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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意义上的“教科书”并非自古就有,1877年学校教科书委员会成立,我国“教科书”一词正式确立。随着教科书从经验性走向规范化,其编审权由民间转移到官方,即“民本”转为“官本”;在内容及使用层面,教科书也由作为教之用的“师本”走向学之用的“生本”。从我国教科书发生发展的历程及其编审权的转移轨迹看,其编审权限的“统”与“放”应当在综合考量多种可能的选择中寻求动态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