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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寿司店里回转的寿司花花绿绿地在眼前转悠,心情莫名就觉得开心,就像人生一样,五彩斑斓地摆在眼前,让你自由地选择。合不合口味就像人生的选择适不适合自己的生活一样,充满冒险和乐趣。但似乎自己是个寻求保险的人,总是吃那几样自己喜欢的口味,新奇的式样总是欣赏,下不了手。很喜欢一个心理学家的名言,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可能就是这样的习惯让我的生活变得那么波澜不惊,安逸和安全是我准则。
正在享受一个入的遐想,手机不识相地响了,“妍,在哪里,快来救我啊,救我啊。呜呜……”楠似乎就在在耳边凄厉地痛哭。唉,不用说,肯定是又跟老公吵架了,“不哭不哭,在家是吗?我这就来。”刚点完的寿司也没来得及吃,急冲冲地打的到楠的家里。刚到门口,就听到楠在里面尖叫,敲半天门才开门。进屋就见楠披头散发,面红耳赤,眼都哭肿了,似乎这次比以往严重。
“妍,帮我,帮我拿这个箱子。我要离婚,我一定要离婚。”“干嘛了?”楠指着老公说,“他,居然乘我出去带团,把那女人带回家来鬼混。还让我活吗,我哪里对不起你了,啊?你说啊,说啊!”楠的老公一脸颓唐地站在旁边什么也不说。我帮楠捋捋头发,提起箱子,拉着楠走了出去,看都懒得看那男人一眼。走到门口,突然他拉住箱子,“滚!”我自己都吃了一惊,这么大声地喊出这个字,我们三个人都愣了一会,他放手了。“楠,我们走。”一路上楠肆无忌惮地哭着,引得旁人频频回头。而楠则一副全世界都欠了她的样子,全然不顾。
洗了热水澡,楠总算冷静下来。为了宽慰她,晚上约莹和靓一起聚聚,想来总强过我一张嘴巴。在家里泡了一壶茶,没过一会她们就过来了。“怎么那男人又怎么了?”莹一进门就不客气地问,去年楠说要嫁的时候,莹是反对最激烈的人。
也不知道楠吃错什么药了,非他不嫁,一个在D厅里做主持的,在那种场合熏陶久了,显得极其玩世不恭。谁知道楠喜欢的就是这一口,好了,结婚后,不停吵架。那男人连买房子的钱都不肯出,楠做导游辛苦带团,现在旅游也不好做,还要在外奔波。但总是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吵完了就找我们出来倒苦水,什么不负责了,什么好吃懒做了,什么不上进了。我们帮着她一起狠狠批判,转眼人家两口子又合好了,显得我们多小人似的。
前段时间,楠的老公又搭上D厅里的一个“公主”(女招待),俩人的暧昧短信被楠发现。为此,楠还跑去打了那女孩。其实怪谁呢?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不是自己老公不老实,怎么会出这档子事。闹过后,老公保证了不和她来往,谁知道居然乘楠外出带团把那女人带回家。楠提前一天回来就撞见俩人衣冠不整地在卧室里。
真不喜欢掺和这样的事情,觉得很混乱,谁让我们是朋友呢。一向不喜欢在朋友面前抱怨自己对男朋友的不满,每个人都有缺点,自己也不是完美的。而且你选择的另一半,是你自愿的,这个世道不时兴媒妁之言了。如果你说他或她的不是,不是在说自己没眼光吗?而且和则聚不和则散,又说不好又不放手,那说明什么呢?像楠这样,想想都觉得头疼。
