行政企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努力为本地区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五是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本地区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
我们先来看看驻京办的首项职能。不可否认,在目前的经济管理体制下,“跑部钱进”是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实行分税制后,很多税收都集中到了中央财政,然后再按计划或者项目划拨到地方。加之目前财政预算并未真正公开透明,有些中央部委的自由裁量权很大,给谁不给谁,给多少,往往在一念之间。驻京办似乎只有“跑部”才能“钱进”。
但仔细想一下会发现,即使要上报计划、上报项目,难道非要有专门长期驻京办事人员才能解决吗?如果说在古代,由于交通和通讯局限,地方和中央交流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而如今只需要一个电话、一个短信、一个传真、一个电子邮件就可以把许多事情轻松解决。哪怕是需要地方和中央多人参与的会议,也可以通过网络视频会议轻松实现,上下沟通十分方便迅速,地方何必派专人常驻北京呢?退一步说,就算有些工作的确需要地方派人进京面呈才能完成,以今天飞机、高铁的速度,哪怕是新疆、西藏的官员进京也用不了一天,又何须派人员常驻北京呢?
派人员常驻北京的原因,说穿了就是要混个脸熟,再靠请客、送礼拉关系,关系近了就方便搞些“潜规则”的事情,不正之风和经济腐败也就是因此而生的。
至于其他的几项功能也都是些笼统而不着边际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真要有什么事情的话可以直接和地方政府联系,又何须惊动驻京办人员的大驾呢?至于说维护首都的稳定工作就更不干驻京办什么事,莫非驻京办要学古代地方军队进京“勤王”不成?业内人士透露,驻京办挂着维稳旗号真正做的是截访。这本身就是阻塞言路、不利于中央了解社情民意的错误做法,更何况为了成功截访,许多驻京办勾结黑恶势力,把当地上访居民请进“宾馆”,严加看管,不但严重侵害其人身权益,更生出了许多悲剧,如安徽上访女李蕊蕊遭驻京办人员强奸就是一例。处理好上访事件可以有更好的办法,不一定非驻京办不可
再看最后两条职能,表面上看似乎是地方政府对进京务工求学的老乡和党员进行管理、帮助和温暖人心的好事。然而问问在北京的数百万外来人员,有几个人真正得到过来自家乡驻京办的关怀?有几个流动党员接受过来自驻京办的教育管理?更重要的是,为什么只有去北京的老乡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怀,而对去其他城市务工求学的老乡就没有这种关怀呢?难道“北漂”人员就比“海漂”或者“南漂”人员更金贵不成?
无论从职能的角度,还是从防腐的角度来看,驻京办都应该大量地撤销。
莫让驻京办名亡实存
邢 力
从能够摆得上台面的理由来看,大量的驻京办确实没有存在下去的理由了,但是若是认为解决驻京办这个问题,只要撤销一批驻京办就行的话,那就未免有些想当然了。驻京办之所以滋生出诸多的腐败现象,固然是因为有部分地方政府以及驻京办人员l心术不正,但也有国家有关部委权力过大且缺少监督的原因。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曾一语惊天下:“这里有一个规范管理的问题,一些部委个别人决策决定一些重大项目的投资。”可以想见,如果这些个别人的权力不能得到有效监督的话,这些权力就会被用来寻租,同样也就会有人来钻这个空子。
要彻底解决驻京办的问题就必须在经济体制改革上下些功夫,首先是将某些不必要的审批权力下放给地方,改变目前权力、资源过于集中的现状,那样,“跑部钱进”的状况自然也会减少。其次,对于不能下放地方的审批权,尤其是在财政预算审批等重大利益问题上,有关部门凡事必须采取阳光操作,什么政策,哪笔款项批给了哪家地方政府,怎么批的,为什么批,批前有没有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等等都要公示。更重要的是,对会哭的和不会哭的孩子一视同仁,该给奶吃的就给奶吃,不该给奶吃的,再会哭就是不给,地方自然就不需要派驻京办来“哭”了。三是保留下来的少数驻京办同样必须公开其财务运作状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范畴,严肃查处驻京办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说到底,如果有些事,在地方政府眼里只有“驻京”才能“办”,那就算没了“驻京办”的头衔,还是会有“驻京公司”、“驻京会馆”等出现。或者干脆让那些“驻京工作人员”长期“屈就”吃住五星级酒店好了,反正所有费用都有纳税人买单呢。
某驻京办工作人员小刘这些天一直在为即将到来的农历新年而四处公关拜年,忙碌异常。然而1月24日《瞭望》上刊登的一篇文章却给他火热的工作热情浇上了一盆冷到透心的凉水——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信息显示,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
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没的联络处,以及各种协会、国有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撤销只因容易滋生腐败
众所周知,源自早年“同乡会”和“会馆”的驻京办发展至今,已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一个机构而已,其身上还吸附着复杂庞大的附属行业。
据国管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仅52家省级驻京办就有工作人员约8000人,其中机关约1300人,所属宾馆、饭店、招待所约6700人。再加上各省厅局、地、市县以及各地企业驻京办人员,会是一个巨大的数字。有关专家算了一笔账:“如果一个驻京办每年的经费保守地按100万元计算,所有驻京办每年需要的全部经费就在100亿元以上。”
然而,这一笔笔以驻京办名义支出的巨额经费,究竟支出到哪里去了呢?除了驻京办工作人员不菲的工资、福利等开支外,其中不少是用于“公关”所产生的费用,至于向谁“公关”,答案不言而喻。
更为老百姓诟病的是还有一部分经费用在了地方官员来京接待的开销,驻京办成了地方官员享乐的后花园。再加上由于财政管理上漏洞多,驻京办负责人对这些钱有绝对的支配权,花销起来随意性很大,又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制度缝隙。
