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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17]13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南各单位:为及时、准确把握全市有效投资运行情况,强化有效投资运行管理,增强扩大有效投资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推动有效投资合理、高效、可持续增长,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宁波市有效投资运行监测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