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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果地方政府和企业相互"配合",将发现时间拖到项目建成的两年之后,就可以躲避相关处罚,从而使得强化后的处罚落空。因而我们需要考虑的是:除了强化处罚之外,还应该强化对未批先建行为的日常监管与"发现"的力度2018年2月22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