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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坛区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代保管档案接收工作的通知》(坛档发〔2018〕17号),启动进驻市民中心各单位进馆档案代保管工作,对有代保管需要的立档单位提出了规范化要求,明确了档案交接时间、范围、要求和手续等。对暂不移交单位,了解原因,督促归档进度,确保其通过接下来的档案年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