莹一坐下就开始痛骂,她一向就是这样爱憎分明。骂过男人,又开始骂女人。莹就像个女权主义者,显得偏激,但是痛快。我总不愿意把事情和话说死,怕伤人伤己。靓则冷笑地看着楠“这样的男人你早该扔了,凭你的长相,要找什么样的男人不好找,非要在这棵树上吊着?”靓是个精明的女人,高中毕业就来这座城市打拼,从售货员到现在有自己的工作室,这一路上也就是这样扔了芝麻捡豆子,看到西瓜扔豆子地成长起来的。
现在在城市里生活,要做职业女性似乎像靓这样对情感越薄情越容易站住脚。看着楠可怜兮兮地蜷着脚坐在沙发上,不由地有些心疼。楠真是为爱情而结婚,结果呢?靓则是利用爱情,现今也过得很滋润。到底什么样的选择是好的?为此我还跟莹讨论过,莹的回答很干脆“男人不能相信,能靠的只能是自己。靓的本事我学不来,理解但不赞同。”莹是个聪明的女人,选择的男人也是小男人性格。虽然觉得有些无趣,配不上莹的能干,但莹说了,自己是母老虎,可不想再找只公老虎,还是兔子比较放心。
自己何尝不是呢?对激烈的追求者总是唯恐避之不及,生怕自己受不了,越是喜欢越是逃避。初恋的痛楚阴影,让我学会了,不要找爱他胜过他爱自己的人。每天为他而活的日子,真是很累。当知道他背叛我的那一刻,觉得世界都塌了。绚烂如烟花的恋情,终究剩下烟灰—堆。昌的体贴和温存,让我觉得很温暖,而对他的情感则是喜欢而已,不累心而享受。
记得小时候看连续剧,总觉得里面的情节很假,觉得现实不会有那么多巧合不会有那么多龌龊。长大了才发现,现实真的比连续剧还精彩还奇异。
四个女人絮叨男女关系问题,就这样过了一夜,对男人都显得很是愤慨。在我们的鼓舞下,楠似乎坚强了些。窝在我家里一周后,楠开始跟我唠叨,不知道她老公知不知道家里的熨斗放哪了,不知道他早上记得关空调没。我就知道,俩人复合的时候到了,只是这次时间稍长点而已。果不其然,正在公司里,楠给我打电话说要收拾东西回家了。说是老公跪在门外一个小时求她原谅,并保证下次再也不做对不起她的事情。哼,这样的男人,发誓跟喝水一样随意。只是可怜楠,被情感束缚住挣脱不开。这样也好,起码我可以去享受我的晚餐了。
点了上次没吃完的那几样寿司,外加芥末。自从初恋结束后,我就爱上芥末的味道。爱它一冲入脑的感觉,当眼泪和汗都被逼出来后,觉得整个人都清醒许多。情感就像摆在眼前辐意挑选的寿司,不要忘了加上芥末。想起楠一向不喜欢吃芥末。
编辑/落英
正在享受一个入的遐想,手机不识相地响了,“妍,在哪里,快来救我啊,救我啊。呜呜……”楠似乎就在在耳边凄厉地痛哭。唉,不用说,肯定是又跟老公吵架了,“不哭不哭,在家是吗?我这就来。”刚点完的寿司也没来得及吃,急冲冲地打的到楠的家里。刚到门口,就听到楠在里面尖叫,敲半天门才开门。进屋就见楠披头散发,面红耳赤,眼都哭肿了,似乎这次比以往严重。
“妍,帮我,帮我拿这个箱子。我要离婚,我一定要离婚。”“干嘛了?”楠指着老公说,“他,居然乘我出去带团,把那女人带回家来鬼混。还让我活吗,我哪里对不起你了,啊?你说啊,说啊!”楠的老公一脸颓唐地站在旁边什么也不说。我帮楠捋捋头发,提起箱子,拉着楠走了出去,看都懒得看那男人一眼。走到门口,突然他拉住箱子,“滚!”我自己都吃了一惊,这么大声地喊出这个字,我们三个人都愣了一会,他放手了。“楠,我们走。”一路上楠肆无忌惮地哭着,引得旁人频频回头。而楠则一副全世界都欠了她的样子,全然不顾。
洗了热水澡,楠总算冷静下来。为了宽慰她,晚上约莹和靓一起聚聚,想来总强过我一张嘴巴。在家里泡了一壶茶,没过一会她们就过来了。“怎么那男人又怎么了?”莹一进门就不客气地问,去年楠说要嫁的时候,莹是反对最激烈的人。
