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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警是全国公安系统的一面旗帜。济南市公安局1998年新班子调整后,明确提出下大气力加大变“交警效应”为“公安效应”工作力度,努力争创全国“十强”公安局。经过一年多的实际探索,取得优异成绩,被济南市评为1998年度标兵单位,成为全市继交警、民政、工行之后又一个先进典型,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