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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的基本程序和违规形式近年来,我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持续快速增长,PPP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优势成为不少项目的首先模式。竞争性磋商是PPP项目采购的主要方式之一,涵盖范围包括:《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需要政府采购的服务项目;技术复杂,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其他特殊要求的;不具备市场竞争性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五个方