也不知道楠吃错什么药了,非他不嫁,一个在D厅里做主持的,在那种场合熏陶久了,显得极其玩世不恭。谁知道楠喜欢的就是这一口,好了,结婚后,不停吵架。那男人连买房子的钱都不肯出,楠做导游辛苦带团,现在旅游也不好做,还要在外奔波。但总是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吵完了就找我们出来倒苦水,什么不负责了,什么好吃懒做了,什么不上进了。我们帮着她一起狠狠批判,转眼人家两口子又合好了,显得我们多小人似的。
前段时间,楠的老公又搭上D厅里的一个“公主”(女招待),俩人的暧昧短信被楠发现。为此,楠还跑去打了那女孩。其实怪谁呢?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不是自己老公不老实,怎么会出这档子事。闹过后,老公保证了不和她来往,谁知道居然乘楠外出带团把那女人带回家。楠提前一天回来就撞见俩人衣冠不整地在卧室里。
真不喜欢掺和这样的事情,觉得很混乱,谁让我们是朋友呢。一向不喜欢在朋友面前抱怨自己对男朋友的不满,每个人都有缺点,自己也不是完美的。而且你选择的另一半,是你自愿的,这个世道不时兴媒妁之言了。如果你说他或她的不是,不是在说自己没眼光吗?而且和则聚不和则散,又说不好又不放手,那说明什么呢?像楠这样,想想都觉得头疼。
莹一坐下就开始痛骂,她一向就是这样爱憎分明。骂过男人,又开始骂女人。莹就像个女权主义者,显得偏激,但是痛快。我总不愿意把事情和话说死,怕伤人伤己。靓则冷笑地看着楠“这样的男人你早该扔了,凭你的长相,要找什么样的男人不好找,非要在这棵树上吊着?”靓是个精明的女人,高中毕业就来这座城市打拼,从售货员到现在有自己的工作室,这一路上也就是这样扔了芝麻捡豆子,看到西瓜扔豆子地成长起来的。
现在在城市里生活,要做职业女性似乎像靓这样对情感越薄情越容易站住脚。看着楠可怜兮兮地蜷着脚坐在沙发上,不由地有些心疼。楠真是为爱情而结婚,结果呢?靓则是利用爱情,现今也过得很滋润。到底什么样的选择是好的?为此我还跟莹讨论过,莹的回答很干脆“男人不能相信,能靠的只能是自己。靓的本事我学不来,理解但不赞同。”莹是个聪明的女人,选择的男人也是小男人性格。虽然觉得有些无趣,配不上莹的能干,但莹说了,自己是母老虎,可不想再找只公老虎,还是兔子比较放心。
自己何尝不是呢?对激烈的追求者总是唯恐避之不及,生怕自己受不了,越是喜欢越是逃避。初恋的痛楚阴影,让我学会了,不要找爱他胜过他爱自己的人。每天为他而活的日子,真是很累。当知道他背叛我的那一刻,觉得世界都塌了。绚烂如烟花的恋情,终究剩下烟灰—堆。昌的体贴和温存,让我觉得很温暖,而对他的情感则是喜欢而已,不累心而享受。
记得小时候看连续剧,总觉得里面的情节很假,觉得现实不会有那么多巧合不会有那么多龌龊。长大了才发现,现实真的比连续剧还精彩还奇异。
四个女人絮叨男女关系问题,就这样过了一夜,对男人都显得很是愤慨。在我们的鼓舞下,楠似乎坚强了些。窝在我家里一周后,楠开始跟我唠叨,不知道她老公知不知道家里的熨斗放哪了,不知道他早上记得关空调没。我就知道,俩人复合的时候到了,只是这次时间稍长点而已。果不其然,正在公司里,楠给我打电话说要收拾东西回家了。说是老公跪在门外一个小时求她原谅,并保证下次再也不做对不起她的事情。哼,这样的男人,发誓跟喝水一样随意。只是可怜楠,被情感束缚住挣脱不开。这样也好,起码我可以去享受我的晚餐了。
点了上次没吃完的那几样寿司,外加芥末。自从初恋结束后,我就爱上芥末的味道。爱它一冲入脑的感觉,当眼泪和汗都被逼出来后,觉得整个人都清醒许多。情感就像摆在眼前辐意挑选的寿司,不要忘了加上芥末。想起楠一向不喜欢吃芥末。
编辑/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