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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冲基金的跨国活动带来了国家主权与经济安全、法律冲突等一系列问题。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组织对此付诸了努力,但实质性成果尚微。推动对冲基金国际监管合作应当以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为基本原则,着重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建设,建立全球性和区域性的国际金融风险防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