近年来,驻京办存在着诸多的腐败问题和种种违规行为。在一系列震惊全国的大案,如河北李真案、成克杰案、沈阳“慕马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有驻京办人员的身影。因此许多网友直称其为“驻京办”。这个问题早已引起中央高层的关注。2006年1月5日,时任中纪委书记的吴官正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防止和解决一些地方和企业驻京办事机构存在的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2006年以来,中央多次会议上都把整顿改革驻京机构作为重要工作内容。
然而4年来,驻京办改革一直悬而未决,以至被圈内人士称为“搞不动的东西”。2010年伊始,随着中央加强了反腐败和制度改革的力度,悬念终于尘埃落定。
何事须驻京才能办好
撤销大量的驻京办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其容易滋生腐败,另一方面因为其职能已基本丧失。
驻京办究竟有何功能呢?且不说那些不可告人的“潜职能”,就拿此次改革后的新方案的要求来看,也存在诸多疑问。
新方案将驻京办的主要职能归纳为五点:一是承担派出地党委、政府委托的工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三是配合北京市政府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工作;四是实行政企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努力为本地区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五是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本地区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
我们先来看看驻京办的首项职能。不可否认,在目前的经济管理体制下,“跑部钱进”是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实行分税制后,很多税收都集中到了中央财政,然后再按计划或者项目划拨到地方。加之目前财政预算并未真正公开透明,有些中央部委的自由裁量权很大,给谁不给谁,给多少,往往在一念之间。驻京办似乎只有“跑部”才能“钱进”。
但仔细想一下会发现,即使要上报计划、上报项目,难道非要有专门长期驻京办事人员才能解决吗?如果说在古代,由于交通和通讯局限,地方和中央交流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而如今只需要一个电话、一个短信、一个传真、一个电子邮件就可以把许多事情轻松解决。哪怕是需要地方和中央多人参与的会议,也可以通过网络视频会议轻松实现,上下沟通十分方便迅速,地方何必派专人常驻北京呢?退一步说,就算有些工作的确需要地方派人进京面呈才能完成,以今天飞机、高铁的速度,哪怕是新疆、西藏的官员进京也用不了一天,又何须派人员常驻北京呢?
派人员常驻北京的原因,说穿了就是要混个脸熟,再靠请客、送礼拉关系,关系近了就方便搞些“潜规则”的事情,不正之风和经济腐败也就是因此而生的。
至于其他的几项功能也都是些笼统而不着边际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真要有什么事情的话可以直接和地方政府联系,又何须惊动驻京办人员的大驾呢?至于说维护首都的稳定工作就更不干驻京办什么事,莫非驻京办要学古代地方军队进京“勤王”不成?业内人士透露,驻京办挂着维稳旗号真正做的是截访。这本身就是阻塞言路、不利于中央了解社情民意的错误做法,更何况为了成功截访,许多驻京办勾结黑恶势力,把当地上访居民请进“宾馆”,严加看管,不但严重侵害其人身权益,更生出了许多悲剧,如安徽上访女李蕊蕊遭驻京办人员强奸就是一例。处理好上访事件可以有更好的办法,不一定非驻京办不可
再看最后两条职能,表面上看似乎是地方政府对进京务工求学的老乡和党员进行管理、帮助和温暖人心的好事。然而问问在北京的数百万外来人员,有几个人真正得到过来自家乡驻京办的关怀?有几个流动党员接受过来自驻京办的教育管理?更重要的是,为什么只有去北京的老乡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怀,而对去其他城市务工求学的老乡就没有这种关怀呢?难道“北漂”人员就比“海漂”或者“南漂”人员更金贵不成?
无论从职能的角度,还是从防腐的角度来看,驻京办都应该大量地撤销。
莫让驻京办名亡实存
邢 力
从能够摆得上台面的理由来看,大量的驻京办确实没有存在下去的理由了,但是若是认为解决驻京办这个问题,只要撤销一批驻京办就行的话,那就未免有些想当然了。驻京办之所以滋生出诸多的腐败现象,固然是因为有部分地方政府以及驻京办人员l心术不正,但也有国家有关部委权力过大且缺少监督的原因。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曾一语惊天下:“这里有一个规范管理的问题,一些部委个别人决策决定一些重大项目的投资。”可以想见,如果这些个别人的权力不能得到有效监督的话,这些权力就会被用来寻租,同样也就会有人来钻这个空子。
要彻底解决驻京办的问题就必须在经济体制改革上下些功夫,首先是将某些不必要的审批权力下放给地方,改变目前权力、资源过于集中的现状,那样,“跑部钱进”的状况自然也会减少。其次,对于不能下放地方的审批权,尤其是在财政预算审批等重大利益问题上,有关部门凡事必须采取阳光操作,什么政策,哪笔款项批给了哪家地方政府,怎么批的,为什么批,批前有没有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等等都要公示。更重要的是,对会哭的和不会哭的孩子一视同仁,该给奶吃的就给奶吃,不该给奶吃的,再会哭就是不给,地方自然就不需要派驻京办来“哭”了。三是保留下来的少数驻京办同样必须公开其财务运作状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范畴,严肃查处驻京办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说到底,如果有些事,在地方政府眼里只有“驻京”才能“办”,那就算没了“驻京办”的头衔,还是会有“驻京公司”、“驻京会馆”等出现。或者干脆让那些“驻京工作人员”长期“屈就”吃住五星级酒店好了,反正所有费用都有纳税人买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